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06-10-23来源: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2006年5月26日)

张学忠

各位委员,全体同志:

  经过全体组成人员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本次常委会会议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

  会议审议通过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是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省人大工作实际制定的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省人大常委会自设立以来,围绕我省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相继作出了有关决议、决定;较好地行使了决定权,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一规定是在总结常委会20多年实践经验并吸收借鉴各地人大有关法规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规定》明确界定了重大事项的内涵和决定程序,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这对于促进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保证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的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各办事工作机构都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规定,切实保证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依照宪法、法律和本规定进行,进一步提高行使职权的水平。

  这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四川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正案、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案。会议再次审议了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四川省旅游条例。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紧对这两个法规进行修改。会议批准了成都市公园条例、木里县自治条例修订案,批准废止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条例和成都市蔬菜基地管理条例的决定。这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全省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吸收委员们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这两项工作。

  法律监督是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按照常委会工作计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6月至8月,常委会将分别组织开展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也将对我省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将密切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检查来开展。今后3个月连续开展3项执法检查,充分体现了常委会对法律贯彻实施工作的高度重视,由于涉及地区广、时间长、检查任务很繁重,一定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扎实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首先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四川是农业大省,土地管理工作涉及“三农”工作的全局,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切实抓好的重要工作。近几年,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在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强化土地宏观管理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耕地资源形势仍十分严峻,人均耕地面积还在继续减少。民以食为天,尤其在四川这样的人口大省、农业大省,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决不能掉以轻心。另一方面,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占地、征地补偿不兑现等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也时有发生。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管理,把土地管理法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落到实处,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粮食安全,保障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搞好水污染防治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迫切要求,对于保护环境和水资源、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四川地处长江上游,省内河流纵横密布。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迅猛增加,对江河造成严重污染。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围绕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目标,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加大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经过全省上下多年的共同努力,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省内主要江河流域水环境质量逐步好转。但是,水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水生态环境质量问题仍然是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社会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在连续三年检查的基础上,为了巩固治理成果,加大整治力度,今年继续对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快全省水污染的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和保护水生态环境。

  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该法自2004年7月1日实施以来,省政府按照法律的规定,认真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规定和行政许可实施机关,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行政许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开展涉及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加强对政府规章备案的审查工作。但由于长期以来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一些政府部门还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实施不力的问题。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依法行政是重点。要通过执法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巩固清理成果,落实工作制度,完善办理程序,保证法制统一和行政许可法的正确执行。

  参加这三次执法检查的有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委员,还邀请了部分全国人大、省人大代表和检查所在地的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同志负责本次检查的服务工作和业务咨询。各检查组务必精心组织,把各项工作做好做细,圆满完成执法检查任务。这里我提几点要求:

  一要坚持原则。中央9号文件对人大监督工作明确提出三项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集体行使职权,三是不包办代替。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一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监督工作的计划安排、重要举措、监督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集体行使职权是人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体现。人大常委会监督项目的确定,监督行为的实施,监督后意见的形成,都要由常委会或主任会议集体作出决定。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从本质上讲是为了促进工作,目的是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全面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确保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各项权利得到尊重和维护。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二要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好法律法规是搞好执法检查的重要前提。参加执法检查的全体同志要认真学习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行政许可法及环境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抓紧熟悉有关情况和资料,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做到心中有数,依法履职。

  三要求真务实。土地管理法涉及千家万户,水污染防治和依法行政问题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广大群众最了解实情。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见。检查要采取多种形式,既要听取政府部门汇报,也要实地察看、个别走访、随机抽查;既要明察,也要暗访,力求掌握客观真实情况。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力戒形式主义,不回避矛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饮水安全、乱批乱占耕地、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等问题,要切实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抓紧整改。

  四要通力合作。参加执法检查的同志来自多个方面,要齐心协力,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注意倾听各方面意见,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工作。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县人大、政府都要积极配合、支持。参加执法检查的全体同志都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到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增加基层负担,不要扰民。

  五要加强宣传。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和行政许可法。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加强水污染治理和土地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进行跟踪报道,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和依法保护土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对严重污染环境、乱批乱占耕地、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和批评。

  同志们,贯彻实施好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和行政许可法,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是加强法冶政府建设、推进依法治省的需要。我们一定要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以务实的作风和扎实的工作搞好各项执法检查,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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