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7日在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泽巴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报告四川省2006年财政预算变动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1至10月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变动情况
(一)全省收支预算变动情况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来,全省一般预算收入预算未作变动,全省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仍为527.5亿元。
全省支出预算变动有两项:一是中央财政增加对我省国债、退耕还林、社会保障、救灾等专项拨款121.2亿元;二是有结余的地方增加动用财政净结余2.3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预算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1082.9亿元基础上变动为1206.4亿元。
(二)省级收支预算变动情况
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省级一般预算收入预算161.8亿元,1至10月未发生变动。
省级支出预算变动有两项:一是中央财政增加对我省国债、退耕还林、社会保障、救灾等专项拨款121.2亿元;二是省增加下达对市(州)专项拨款和转移支付补助104.3亿元。以上两项品迭后,省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由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229.1亿元变动为246亿元。
以上预算变动情况,请予审查。
二、1至10月全省及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工业快速增长,消费需求扩大,企业效益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前三季度全省生产总值(GDP)达6210.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5%,增速比全国高1.8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1至10月,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81.2亿元,为预算的91.2%,增长28.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75.4亿元,为预算的93.2%,增长28.8%;非税收入完成105.8亿元,为预算的84.9%,增长27.3%。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253.5亿元,为计划的88.3%,增长18.6%。上划中央所得税完成106亿元,为计划的105.1%,增长32.1%。因此,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完成840.7亿元,为预算的91.8%,增长25.8%。1至10月,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789.9亿元,为预算的65.5%,增长20.7%。
全省基金收入完成146.1亿元,为预算的103.6%,比上年同期增加43.7亿元,增长42.6%;基金支出完成120.5亿元,为预算的63.3%,比上年同期增加34亿元,增长39.3%。
1至10月,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50.6亿元,为预算的93.1%,增长24.5%;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36.5亿元,为预算的55.5%,增长9.1%。
省级基金收入完成44.1亿元,为预算的86.4%,比上年同期增加4.5亿元,增长11.3%;基金支出完成39.4亿元,为预算的66.3%,增加4.9亿元,增长14.3%。
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增幅再攀新高。1至10月,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在前三年持续较快增长的基础上,增幅再创近年来新高,比同期全国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高5.1个百分点。分税种看,全省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四大税种共完成28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7亿元,对税收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75.8%。其中:营业税增长32.9%,企业所得税增长38.7%。
二是用于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前十月,全省农业生产及农业事业方面支出、教育支出的进度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2.6个和5.3个百分点;科技及其他公共事业经费支出、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等方面的支出进度好于上年,其中:全省医疗卫生、文体广播事业费的支出进度均超过70%,分别较上年提高10.6个和5.4个百分点。
三是市(州)预算执行情况普遍较好。1至10月,市(州)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30.6亿元,为预算的90.4%,其中有20个市(州)收入完成进度超过了平均时间进度。市(州)收入增长幅度达到30.4%,比上年同期提高3.6个百分点,其中“三州”一般预算收入平均增幅达到49.7%。1至10月,市(州)一般预算支出完成653.4亿元,为预算的68%,增长23.4%,进度和增幅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2.1个和5.6个百分点。
1至10月全省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为圆满完成全年收支预算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初步预计,全省和省级能够完成年初省人代会确定的收入预算任务,并可以实现一定数额的超收。
三、今年以来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的各项决议,确保了财政改革的稳步推进、财政收入的大幅增长、财政支出的有序执行,促进了全省经济的平稳快速增长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落实人大审议决定,努力改进财政工作
今年以来,针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财政预、决算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省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了具体改进措施并在工作中加以落实。省财政厅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积极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进一步深化了财政改革,加强了财政管理。
改进预算编制工作。省财政已要求各地将上级对本地区(包括本级和下级)的税收返还及财力性补助,全额列入本级预算,尽可能将相对固定的专项拨款补助列入年初预算。继续坚持综合预算原则,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支出落实到部门和项目,努力提高部门预算的年初批复到位率。大力改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努力将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支出项目纳入部门年初预算。
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在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年初到位率的基础上,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组织部门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和责任追究。对执行中确需追加或调整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维护部门预算的严肃性。由于增强了预算的约束力,预算执行中的追加现象有所减少。前十月,省财政对省级部门的专项追加次数比上年同期减少81笔,追加金额减少2亿元。
完善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一是按照公共财政职能的要求,扩大对公共领域支出的保障范围,提高了保障标准。充实和完善了教育、卫生、环保等公共支出保障内容,提高了县级法院、检察院经费以及村社干部误工补贴、村办公经费的最低保障标准。二是在充分考虑各地的支出成本差异和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等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市、县级公用经费标准定额体系和标准财政供养人员核定办法。通过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了基层财力保障水平,并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地区间的财力差距。
