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3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黄锦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报告四川省2011年财政预算变动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1至10月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变动情况
(一)全省收支预算变动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来,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算未作变动,仍为176394亿元。
全省支出预算变动有两项:一是中央财政增加对我省转移支付补助649.16亿元。二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增加全省支出预算135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预算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4033.59亿元基础上变动为4817.75亿元。
(二)省级收支预算变动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来,省级一般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482.2亿元。
省级支出预算变动有四项:一是中央财政增加对我省转移支付补助649.16亿元。二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增加支出预算135亿元。三是省增加下达对市(州)和扩权县(市)转移支付补助532.89亿元。四是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市(州)115亿元。上述变动中,一、二项相应增加省级支出预算,三、四项相应减少省级支出预算,四项品迭后省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由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1059.38亿元变动为1195.65亿元。
以上预算变动情况,请予审查。
二、1至10月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严格依法理财,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深入推进改革,全省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财政管理继续加强,财政运行总体保持平稳向好态势。
(一)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1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1至10月,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71.85亿元,为预算的94.8%,增长35.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80.74亿元,为预算的94.7%,增长30.5%;非税收入完成391.11亿元,为预算的95.1%,增长56%。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620.54亿元,为计划的94%,增长27.6%。上划中央所得税完成372.53亿元,为计划的109.6%,增长38.6%。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两税”收入、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后,一般预算总收入完成2664.92亿元,为预算的96.4%,增长34.1%。
1至10月,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219.27亿元,为预算的66.8%,增长11.6%。重点支出执行情况是:教育支出454.2亿元,为预算的73.8%,增长27.4%;科学技术支出26.16亿元,为预算的61%,增长27.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68亿元,为预算的95.6%,增长59.6%;医疗卫生支出248.77亿元,为预算的60.7%,增长46.1%;节能环保支出78.92亿元,为预算的52.8%,增长30.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052亿元,为预算的80.7%,增长29.9%;农林水事务支出369.78亿元,为预算的68.1%,增长52%;交通运输支出232.88亿元,为预算的55.5%,增长87.3%;住房保障支出160.97亿元,为预算的81%,增长160.8%。
全省基金收入完成1372.85亿元,为预算的173.6%,增长11.7%。全省基金支出完成1239.59亿元,为预算的71.8%,增长12.6%。
2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至10月,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68.57亿元,为预算的97.2%,增长31%。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659.11亿元,为预算的55.1%,增长40%。重点支出执行情况是:教育支出48.67亿元,为预算的48.7%,增长61.1%;科学技术支出7.66亿元,为预算的53.8%,增长15.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32亿元,为预算的85.7%,增长76.3%;农林水事务支出82.54亿元,为预算的69.8%,增长10.6%;交通运输支出89.66亿元,为预算的43.5%,增长229.1%;住房保障支出15.8亿元,为预算的55%,增长109.7%。
省级基金收入完成68.31亿元,为预算的140%,增长46.3%。省级基金支出完成22.99亿元,为预算的32.3%,增长14.8%。
(二)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一是收入规模持续扩大,收入增幅高位回落。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我省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发展。同时,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较高的价格水平等因素助推财政收入增长。从运行情况看,全省财政收入增幅呈现前高后低走势,全省财政收入增幅为35.7%,分别比一季度、二季度回落4.4、4.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去年同期基数前低后高,使今年增幅走势呈高开低走趋势;另一方面是由于我省税收收入增长中制造业、房地产、建筑、金融等传统行业占比较高,宏观政策面调整对这些行业影响较大。
二是税收收入增长放缓,非税收入增长较快。全省地方税收收入增长30.5%,分别比一季度、二季度回落6.9、5.3个百分点,因此带来一般预算收入增速明显放缓。若剔除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政策因素,全省地方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1.5%左右,比上年同期提高1.9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受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等政策影响,全省非税收入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41.9个百分点,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31.9%,比去年同期提高20.7个百分点。
三是市(州)收入总体良好,扩权县(市)表现突出。市(州)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03.28亿元,为预算的93.9%,增长37.7%,较上年同期提高6.9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增幅2个百分点。15个市(州)收入进度在90%以上,德阳、绵阳、内江三市已超过100%。全省扩权县(市)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13.28亿元,为预算的98.2%,增长42.5%,较上年同期提高7.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增幅6.8个百分点,个别县(市)已完成全年收入预算。
四是支出规模持续扩大,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全省一般预算支出达到3219.27亿元,已超过2008年全年支出。财政支出在去年同期基数较高、今年灾后重建支出大幅减少的情况下仍然实现11.6%的增幅。若剔除灾后重建因素,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34.5%,高于全国地方平均增幅1.5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涉及民生相关支出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住房保障支出增幅高达160.8%;文化体育与传媒、农林水事务和交通运输支出增幅均超过50%。
(三)全年收支完成情况的初步预测。
今年以来,我省宏观经济形势总体较好。在宏观经济不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下,全省和省本级均能圆满完成经省人大批准的预算收支任务,全省算总账实现收支平衡。在此基础上,经过全省各级共同努力,有望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突破2000亿元、一般预算总收入突破3000亿元、一般预算支出突破4000亿元”的奋斗目标。
(四)省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今年以来,省财政积极探索转移支付新机制,提出了“创新机制、分层保障、统筹协调、强化绩效”的总体思路,改革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分配办法。围绕均衡提高政府公共保障能力,将转移支付的标准需求测算由过去主要考虑“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向统筹考虑“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转变。目前,省财政已先后下达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09.35亿元、地震重灾区过渡期财力补助15.28亿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4.46亿元。
与此同时,及时分配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至10月,省累计下达市(州)和扩权县(市)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达822.31亿元,较好地保障了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支出需要。
(五)灾后重建情况。
三年来,各级财政充分发挥职能,积极筹措灾后重建资金2600多亿元,为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提供了坚强保障。与此同时,通过财政补贴、贴息和BOT等多种方式,吸引金融机构贷款3900多亿元支持灾后重建,充分发挥了政府性资金的引导放大功能。严格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督检查,全省灾后重建资金安排使用没有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六)省人代会及人大常委会决议执行情况。
针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财政报告时提出的关于财政支出结构、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预算改革、财政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省政府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省人大报告。同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努力将代表建议贯彻到工作中,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代表约请制度,定期组织召开约请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建议意见,自觉接受代表监督。认真开展代表走访工作,上门征求代表建议。
