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协调发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2007-02-26来源: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2006年11月27日在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教育厅厅长  涂文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协调发展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年来我省在推进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方面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自2000年在西部率先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以来,在狠抓义务教育巩固和提高的同时,从穷省办大教育和地区之间经济社会、教育发展不平衡这一基本省情出发,坚持教育投入和工作重点向民族地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倾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通过努力,我省民族地区普九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和质量有了较大改善,义务教育非均衡状况得到一定缓解,全省义务教育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截止2005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3504所,在校学生1067.1万人,专职教师49.4万人。全省181个县(市、区)中,实现基本“普九”的县(市、区)已达到159个,“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了97.7%。

  (一)组织实施《十年行动计划》,缩小民族地区与内地义务教育的差距

  为加快民族地区“普九”进程,打好民族地区“两基”攻坚战,2001年省委省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拟累计投入30个亿,实现民族地区“两基”目标。到2005年底,已投入“两基”攻坚资金近20亿元,建成和在建的项目学校达到1650个,总建筑面积达205万平方米;累计培训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1.8万余名,选派了5300名内地教师到民族地区支教,内地71个县(市、区)、1500所学校及33所高校和37个省级部门开展了对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教。今年,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大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工作力度,增加安排专款4000余万元,专门解决学生卧具问题,同时另外安排专门资金增加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免教科书费学生数。截止2005年,民族地区51个县(市)已全部实现“普初”和“扫盲”,29个县基本实现“普九”,民族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达67.1%,2006年又将有8个县实现“普九”任务。《十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使民族地区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大大提高,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有了明显改善,缩小了与内地的办学差距。

  (二)组织实施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重大工程,缩小农村与城市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差距

  近几年来,我省抓住国家大力扶持西部地区农村教育的历史机遇,坚持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重大工程,实现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截止2005年,全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共投入59.6亿元,改造危房达933万平方米;“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共投入4.7亿元,装备中小学16253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共投资4.2亿元,新建寄宿制学校274所,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使民族地区寄宿制学生增加到25.3万人。这些重大工程的实施,大大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改善。

  (三)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缩小农村与城市义务教育师资水平的差距

  针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短缺和难以稳定的问题,2004年省上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管理的意见》,对农村教师的配备、培养、人事制度改革及生活工作条件的改善等做出具体规定。建立并实行教师定期轮岗制度,把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经历作为城区中小学教师聘任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今年,又启动了中小学教师队伍发展“三大计划”,其中专门针对农村教师制定了“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色岗位计划”,已经招聘2453名大中专毕业生作为首批“特色岗位”教师,年内安排到三州民族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开始,全省大中城市城区学校已选派5000余名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不断完善,一些地方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将农村教师社会保障费用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兑现农村中小学教师地方津补贴,有些地方还安排了边远农村地区教师专门补助和学校绩效考核奖励经费。上述措施对缓解农村中小学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及学科不配套的矛盾,稳定农村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关注弱势群体学生,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一是积极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近几年,我省各地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问题。据2005年的统计,全省各市(州)城区接受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人数共40多万人,其中成都市区接受了8万多人。

  二是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据调查,我省共有留守学生近280万人,占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30%左右。为作好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各级政府建立了政府统筹协调、教育系统发挥主渠道作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今年9月14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正式转发了省教育厅、团省委等12单位《关于加强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各地采取积极措施,对“留守学生”思想道德、学习生活、情感心理等方面予以特殊关爱,全省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逐步得到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是抓好残疾学生教育工作。特殊教育是衡量义务教育发展水平重要标志。近几年来,我省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采取切实措施扩大特殊教育办学规模。目前,全省建成特殊教育学校83所,在校残疾儿童学生达到2.4万余人。

  (五)扎实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

  2005年5月,国家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后,我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贯彻落实。一是统一思想,明确思路。确定了分步实施,重点推进的原则,首先着力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二是启动全省义务教育示范县创建活动,以树立典型、创造经验、提供均衡发展示范。三是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和好的做法。去年12月,在我省德阳市绵竹县召开了“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目前,我省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已涌现出一批好的典型,如成都市的城乡教育一体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财政投入10亿元,建设农村标准化学校400余所;武侯区的城乡教育“捆绑式”发展模式,青羊区的“满覆盖”工程,绵竹县的“六个统筹”等,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积极影响。今年6月,教育部在成都召开了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陈至立国务委员和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成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并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从理顺机制入手确保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

  从2006年春季开始,国家在西部省、市、区率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这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为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我省新机制改革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做到了思想认识、组织领导、经费保障、管理监督、舆论宣传“五个到位”。省教育厅出台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的八条规定》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八条规定》,确保了新机制顺利实施。

  据统计,2006年我省实施新机制共投入财政资金35.2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23.76亿元,省财政7亿元,市、县财政4.52亿元。新机制覆盖了我省除部分市级政府所在地城区外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截止8月底,免收学杂费人数974万人,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91.8%;免费提供教科书人数为250万人,占学生总数的23.6%;补助住校学生生活费测算人数85万多人,占学生总数8%。新机制的实施,受到我省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农村义务教育开始迈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当前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由于多种因素影响,从总体上讲,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成都平原和贫困山区,内地和民族地区,城市与农村,以及同一区域内校际之间仍存在差距。广大农村和边远山区的中小学校,办学经费紧张、设备设施简陋、师资力量不足、教师待遇偏低、教学质量不高等现象较为普遍。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这种非均衡状态,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到“就近入学”原则的执行,尤其是在城市里择校之风难以遏制,义务教育的公平性问题受到社会普遍关注。

