认真学习贯彻选举法 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9月30日,大邑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法律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大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殿豫,副主任罗厚康、胡尔臧、高平、邱永旭、庄碧燕、邹明燕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选举法修正案于2010年3月14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后,大邑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把学习选举法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的重要举措,及时将选举法印发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级相关部门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代表、相关部门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认真学习。
学习会上,与会人员学习了选举法全文,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清禾应邀为与会人员作了《深入学习贯彻选举法修正案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专题辅导,详细讲解了选举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分析了贯彻落实选举法、做好新形势下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需要把握的问题。
通过学习,与会人员对选举法的修改内容和重大意义有了深刻认识,一致认为这次修改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的原则,符合人民的要求,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稳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