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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强化长江出川最后防线责任担当 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法治力量

时间 2025-06-06 来源 泸州市人大城环资委 / 文 牟科 /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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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时强调,要把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位置。泸州地处长江上游,境内沱江、赤水河等河流密布,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达95条,是全省生态建设的核心地区、生物多样性富集区、长江珍稀鱼类保护区、重点水源涵养区,是长江出川的最后一道屏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近年来,泸州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法治力量守护一江清水出川,努力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出更大贡献。2024年底,长江四川断面水质保持Ⅱ类标准,全市13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并持续向好。
 
 
夯实法治基础,全力推进生态保护领域立法工作

  接续推进地方立法。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为契机,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公园城市建设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纳入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并付诸实施。2022年,《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先后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实施。为推进乡村规划建设、环境风貌管理,2024年开展《泸州市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预调研,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处理等形成问题清单和立法建议清单。2016年以来,泸州市已先后制定实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全市现行11部实体地方性法规中城环资领域共7部、约占70%,为全市城乡建设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日益坚实的法律支撑。
  配合开展协同立法。赤水河是长江上游一级重要支流,流经云贵川3省4市,全长436.5公里,其中泸州市境内长229公里,涉及市内叙永县、古蔺县、合江县共45个乡镇。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参与赤水河流域保护云贵川三省协同立法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推进《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调研、征求意见、立法听证会等工作,聚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与区域协同等5个方面进行重点研究,提出相关建议意见获得采纳。2021年7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施行,“共同决定+条例”为赤水河这条“英雄河”“美酒河”“生态河”保护提供了强大的法治保障,2024年赤水河入长江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标准以上,为泸州市南翼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生态环境基础。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后半篇文章”,强力推进地方性行法规列入普法、融入司法、进入执法、纳入监督。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首次将市政府关于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列入常委会听取审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彰显监督刚性,夯实筑牢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根基

  坚持每年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将长江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列为听取审议的重要内容,紧盯长江保护法贯彻执行、赤水河“条例+决定”及水环境等主要目标完成情况提出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2023年新增听取审议泸永江三地强化流域联动协同和推进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情况。跟踪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推动市政府编制实施《泸州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赤水河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赤水河流域泸州段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等,持续巩固提升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坚持“不调研不审议”,每年组织开展主要生态环境质量情况调研,2023年开展《坚持“三个治理”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坚持多措并举统筹推动,持续改善小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重点课题调研,围绕小流域水质改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管用”等方面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措施建议29条。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生态环境等相关议题7项,提交调研报告8篇,提出相关工作建议24条。
  紧扣重点开展执法检查。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办法”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协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督促市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央督省督反馈问题整改,系统推进小流域治理攻坚,持续开展濑溪河、龙溪河流域等专项执法检查和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依法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让法律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推进地方特色发展。综合运用专题调研、听取审议、执法检查、集中视察等多种方式,努力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落地见效。2022年《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有力助推我市创成“全域海绵示范城市”,成为西南地区唯一入选城市;督促市政府及时配套出台《泸州市两江四岸城市设计控制准则》《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文件,统筹推进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资源化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努力实现山水城共融、长江保护与城市建设和谐统一。2024年,将其贯彻实施情况列入专题调研,央视《聚焦先锋》专题报道了该条例制定实施情况。今年已将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列入常委会执法检查,拟进一步推进解决各区进展不平衡、资金不配套、后续管护跟不上等问题,助推市政府打造“全域海绵示范城市”全国标杆。
  


推进区域联动,聚力落实“共抓大保护”的上游责任

  联系毗邻地区同步开展视察。市人大常委会与赤水河流域和濑溪河流域相关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取得联系,对流域保护同步开展集中视察,及时掌握落实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责任、统一防治措施“五个统一”情况、流域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及机制运行情况,督促市政府落实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退捕禁渔监管工作机制合作协议、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定期联席会议、信息共享通报等制度机制,共同守护一江清水、两岸青山。
  强化区域法治协作。积极协调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力量,指导支持流域相关市县人民法院签订《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工作协作意见(试行)》《长江上游酱香型白酒产业带特殊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意见》,联动昭通市、遵义市等同步开展12轮执法行动,泸州、遵义两市已连续16年协同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协同探索发展之道。泸州与重庆市永川区、江津区毗邻,同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腹地。市人大常委会与永川区、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泸永江融合发展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情况调研,共同探索跨界互保、临界区域合作共管的绿色发展路径,提出了共同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补齐补全环保基础设施短板等4个方面的对策建议,推进跨界河流流域水质、水环境、水生态持续向好,与永川区跨界的大陆溪水质改善并稳定达标,与江津区跨界的塘河出川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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