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8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黄锦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报告四川省2012年财政预算变动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1至10月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变动情况
(一)全省收支预算变动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来,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未作变动,仍为2306.5亿元。
全省支出预算变动有两项:一是中央财政增加对我省转移支付补助441.33亿元。二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增加全省支出预算135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5271.03亿元基础上变动为5847.36亿元。
(二)省级收支预算变动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来,省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621亿元。
省级支出预算变动有四项:一是中央财政增加对我省转移支付补助441.33亿元。二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增加支出预算135亿元。三是省增加下达对市(州)和扩权县(市)转移支付补助498.92亿元。四是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市(州)120亿元。上述变动中,一、二项相应增加省级支出预算,三、四项相应减少省级支出预算,四项增减相抵后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由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1261.04亿元变动为1218.45亿元。
以上预算变动情况,请予审查。
二、1至10月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督促指导下,全省各级财税部门牢牢把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了全省财政平稳运行。
(一)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1、全省预算执行情况。1至10月,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961.1亿元,为预算的85%,增长17.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99.31亿元,为预算的84.4%,增长17.1%;非税收入完成461.79亿元,为预算的87%,增长18.1%。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6841亿元,为计划的82.1%,增长10.2%;上划中央所得税完成427.8亿元,为计划的91.5%,增长14.8%。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加上上划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后,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3073亿元,为预算的85.2%,增长15.3%。
1至10月,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完成3911.03亿元,为预算的66.9%,增长21.5%。法定支出执行情况是:教育支出631.28亿元,为预算的74.4%,增长39%;科学技术支出33.92亿元,为预算的68.2%,增长29.7%;农林水事务支出443.07亿元,为预算的64.4%,增长19.8%。
全省基金收入完成112297亿元,为预算的1056%,下降18.2%。全省基金支出完成1111.97亿元,为预算的73.1%,下降10.3%。
2、省级预算执行情况。1至10月,省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540.9亿元,为预算的87.1%,增长15.4%。省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740.73亿元,为预算的60.8%,增长12.4%。法定支出执行情况是:教育支出81.89亿元,为预算的60.6%,增长68.3%;科学技术支出9.04亿元,为预算的58%,增长18%;农林水事务支出104.7亿元,为预算的79.4%,增长26.9%。
省级基金收入完成74.26亿元,为预算的103.6%,增长8.7%。省级基金支出完成16.54亿元,为预算的31.1%,下降28%。
(二)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收入增幅大幅回落。从收入总量看,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突破1900亿元,已接近2011年全年水平,收入规模稳居全国第8位。从收入增幅看,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保持了两位数增长,收入进度快于序时进度,增幅比全国地方平均水平高1.7个百分点;但受宏观经济增势放缓、物价水平回落、房地产调控持续、结构性减税等多种因素影响,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幅同比回落18.4个百分点。
二是税收增长明显回落,非税收入增速放缓。全省地方税收收入增幅同比回落13.4个百分点。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增幅分别同比回落19.5、11.6、21.5、31.1个百分点。今年以来,全省非税收入累计增幅分别为5.6%、15%、29.1%、23%、19.9%、20.4%、19.3%、16.2%、17.3%、18.1%。总体上看,非税收入增幅明显放缓。
三是市(州)收入增幅回落,扩权县(市)表现较好。市(州)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420.21亿元,为预算的84.3%,增长18%,同比回落19.7个百分点。扩权县(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61.15亿元,为预算的86.9%,增长22.4%,高于全省收入平均增幅5.1个百分点。其中:19个扩权县(市)收入进度在90%以上,4个县(市)已完成全年收入预算任务。
四是支出保持高位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在较高基数上实现了较快增长,增幅同比提高9.9个百分点。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全省教育、科技、文化、社保、卫生等重点民生支出增长26.5%,高于支出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
(三)预算完成初步预测。
今年以来,在世界经济复苏疲软和全国经济增幅回落的宏观背景下,我省经济发展继续“快于全国、好于西部”。总体上看,当前全省财政运行基本正常,但已经呈现明显趋紧态势,收入增长出现大幅回落,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初步预计,在宏观经济形势不出现巨幅波动和国家稳增长政策推动下,经过全省各级的共同努力,能够完成年初收入预算任务,但难以实现较大超收。
(四)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今年以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继续深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按照“分类测算、分层保障”的基本思路,完善财政调控能力、公共服务水平和支出成本差异评价指标,优化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分配办法。按照“明确方向、额度下达、项目备案、绩效挂钩”的基本思路,扩大专项财力转移支付试点范围,深入推进专项财力转移支付改革。按照“分级负担、分类指导、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基本思路,积极推进以因素测算、竞争立项、据实据效等为主要内容的绩效分配改革,提高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1至10月,省财政累计下达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79.78亿元,增长18%;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4.79亿元,增长37.6%;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9.57亿元,增长14.5%。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116.42亿元,增长35.8%,较好地保障了民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支出需要。
(五)省人代会及人大常委会决议执行情况。
针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财政报告时提出的关于财政支出结构、转移支付制度、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预算改革、财政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省政府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省人大报告。同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努力将代表建议贯彻到工作中,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财政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建议意见,自觉接受代表监督。认真开展代表走访工作,主动上门征求代表建议。
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财政审计工作。针对2011年度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省政府已督促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县政府认真整改落实。
