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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 2009-02-05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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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玉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0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省法院在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同全省人民一道,经受了前所未有的考验和挑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省法院办结各类案件386012件,同比上升22.78%,其中,我院办结4154件,同比上升41.43%,为夺取抗震救灾的伟大胜利、维护全省和谐稳定、推进“两个加快”,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法院工作指导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工作方向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部署和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使法院工作紧跟形势变化、适应任务需要、更好履职尽责,全省法院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三大主题活动”,开展了两轮“解放思想大讨论”。通过深刻查摆问题,层层进行剖析,自下而上讨论,举办院长论坛、专家论坛、法官论坛,实地考察学习“东营经验”,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的认识领会,坚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正确政治方向,实现了思想观念的重大转变。

  在司法站位上,变部门思考为全局谋划,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大局;在司法功能上,变被动司法为主动服务,谋求法院工作与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在司法方法上,变就案办案、一判了之为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随着教育的深入和观念的转变,我们确立了全省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抓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服务改革发展

  全省法院始终将执法办案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34883件,判处犯罪分子47726人。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积极开展“打黑除恶”、打击破坏“三电”设施等专项审判,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杀人、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以及毒品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4928件,判处犯罪分子24575人。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审判,严惩金融诈骗、制售伪劣食品等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此类案件615件,判处犯罪分子1161人。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053件,判处犯罪分子1493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危害社会、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坚决判处重刑;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人员依法从宽处罚,切实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关系。

  审结民商事案件240964件,涉案标的金额330多亿元。

  审理涉及重大建设项目、企业破产改制和兼并重组等纠纷案件224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工业强省。妥善处理城镇化建设、农村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各类矛盾纠纷,审结此类案件1840件,促进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坚持平等保护,依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纠纷案件243件,优化我省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认真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规范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632件,推动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妥善处理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动争议和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121859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审结各类行政案件6450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广泛开展行政审判“开百庭、听百案”、“百件司法建议促规范”等活动,完善行政案件管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劳动争议等社会热点引发的群体性行政案件,尽量采取协调和解方式处理,全年协调和解行政案件680件。加强国家赔偿工作,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5件,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三大审判中,我们切实加大调解力度,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强化民事调解,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执行案件和解、行政案件协调,同时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及时判决,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全省法院民事调解结案率达60.1%,居全国前列。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推动构建大调解格局,依靠多方力量共同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前释法指导,实行诉讼风险提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2541万元。在交通不便的农村、山区设立受案点、办案点,开展送法下乡、巡回审判,就地解决民间纠纷5283件。此外,对一些市、州有较大影响的、党委政府比较关注的案件,我们都作为重点案件,领导直接督办,组织精干力量,严把案件事实关、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突出抗震救灾、藏区维稳两个重点,维护社会稳定

  “5.12”地震和“3.16”事件的发生,使灾区和藏区的稳定问题成为全省维稳工作的重点。全省法院立足审判,主动思考,超前谋划,积极应对。

  全力维护灾区稳定。“5.12”汶川特大地震刚一发生,全省法院特别是灾区法院广大干警视灾情为命令,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全力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抢救、安置受灾群众,维护社会秩序,关键时刻表现出了人民法官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的英勇精神,有24个集体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省委、省政府表彰为英雄集体、先进集体,57人被表彰为英雄个人、先进个人。突如其来的地震灾害,引发一系列前所未有的矛盾冲突和法律问题,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隐患。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院一开始就盯住涉灾法律问题,超前思考,主动应对,及时展开调查研究,就学校房屋垮塌、房屋毁损鉴定、工作重心转移、灾后土地确权、重建机构设置等五个问题,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议,得到肯定和采纳,把一系列影响稳定的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为维护全省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议,推动了三个涉灾司法解释的出台,为涉灾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保障灾区法院迅速恢复审判秩序,我院争取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各地法院的支援,第一时间将110万元救助资金、大批救灾物资、2400多顶帐篷、96台越野车、2283台电脑及打印机送到灾区法院。及时出台《关于加强地震灾害后审判工作的意见》,对灾后审判工作作出安排。

  灾区法院采取帐篷法庭、车载法庭、院坝法庭等方式,切实履行审判职责,依法打击涉灾犯罪,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办结涉灾案件1328件,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

