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的提名,免去:
魏德川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职务;
王汉才、周家明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潘树林的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冯涛的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毛一华、刘建军的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坚的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高淑清的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李岗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
陈坚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仁良、马小平为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冯涛为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汉才为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伍仕才为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
曹敏为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少林为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