  (一)全省城乡和地区间教育经费差距仍较明显

  2005年,全省农村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低于城镇205.5元,预算内公用经费低于城镇28.4元;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低于城镇230.5元,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低于城镇92.1元。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城乡之比为1.79:1。

  同时,地区差距也很大。以2005年为例(三州除外),生均教育经费总支出,普通中学最高的4672.35元(攀枝花市),最低1431.52元(广元市),相差3240.83元,比例为3.3:1;普通小学最高2183.56元(成都市),最低945.01元(广安市),相差1238.55元,比例为2.3:1;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普通中学最高的1586.96元(成都市),最低的433.64元(广安市),相差1153.32元,比例为3.7:1;普通小学最高的737.66元(成都市),最低的196.07元(南充市),相差541.59元,比例为3.8:1。

  教育经费不足,地区差异明显,一方面反映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实力存在较大差距,同时也反映出一些地方还需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按照“三个增长”要求,努力增加教育投入,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扶持力度。

  (二)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力量城乡之间差距仍然较大,农村中小学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2005年,全省农村小学高级教师的比例为37.13%,农村初中中学一级及以上职务的教师比例为32.0%,分别比城镇低8.72和12.39个百分点。

  同时,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紧,编制标准偏低,专任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一些地方还存在代课教师问题。据初步统计,全省181个县,有61个县缺编,缺编教师14195人,其中42个“两基”攻坚县中有30个县教师缺编,缺编3486人。另外,边远山区、民族地区校点分散,班额小,复式班大量存在,而当初制定编制时,没有充分考虑这些情况,编制标准偏低,使得这些学校师资不能保证教学最低要求。加之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工作苦,待遇低,流失严重,使得代课教师大量存在,全省尚有代课教师2.9万人,严重影响农村中小学教学质量提高。

  (三)全省“普九”债务沉重,化解难度较大

  据初步统计,全省目前尚有“普九”债务30多亿,还不包括“普九”以后新增加债务。其中绝大多数是工程队、银行和个人的工程欠款。为了缓解学校债务压力,在农村税费改革中,我们要求各地将化解“普九”债务纳入化解乡镇债务工作中,统筹考虑解决办法,同时提出了“清理、冻结、剥离、化解”的工作步骤和思路。但是由于数量大、时间长,这项工作目前进展缓慢。沉重的债务负担成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大障碍。

  三、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的思路和措施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实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十一五”期间,我们将按照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抓好落实。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为指导,坚持分步推进,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的同一区域内校际之间不平衡问题,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推进县域范围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来,在此基础上再在更大范围内逐步推进。坚持县(市、区)政府为主、因地制宜、软件硬件并重、统筹配置资源的原则,突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两个重点,抓住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校长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四个关键环节,努力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努力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公共资源配置和办学质量的基本均衡。到“十一五”末,力争实现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校际间的差距明显缩小,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整体办学质量明显提高,择校现象明显减弱。全省“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8%左右,初中三年保留率达95%以上,“三残”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85%以上。

  (二)主要工作措施

  1、认真贯彻实施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对我国义务教育实践与理论的科学总结和创新。义务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我国义务教育的性质、培养目标,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第一次将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写入了法律。这些重大制度创新将对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师生员工要提高对义务教育法的认识,完整、准确地理解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意义和各项制度规定,牢固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把义务教育法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武器,全面提升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义务教育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发展。

  2、继续落实和完善有关扶持政策,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

  (1)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的扶持力度,认真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打好民族地区“普九”攻坚战,确保“十一五”期末民族地区51个县全面实现“普九”。

  (2)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实施,尽快建立起新的义务教育公共财政体制,继续落实各级财政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等规定,为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创造条件,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人力资源扶持机制。一是统筹教师资源,加大对农村学校的倾斜力度。根据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性,保证教师编制足额、学科配套,设立农村教师津补贴和奖励资金、保证培训进修经费。二是加快实施县域内校长、骨干教师的校际定期流动和城乡交流制度,缩小城乡间教师资源配置的差距。三是继续实施《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加强对农村教师尤其是骨干教师的培训,以解决农村教师水平不高、学科不配套、骨干教师短缺等问题。四是实施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色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自愿支教“烛光计划”,支持民族地区和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的教师队伍建设。

  (4)继续完善扶贫助学机制,保障弱势群体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包括随父母进城的子女和托留在农村的“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措施和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进一步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完善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救助扶贫制度。

  3、强化措施,加强农村学校建设,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和改造的长效机制,努力完善提高农村学校办学质量。

  (1)千方百计,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大力推进中小学现代化远程教育工程,重点提高农村教育信息化水平,使优质教育资源突破地域限制,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2)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进学生评价制度改革,在全省全面实施新课程基础上,积极推进和强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大中考和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积极探索试行国家级、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向辖区内切块定向分配的办法。积极建立中小学电子学籍档案,实现学籍管理科学化。

  (3)研究制定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要求,在教育投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等方面设定“最低保障线”,缩小校际之间的过大差距。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

  4、加强领导,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

  (1)积极推进“义务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今年评估命名首批“四川省义务教育示范县”,“十一五”期间,力争各市(州)均能创建2-3个示范县。以“义务教育示范县”创建为推进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树立典型,提供示范,以点带面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同时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制度,把义务教育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作为督导评估政府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以省政府公报形式,每3年向社会发布一次各市、州义务教育阶段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将最能体现政府责任的教育投入、办学条件和教师队伍等方面的主要指标向社会公布,督促各地政府履行职责,也为各地政府教育决策提供客观科学信息。

  (3)强化政府责任意识,明确各级政府及财政、人事、教育等相关部门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职责,研究出台相应的保障措施。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奋斗目标,相对均衡,缩小差距,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上述措施,进一步推进全省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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