  全力维护藏区稳定。我省藏区发生“3.16”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以后,我院迅速成立专案审判领导小组,抽调有丰富审判经验的20余名审判骨干组成5个专案组,同甘孜、阿坝两州法院一道,积极投入反分裂斗争和藏区维稳。按照“把握方向、争取主动”的工作思路,严格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协调配合,促进侦查、起诉、审判环节顺利衔接,严格掌握政策法律界限,严惩首要分子、骨干分子,宽大处理一般参与人员,稳准狠地打击分裂势力和严重暴力犯罪,判处的犯罪分子均认罪服判,办案质量和工作方式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四、破解涉诉信访、执行积案两个难点,促进社会和谐

  多年积累的涉诉信访积案和执行积案,成为法院工作的两大历史包袱,也成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利因素。我们按照省委“爬坡破难”的要求,举全省法院之力,攻坚克难。

  集中化解涉诉信访。为确保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我们排查出2537件重点信访案件,开展集中化解专项活动。件件严肃认真进行复查,件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件件做出唯一明确的法律结论。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真诚服务、真情温暖、真心感动,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这项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各级党政加强领导、法院及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充分运用司法救济、行政救助、社会帮扶、当地稳控、依法惩治五种方法,开展息诉罢访。到年底,这些案件全部复查结案,息诉罢访1851件,占73%,进入再审184件,占7.2%,进行教育稳控502件,占19.8%。

  化解五年以上的上访老案452件,十年以上的上访老案208件,有的还是镇反时期的历史老案。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奥运期间全省没有发生一起涉诉进京上访事件,涉诉信访逐月下降,从全国排名第17位降至第22位;形成了涉诉信访依法终结机制,将有终结性法律结论和已做息诉罢访工作的案件,逐件移交信访联席办,实行信访终结,不再进行交办,规范了涉诉信访秩序,促进了审判工作与信访工作良性互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涉诉信访风险评估、绩效考核等规范,落实信访责任,抓好源头预防;广大法官通过做息诉罢访工作,增强了对群众的感情,提高了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密切了法院和社会、法官和群众的关系,赢得了广泛信任。中央政法委安排我们在全国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最高人民法院、省委转发了我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经验。

  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我们从8月开始,对2007年以前的执行积案全面清理,清理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7618件,全面展开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这是一场硬仗,要组织力量攻坚克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为我省的加快发展作出贡献。我们推动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悬赏执行,公开曝光“老赖”,打击拒执行为,纳入不诚信“黑名单”,迅速掀起“执行风暴”。

  到目前已执结5245件,占总数的68.85%,执行标的9.88亿元。通过加大执行力度,全年执结案件70561件,执结标的178.89亿元。加强对执行的监督管理,促进规范执行、文明执行。注重说服教育,改进执行方法,促进双方和解,全年执行和解结案14389件。对双方都是困难群众的执行案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全年对1768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821.1万元,缓解了执行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五、着力司法公正、司法廉洁两个焦点,树立司法公信司法公正、司法廉洁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关键所在。全省法院直面问题,在自身建设、基层基础等方面狠下功夫,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强化审判管理。

  推进“阳光审判”,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完善二审庭审公开、申诉听证公开,实行网上办公办案,全面推行举证质证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裁判理由公开,以公开促公正。

  强化院、庭长管理职责,完善大要案报告制度,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加大审限跟踪、审限警示和案件督办力度,强化对办案过程的监督。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强化办案差错责任追究,建立案件质效评估制度和法官业绩档案,完善审判责任体系。

  全年立案复查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6039件,审结再审案件5570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083件,追究办案差错责任52人次。将审判质效考评结果作为评先选优、晋级晋职的依据,有效地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加强廉政建设。突出主动抓、抓预防,召开全省三级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警示教育大会,由违法犯罪的原法院干警现身说法,增强教育实效。针对工作中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制定廉政建设“两个规定”,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律师及其他涉案人的关系,细化责任查究办法和程序,并开展审务督察、明察暗访、廉政巡视,抓好落实。同时,与司法厅、省律协共同召开律师座谈会,探索研究搭建法官和律师联系接触的“阳光平台”。建立与纪委、政法委的汇报协调机制,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对群众举报逐件核查,旗帜鲜明地严肃查处违法违纪。

