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5日在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刘晓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第147次省委常委会议定,受中伟省长委托,我代表省政府就《四川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编制工作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纲要》编制背景和过程
2004年12月,省委、省政府确立了生态立省战略。2005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张中伟省长带领甘道明副书记和我到国家环保总局汇报,提出了在西部地区率先开展生态省建设试点的构想,国家环保总局充分肯定并十分支持,提出按照生态省建设要求做好《四川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省委、省政府对编制《纲要》十分重视,多次进行专题研究,责成省环保局与省政府研究室牵头承担《纲要》编制工作,并要求省级有关厅(局)积极参与和支持。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中伟省长指示,省环保局于2005年5月成立了《纲要》编制组,着手编制工作:一是广泛收集生态省建设有关资料;二是与省政府研究室共同组织人员赴黑龙江、吉林、江苏、浙江、福建、海南、河北七省学习借鉴生态省建设纲要编制的做法和经验;三是分别在省内不同地区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四是与省发改委、经委、农业厅、林业局等二十多个有关部门共商《纲要》框架结构、指标体系和主要内容;五是聘请了20名省内外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作编制顾问。
在《纲要》编制过程中,学忠书记亲自过问,中伟省长多次对工作进度、《纲要》质量提出严格要求,并两次召集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纲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关键问题。省政府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召集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题研究《纲要》的目标任务、建设重点、关联事项和具体编制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发文各市(州)政府和省级各部门征求意见。省环保局先后召开八次座谈会和三次联席会议成员会,两次征求省科技顾问团专家意见,两次征求省内著名专家意见,并专门征求了省人大城环资委和省政协人环资委的意见。《纲要》编制过程中,先后收到修改意见480余条,95%以上被采纳;先后收到各类建议590余条,绝大多数被采纳。在此基础上,经过反复认真修改,《纲要》(送审稿)报省委、省政府审定,2006年2月27日省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6月1日八届第147次省委常委会议审定通过,7月14日省政府与省政协进行了专题协商,7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在成都组织了由9位国内外著名的院士、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论证,通过了《纲要》。
二、《纲要》主要内容
《纲要》以章节式体例编制,除前言外共九章四十四节三万八千二百五十字。第一章,生态省建设的重要意义;第二章,生态省建设的现实基础;第三章,生态省建设面临的主要矛盾;第四章,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五章,生态省建设目标和指标体系;第六章,生态省建设区划;第七章,生态省建设的基本体系;第八章,生态省建设主攻方向;第九章,生态省建设保障措施。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以人为本的思想,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建设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社会体系,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社会消费方式转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发展为要,环境优先;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循环利用,节约资源;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区域联动,整体推进;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三)目标任务。通过15年的努力,把我省建成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良好、生态文化繁荣、生态社会和谐、人民生活质量全面提高的西部强省。
2006-2010年为全面启动阶段。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区域结构和城乡结构,环境污染程度有所减轻,经济增长质量进一步提高,生态效益型产业逐渐成为经济新增长点,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得到有效遏制。
2011-2015年为整体推进阶段。建成一批生态省建设重点工程,新型工业化和发展生态经济方面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全省城乡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2016-2020年,初步实现目标。基本完成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基本形成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资源节约型经济,有效减轻对资源、环境的压力。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城乡人居环境清洁优美,防灾减灾能力增强,人口素质明显提高,经济发展、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达到先进水平,初步建成西部强省。
(四)指标体系。生态省建设的指标体系是依据国家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结合四川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同时按照分区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从四川实际情况出发,在国家22项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增加了6项指标(万元工业总产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农村沼气普及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共28项指标构成四川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其阶段目标的确定每五年修订一次,做到与《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相衔接。
(五)功能分区。根据四川省自然形成的平原、丘陵、盆周山区、高山高原区四大生态功能区域的基础条件以及生态系统、资源分布、经济发展现状等区域性特征,按照生态省建设的要求,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环境有机融合,推动三者协调发展,将全省分为七个功能建设区,即:成都平原区、盆地丘陵区、盆周山地区、川南山地丘陵区、攀西地区、川西高山高原区、川西北江河源区。
(六)建设体系及主攻方向。一是建设生态经济体系。其主攻方向是:坚持循环经济理念,充分发挥企业在物质循环建设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重点发展八大产业:即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业、生态交通、清洁能源、环保产业、生态服务业等。充分发挥企业在循环经济中的作用,在行业中实现小循环,在行业之间实现中循环,在社会中实行大循环;在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工程,建设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良性循环的发达生态经济体系。二是建设生态环境体系。其主攻方向是:四个合理利用,两个加强,即:合理利用水资源,国土和耕地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加强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和核与辐射污染防治,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遏制高速经济发展给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构筑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三是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其主攻方向是:实施三项行动计划,即:实施生态文化教育行动计划、生态文化工程行动计划、绿色消费行动计划,加强全社会生态文化建设,倡导生态时尚,推动生态文明发展,构建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四是建设生态社会体系。其主攻方向是:实施八大工程,即:实施人口素质工程、生态城镇工程、生态乡村工程、生态社区工程、卫生健康工程、生态扶贫工程、生态移民工程、防灾减灾工程等,构建和谐的生态社会体系。五是建设能力支撑体系。其主攻方向是:增强五个能力,即:增强决策能力、科技能力、监测能力、减灾能力、应急能力,构建强有力的能力支撑体系。
(七)保障措施。生态省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任务繁重艰巨,保障措施必不可少。一是法制保障。进一步完善立法,重点制定以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清洁生产、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二是政策保障。制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和节约能源、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和食品安全、倡导绿色消费、加强环保科研、吸引公众参与、建立流域补偿机制、鼓励投资环保等方面的政策。三是体制保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政府在生态省建设方面的主导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和公共服务环境。四是机制保障。健全完善生态省建设的各项激励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和惩罚机制,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机制,以计划、立法、市场等手段,妥善处理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的关系,实施生态补偿。研究上游地区对下游地区造成污染的惩罚机制。五是投入保障。根据生态省建设阶段推进需要,保障生态省建设投入。完善生态省建设资金管理体制,统筹运用公共财政,重点倾斜生态省建设。加大各级政府对生态建设的投入。同时,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增加生态省建设的投入。六是组织保障。生态省建设是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各级政府是生态省(市、州、县)建设的领导主体,组织实施生态省建设的协调和指导工作是长期的职责。建立健全生态省建设领导机构,是切实履行生态省建设长期职责的重要组织保障。生态省建设领导机构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生态省建设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承担办公室职能,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和生态省建设示范项目的统筹安排。
三、关于下一步工作
1、形成四川生态省建设规划体系。在本《纲要》正式出台后,省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制订部门实施方案,各市(州)、县(市、区)编制生态市(州)、生态县(区)建设规划。
2、全面启动生态省建设。《纲要》审议通过后,一是要抓紧制定启动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省委、省政府要作出实施《纲要》的决定,进一步细化部门和年度工作目标和责任,强化组织机构,明确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确保资金投入;二是要加强宣传动员,营造四川生态省建设的良好氛围,采取召开动员大会、新闻发布会、专家座谈会、举行启动仪式、开展系列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生态省建设的意义和成效,强势启动和推进生态省建设。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