三、今年以来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实施“两化”互动战略,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一是支持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重点支持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群集约发展,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创新。认真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对小微企业实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取消多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大力支持交通、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支持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应急排危除险以及受威胁农户的避险搬迁安置。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着力推进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和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等市政建设,加强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继续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三是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提升经济发展环境承载力。建立岷江、沱江流域试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促进污染总量减排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下达资金67.15亿元,大力支持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推进川西北防沙治沙、草原生态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一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村饮水安全、省级水管单位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实施土地整理、育土工程建设,加大高标准农田改造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提高农业发展设施化水平。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将财政奖补比例由占标准限额内村民实际筹资筹劳额的50%提高到100%。
二是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加大财政补助力度,支持和引导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基层农技推广。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提高省财政负担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比例,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和创新的奖补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力度。
三是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下达资金89.32亿元,确保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及畜牧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调整种植业保险赔偿标准,实现森林保险全省范围内全覆盖,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及时拨付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大力支持抗灾救灾和农业灾后恢复生产。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大小凉山综合扶贫,秦巴山区、乌蒙山区、藏区连片扶贫和小型水库移民扶助。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提高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推进中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提标政策、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深入实施校安工程,支持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发放助学金20.5亿元,惠及全省129万名学生。继续实施民族地区十年行动计划,推动民族地区教育发展。认真落实地震灾区“一免一减”政策,促进地震灾区教育恢复发展。1至10月,全省教育支出达631.28亿元,增长39%,高于公共财政支出增幅17.5个百分点。
二是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从7月1日起实现全省范围内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并将年人均最低补助标准提高40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初步建立稳定的基本药物制度财政保障机制。及时拨付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确保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1至10月,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达581.4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6.73亿元。
三是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重点文化工程和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支持开展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加大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力度。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成我省首批55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探索推进文化“公共服务购买制”,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四)推进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绩效。
一是推进绩效预算改革。建立绩效目标申报批复制,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加大待批复预算提前细化工作力度,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奠定基础。全面实施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改革,提高资金分配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全省同步推进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拓展评价范围,完善评价指标,强化结果运用。以预算编审、绩效目标、绩效分配、中期评估、执行管理、结余管理、绩效评价为主要内客,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绩效预算管理体系继续深化完善。
二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和债券还本付息管理制度,构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新机制。按期偿还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180亿元,切实维护政府信誉。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推进化解省属高校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启动化解村级组织建设债务和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
三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机制,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组织开展藏区专项资金、扶贫资金、非税收入管理、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化债资金管理和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工作专项检查。以粮食、能源行业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为切入点,组织开展全省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启动实施“三公”经费公开,稳步推进专项资金公告公示工作。
四是加强市县财政管理。加大对市县的指导帮助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县两级收入分配和支出责任划分关系,促进全省财政协调发展。建立市县财政运行绩效考核机制,注重对市县推进发展、强化保障、促进管理的整体绩效考核,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导向,推动市县财政提升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总体上看,当前财政运行基本平稳,与全国运行态势和宏观经济面基本保持一致。受宏观经济增势放缓、物价水平回落、房地产调控持续、结构性减税等多种因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今后两个月,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将继续牢牢把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组织收入。做好收入征缴督促工作,切实加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监控,确保应收尽收。督促有非税收入征管任务的部门抓好非税收入征缴。二是加快支出预算执行。加强资金调度,加快资金拨付,切实保障有预算安排的项目所需资金及时支付。三是调整结构保重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全力保障“十项民生工程”、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新区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四是妥善安排2013年财政预算。统筹编制四本预算,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切实增强政府财政调控能力,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资金需要,确保政策性增支保足保够。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