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28日在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肖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进行了一审。委员们肯定修改条例的必要性,认为《修正案草案》符合法律要求,适应了我省社会治安形势发展的需要。审议中,大家没有提出新的修改意见。不少委员建议二审通过。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第32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委员们的意见,建议本次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正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