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财政审计工作。针对2010年度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省政府已督促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县政府认真整改落实。
三、今年以来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把握扶持重点,推进发展方式转变。
一是支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安排工业发展资金14.83亿元,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2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环保“六大新兴产业”中处于行业领先发展地位的100个项目。加大现代服务业投入,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落实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产品升级、市场开拓、品牌创建和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支持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落实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持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战略性新兴产品培育工程、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实施科技富民强县行动计划、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科技惠民工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
三是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支持农业循环经济试点。安排资金5.57亿元,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工业企业节能降耗、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业企业和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下达资金10.16亿元,支持重点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筹集资金68.19亿元,用于天然林保护、草原生态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和重点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
(二)加大“三农”投入,推进农村全面发展。
一是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34.84亿元,重点用于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沼气建设、水利工程水毁修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现支出16.94亿元,完成预算的84%。拨付资金11.5亿元,支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下达资金5.98亿元,用于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支持中小河流专项治理,推进防洪体系建设。扩大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加大新村建设投入,改善农村面貌。
二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引导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建设。筹集资金10.15亿元,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和现代畜牧业提质扩面。支持开展农业循环经济试点。整合资金投入,加强粮食基础能力建设。完善产油大县奖励政策,扶持粮油生产。
三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兑付粮食生产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农户直接补助、种粮大户直接补贴、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财政补贴资金105.27亿元。推进劳务扶贫、产业扶贫、村道扶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支持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扶贫连片开发和彝区综合扶贫开发。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扩大保费补贴范围,加大农业保险奖补力度。
(三)加大民生投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提高农村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支持普及学前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继续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和免费职业教育。提高藏区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实施地震灾区“一免一减”政策。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二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下达资金22.89亿元,支持公共卫生项目建设。支持实施城乡医疗救助。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提标政策,财政补助水平由120元/人提高到200元/人。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减轻居民看病负担。建立基金补偿、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基层医疗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支持实施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下达资金45.03亿元,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数量,并将城乡老年低保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惠及全省400多万名退休职工。下达资金19.26亿元,全面落实就业促进政策,帮助藏区“9+3”学生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创业与就业。认真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政策。
四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资金71.5亿元,支持18.73万户廉租住房、公租房建设。下达各类补助资金32.1亿元,支持完成21.57万户农村D级危房改造任务。下达资金14.15亿元,推进棚户区改造,已开工建设14.17万套。
五是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安排资金7.16亿元,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公益电影放映和“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推进实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
(四)推进重点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绩效。
一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转移支付新机制,创新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模式,完善市县财政运行绩效考核办法。推进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稳步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开展公共服务“购买制”试点,探索和创新事业单位经费供给新模式。
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深化预算编审程序改革。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继续实施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和结余清核注销。启动实施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改革。全面推行省、市、县三级同步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初步构建起以预算编审、执行管理、中期评估、结余管理、绩效评价为主要内容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支出管理由重分配向重绩效转变。
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分配办法,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府性债务监控体系。研究促进融资平台公司健康发展的措施办法。积极推进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省属高校债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
四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认真组织现代农业专项资金、产粮产油大县奖励增量资金、藏区专项资金、“民生工程”资金、产业发展资金等重点专项资金清理检查。大力推进会计监督。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开展非税收入专项检查、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和财政专户清理整顿。推进基层财政建设,指导乡镇财政建立规范的资金监管和财务管理制度。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细化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内容,推进专项预算信息公开,实施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全省宏观经济在总体平稳增长态势下,仍然面临许多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财政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后两个月,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围绕“两个加快”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狠抓收入征管不放松。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继续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督促非税收入征管部门抓好收入征缴。二是妥善安排超收收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合理安排财政超收收入,确保各项重点支出需要。三是加快支出预算执行。加强资金调度,加快资金拨付,切实保障有预算安排的项目所需资金及时支付,提高支出执行进度。四是全力确保重点支出。加大资金整合和结构调整力度,确保教育投入达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新农合和新农保扩面提标、保障性住房、重大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支出需要。五是推进灾后重建后续项目建设,积极落实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巩固和发展灾后恢复重建成果。六是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一系列规定,大力压缩公务购车用车、会议、公务接待、出国(境)经费等支出,控制行政性经费增长,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