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三十周年专题

“五大困惑”制约乡镇人大工作

时间:2009-08-24 来源: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调研发现,当前“五大困惑”制约了乡镇人大工作开展。一是思想认识存在模糊。一些领导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缺乏正确认识,思想不够重视,支持不够有力。社会民众普遍习惯于乡镇党政“两驾马车”,没有将乡镇人大作为地方权力机关来看待和认识。一些乡镇干部认为乡镇人大是“ 大牌子、空架子,二线干部找岔子”,人大干部是“二线干部”。在人大系统内部也觉得乡镇人大工作是虚功,难做实,“意思意思”就行了。二是现行机制不利工作。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兼职不履职;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兼任部分党政工作,少则3—4项,多则达7项。部分乡镇人大副主席兼任政府工作,行使监督权时,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处境十分尴尬。兼职人大干事也普遍身兼数职,没有时间从事人大工作。三是履职行权不够充分。乡镇召开人代会普遍为1天时间,且大都是“上午10点开会,中午2点结束,吃完饭就散伙”,审议工作几乎不进行。多数乡镇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2—3条,有的甚至1条建议也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人大主席团没有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会议。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评议、检查等监督活动少,即使开展了监督活动,但绝大多数满足于听一听,看一看,问一问,走过程的多。四是工作保障不够有力。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大都没有纳入财政单独预算,普遍实行实报实销,实则无保障。主席团成员变化过快或补充不及时,无相对固定的人大干事,使一些乡镇人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五是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多数是农民代表,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开会不发言,表决随大流,一届无一条建议、批评、意见,根本谈不上执行代表职务。许多从党政岗位转岗到人大的乡镇人大副主席,产生了“二线”思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如从前,少数同志业务不熟悉,还不习惯按法律要求开展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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