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10月26日,大邑县人大常委会对该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大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三个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和查看资料等方式,对该县的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四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上安养殖场等地进行了检查,详细了解了相关部门和企业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检查组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一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广大群众水污染防治意识;二要加强工业、城镇、农业生产和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抓好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和监管;三要切实抓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着力解决农村面源污染;四要进一步明确县级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部门和乡镇齐心协力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