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出庭工作的情况报告(书面)

时间:2006-12-07来源: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2006年7月25日在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了法院庭审工作,并针对律师在出庭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批评和建议。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责成省司法厅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提高律师综合素质,增强律师工作责任心

  全省律师队伍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部分律师综合素质较差,有的对证据、观点的阐释不清楚,重点不突出;有的对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责任心不强;有的出庭迟到,在未经审判长允许的情况就进入法庭等。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律师思想政治教育。2006年3月1日至5月31日,省司法厅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了“坚持政治信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教育。根据中央政法委的要求和省统一部署,目前,已将该项活动延长至年底。力求通过教育,实现坚定的政治信念、坚持法治理念、树立大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道德素质、健全自律机制等六大目标。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培训。省政府已责成省司法厅制定出规划,在年内对全省6000多名律师分期分批送各级党校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为一个星期,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十一五”规划解读等,首批195名律师已于2006年6月12日在省委党校开课学习。三是加强时事政策教育。4月上旬特邀了清华大学著名教授何茂春来川举办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讲座,成都地区有1200多名律师听取了讲座。四是倡导建立学习型律师和学习型律师事务所。鼓励律师脱产学习、在职自学和参加省外、国外各种专业培训。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作用,多渠道加大对律师的培训力度。五是教育惩戒并重。2006年1月19日召开了成都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会,通报了省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批评和意见,对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批评,要求在今后的庭审活动和法律服务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并要求律师切实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服务态度,积极为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公民提供好法律援助或减免费服务。为严肃行风行纪,加大了律师违法违纪行为惩戒力度,建立了违法违纪行为通报制度。今年以来已有5名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并将违纪违法事实及处理情况通报全省律师行业。

  二、规范律师出庭纪律,树立律师良好出庭形象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出庭着装,增强律师执业责任感,展示律师职业良好形象,加强律师队伍素质建设,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于2006年2月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律师出庭统一着装规定》,并印发全省律师行业执行。该《规定》共12条,对律师着装场合、着装要求、禁止着装的时机、庭审仪表、体态语态等做了具体的规定。该《规定》要求各级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适时对律师出庭着装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纳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工作综合考评,对不按规定着装的进行批评、教育、通报、处分。最近,群众举报反映一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未按规定着装出庭。经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调查核实后当即对违规律师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责令整改。对于部分律师出庭迟到早退、用语不规范、精神面貌欠佳和在庭上基本不发言等问题,省司法厅已多次在会议和相关文件中提出了要求,要求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增强工作责任感,规范法庭用语,在法庭上和执业活动中使用“法言法语”。

  三、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总体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保障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四川省司法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并结合我省律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的,全文共6部分26条,内容涉及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党组织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宣传文化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是近期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律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文件。2006年6月12日,全省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全省620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近700人参加了会议。同时,参加会议的620名律师事务所主任与省司法厅签订了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承诺书》,庄严承诺:忠于宪法法律,拥护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律师法;服务大局,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执业为民,勤勉尽责,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诚实守信,不作虚假承诺,不打白条收费,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回扣性质的费用;公平竞争,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特此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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