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立项、申请、拨付和使用的过程控制和追踪问效,切实扭转“重分配、轻监管”的现象。认真开展了全省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清理检查工作,目前全省清理检查工作已由自查阶段转入交叉检查阶段。针对专项资金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正在加以整改,并着手研究完善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办法。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先后就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财政收支运行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在坚持公开财政预算报告的基础上,今年又在《四川日报》全文刊登了2005年财政决算报告。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建立了公告公示制度,比如:在《四川日报》上公布了农村“五保”对象及特困群众住房困难补助人员名单、省政府助学奖学金资助名额,公布了涉及出租汽车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布了专项土地治理--“金土地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等事项。并按照统一要求,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扩大政务公开面。同时,通过中央及省内权威媒体、互联网、省财政厅局域网和公众杂志等载体,加强对全省财政改革、财政政策及财政工作的宣传。
(二)坚持公共财政方向,努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认真开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2007年全国将全面实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通过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更加全面地反映政府的各项收入,更加清晰地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和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便于人民代表和社会各界对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强化财政监督与约束。为确保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今年2月份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进行了一系列深入细致的准备工作,尤其是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实施的模拟运行工作进展顺利,为明年在我省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大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今年以来,我省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继续向纵深推进,、全省绝大多数市(州)本级和县(市、区)都进行了改革试点,力争明年在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推行这两项改革。继续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初步探索建立了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制度,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今年,省财政厅选择1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考评试点,部分地区也积极开展了试点工作。
积极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继续贯彻落实“三奖一补”政策,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提高基层公用经费标准,大力开展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了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大力推进“乡财县管”工作,除财政收支规模较大且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乡镇原则上实行规范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外,其余乡镇力争在2008年前全面推行“乡财县管”。
努力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的问题,省政府领导还专门邀请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听取他们关于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今年上半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财政部门对2005年全省乡村债务情况进行了清理核实、锁定和统计分析,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加大了对化解乡镇债务的激励性财力补助力度,充分调动了各级政府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的积极性。
(三)推动新农村建设,努力促进“三农”事业发展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各级财政共筹集资金4.1亿元,在全省扶持了52个优势农产品加工、特色种养示范项目和11个大中型专用基地建设。实施了粮食主产县和民族地区增粮增收工程,支持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和“东桑西移”工程蚕桑基地建设,落实了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开展了整合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推进了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和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及时拨付防汛抗旱岁修、水毁修复、农业生产救灾、动物重大疫病及农业病虫鼠害防治等资金,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工作。
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在年初预算新增支农投入1.3亿元的基础上,执行中又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整合现有资金等方式,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支持了农村公路、便民道、户用沼气池、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建设项目,实施了病害水库整治、产粮大县渠系配套、旱山村集雨节灌、土地开发整理、中低产田改造、草原建设和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等工程建设,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努力推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落实资金35.2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省993万学生享受到了免除学杂费政策,250多万贫困学生领到了免费教科书,11.5万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同步享受了“两免一补”政策。同时,继续实施了民族地区教育十年行动计划、“两基”攻坚、农村远程教育等专项工程。
积极支持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省财政加大了对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强了乡镇卫生院建设,实施了包括城市万名医生支援农村、农村改水改厕等在内的重点公共卫生项目。启动了第三批52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按规定提高了补助标准。目前,全省73个试点县已有712.6万人次享受了合作医疗补助。