  全年查处违法违纪5件9人,同比分别下降47.83%和45.61%。提升司法能力。

  以省委政法委部署的“三大主题活动”为载体,推行网上教育培训,建立覆盖政治理论、法官修养、审判业务等7个科目、11500道考题的题库和网上考试系统,以考促学、以考促训,构建学习培训长效机制。

  开展司法技能大比武,举行调解能手、执行能手、庭审标兵、优秀书记员、优秀裁判文书等五大竞赛,注重司法技能的实战练兵,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全省法院涌现出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全国模范法院”等先进集体29个,“全国模范法官”等先进个人68人。夯实基层基础。

  一次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基层干警1483名,开展法官助理试点,专门为“三州”法院招考工作人员、委托高等院校定向培养基层法官,有效缓解了基层法官断层压力。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我院机关、99个中、基层法院建成局域网并逐步互联互通。加快 “两庭”建设步伐,已经规划的442个审判法庭、人民法庭,去年完成149个,124个正在建设;灾区法院179个审判法庭、人民法庭恢复重建项目已纳入全省灾后重建统一规划;根据基层实际需要,规划新增人民法庭171个。此外,建成藏区巡回人民法庭32个。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保障。全省法院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切实增强接受监督意识,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主动报告工作。我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民事审判工作,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集中化解涉诉信访和上半年工作情况,重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随时向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有关专门委员会报告,听取意见。加强日常通报联络。全省法院健全和充实“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人民法院报》、《法院重大事项通报》,发放征求意见函。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视察和检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2268件,参与调解、执行3582人次。认真办理议案、提案。着手建立 “网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系统”,规范对议案、提案办理的程序、内容、时效和责任。对180件议案、提案和交办事项,坚持领导督办、限时办结、跟踪落实,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回复。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省法院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抗震救灾、涉诉信访、藏区维稳等33项工作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的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所有的这些关心帮助,是我们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我们战胜困难的力量源泉,是我们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强后盾。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全省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形势和任务、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比,还有不少差距:

  一是队伍素质还不适应。个别法院领导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意识不强,缺乏真抓实管的有效办法。少数法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审判作风不好,极个别法官严重违法违纪,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审判任务繁重与审判力量不足、办案质量效率要求高与队伍司法能力不够的矛盾依然突出。法官队伍流失、基层法官“断层”问题还没有有效解决,全省法院去年流失人员256名。二是审判管理还不适应。对审判管理机制研究不够,审判管理制度不完善,审判责任体系不健全,办案差错责任追究未完全到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仍有薄弱环节,由此造成少数案件质量效率不高,甚至给少数人滥用审判权、执行权留下空隙。三是工作保障还不适应。法院基础设施、物质装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基本建设历史欠账多,债务负担重。部分法院在地震中损失严重,恢复重建任务十分艰巨。对这些问题,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各位代表的监督、支持下,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09年,省委关于推进我省“两个加快”的总体部署和切实抓好维护稳定的工作要求,给全省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目标任务。

  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我们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为我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致力于推进“两个加快”。围绕省委“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目标,制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金融安全服务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综合运用多种司法手段,维护健康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制定《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加强农村基层审判工作,完善农村司法服务网络,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加强涉灾案件审判,妥善处理涉灾纠纷,对热点、敏感涉灾法律事务做好积极应对,全力促进灾后恢复重建。

  二是致力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妨害社会管理、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严重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涉诉问题稳定预警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劳动报酬、食品药品安全、医患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畅通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渠道,加大对涉诉返乡农民工、下岗职工、灾区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建立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排查化解,总结工作经验,强化源头治理,夯实工作基础。

  三是致力于推进法院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其中涉及法院的55项改革任务,逐项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改革试点,确保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四个方面的改革取得实效。

  四是致力于提升司法能力。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制度,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深化“三大主题活动”,在全省三级法院集中开展知识技能网上分类联考,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切实加强基层基础,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力争三年内全面完成灾区法院恢复重建,提升基层工作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建制度、抓教育、重监督、强管理、严查处五个方面下功夫,树立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形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令人难忘、永载史册的一年,我们历经磨难,更加坚强,崛起危难,更添信心。新的一年,尽管形势异常严峻、任务异常艰巨,我们将抱定必胜信念,义无反顾、勇往直前。我们坚信,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的有力监督、省政府、省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全省法院一定能够攻坚克难、爬坡奋进,全面完成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推进我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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