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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庄严的誓言
时间:2012-03-12 来源:泸州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刘志华

  “我宣誓:我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政;牢记宗旨,执政为民,恪尽职守,高效廉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2月8日,泸州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新任命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的33名同志身着正装,面对庄严的国徽举起右拳,一句句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誓词脱口而出,响亮的誓言在会场上回荡。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权。如何在程序性极强的任免工作中融入新的做法,使依法任免成为增进被任命人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的重要环节,成为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基础过程,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此进行了深人思考,除坚持任前通报情况、任前法律考试、任前供职发言等做法外,在这次集中任命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时,举行了就职宣誓仪式。
  “人大常委会行使任免权,既要注重任免程序的合法性,又要教育、督促被任命人员履职尽责。就职宣誓正是任命程序的一种拓展,能有效增强被任命者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这种做法应该制度化。”一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富有感慨地说。
  “当我接过任命书时,我心情非常激动,这是人民对我的信任和选择,我深感肩上担子的分量很沉重,但一定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全力挑好这幅重担,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切实依法办事,密切关注民生,着力推动发展。”刚通过市卫生局局长职务任命的任英同志在接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雁颁发的任命书时,既倍感激动,又满怀信心。
  “面对国徽,在全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下宣誓,我感到了强烈的神圣感和使命感。我一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履行职责,做一名优秀的人民公仆,向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剑波道出了大家的共同心声。
  “就职时面对国徽宣誓就尤如入党时面对党旗宣誓,这是非常严肃的,刻骨铭心的。我们希望这些被任命的同志认真践行誓言,努力兑现承诺。”一位热心参与民主政治的老大爷在看到电视台播出宣誓仪式的情景后高兴地如是说。
  颁发任命书和宣誓仪式结束时,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雁强调,任命书的颁发,意味着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全市人民授予权力。这既是一种光荣,更是一种责任。被任命人员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记誓言,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不负重托,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责任,把任期目标当作最大的责任,把兑现承诺当作最终的责任,深入实施市委确定的“156”发展战略,出色完成党和人民委托的重任,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把泸州建设成现代化“中国酒城”做出更大的贡献。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大常委会任免权的行使也在探索创新中不断规范和完善。任命书寄托着人民群众的无限期望,饱含着重如泰山的责任。宣誓词蕴含着为官之德的深化,法律观念的内化。誓言不是华丽的,但却是庄重的,沉甸甸的。我们相信,就职宣誓不是“一宣了事”, 而是一份崇高职责的担当和实践承诺、兑现承诺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