认真落实涉农直接补贴政策。在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的基础上,今年国家又对因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据初步统计,全省共兑付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资金11.9亿元,种粮农民人均获得补贴18.5元。加强资金调度,确保了对库区移民的后期扶持政策按月兑现。继续推进全省扶贫“一体两翼”工作,切实落实了新村扶贫、劳务扶贫和产业化扶贫资金的到村到户。同时,多方筹措资金,积极落实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四)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认真落实养老保险及抚恤待遇调整政策。大幅增加了对各地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扩大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较大幅度地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处理好省属国有企业所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提高了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烈属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以及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的发放标准,为建国前入党老党员发放了生活补贴。
大力支持社会就业工作。今年省财政筹措就业再就业资金12.7亿元,大力支持全省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同时,从今年起对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三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关注农民工就业问题,增加对农民工就业培训的投入,开展了“阳光工程”培训,实施了劳务品牌培训和劳务扶贫培训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努力开展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努力增加财政投入,加快城乡救助体系建设,做好城市“低保”工作。面对今年我省遭受的特大旱灾和其他自然灾害,省财政努力调整支出结构,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共筹措安排救灾资金3.6亿元,用于全省抗旱救灾、生产自救以及居民生活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自然灾害对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积极筹措资金,妥善安置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帮助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分期分批对敬老院进行维修和添置必要的设备,与有关部门一道逐步将农村五保户纳入集中供养。
积极落实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资金。及时拨付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建设资金及粮食补助资金,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工程建设。争取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省环保项目贷款,支持生态建设和城市环境治理。为县级环保机构配备了环保执法、环境监测用车,增强了全省环保机构的执法能力。
(五)坚持集约型发展道路,努力促进经济发展
大力促进技术创新。进一步增加对科技三项费用和企业技术改造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省属科研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以及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并积极创造条件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建立了贷款或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联动机制,组织申报中央有关专项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努力支持各类企业发展。积极推进省属国有企业集团改革,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协助实施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机构移交地方管理工作,开展国有粮食企业挂帐清理确认和剥离工作,减轻了国有企业的负担。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出台并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大力支持民营经济以及外经贸、内贸流通业发展。
积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支持包括铁路、康定机场和高速公路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促进四川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支持承办大型经贸活动,促进全省招商引资和旅游宣传工作,搭建经济发展的对外平台。认真落实成品油价格调整财政补贴政策,减轻了石油价格变动对相关行业的影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尽管1至10月我省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是,财政运行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将对今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带来一定影响。今年以来,国家实施的宏观调控政策,在遏制投资过快增长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也给我省钢材、水泥等建材工业、机械设备制造业等生产领域以及原料和能源等上游行业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带来一定影响。由于政策效益的滞后性,这种影响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还将逐步显现。另外,由于工业原材料及能源价格上涨过快,对工业生产及企业利润也会造成一定影响。以上因素,都将影响到财政收入的增长。
二是执行中的一些政策性增支因素也将加大财政预算支出的压力。在今年推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虽然中央按测算标准对我省全额计算了补助,但实际增资水平可能比中央补助标准略高,而且随工资增加而相应增加的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相应的福利支出等,按规定需要地方自行消化。同时,今年入夏以来全省大部分地区遭受特大伏旱袭击,一些地方又相继发生洪涝灾害,这些应急性支出都将会增加各级财政的预算支出。此外,各级财政还面临着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的巨大压力。
三是省级部分支出的进度仍然不够理想。今年以来,省政府多次责成省级部门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支出预算的执行进度。但在个别支出预算的安排上,仍存在项目计划落实较晚、资金申请不够及时等现象,使部分预算支出难以及时实现。加之,今年年初预留的工资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资金,因方案正在审批中而无法拨付等原因,1至10月省级部分支出进度偏慢。
四是财政监督管理尚待进一步加强。在财政资金管理过程中,个别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对部分生产建设性项目的审查和追踪问效重视不够,对资金的监管也未能及时跟上,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还不够理想,还存在个别项目闲置、资金浪费等现象,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仍然普遍存在,个别地方和单位违反财政法规的问题还很严重。
现在距年底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尽管当前我省经济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因素,但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继续抓好增收节支工作,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强化预算执行考核,加快财政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努力推进财政改革,完善管理制度,加快从制度上建立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年财政收支预算目标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