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5日在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审计厅厅长 黄锦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的规定,审计厅对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以及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所提出的有关要求,今年的审计紧紧围绕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宏观调控、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工作,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地税局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情况、14个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对9所省属高校财务收支情况、部分市县法院诉讼费及罚没款管理情况、部分市交警部门收费及罚没款管理情况、2个市的财政决算,以及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
2005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奋力推进“三个转变”,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的成绩,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总的看,2005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是好的。
--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05年,国民经济和财政收入实现“双赢”目标。全省生产总值达到7385.1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完成830.4亿元,增长23.6%,其中省级财政实现总收入231.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4%,比上年增加28.9亿元,增长14.3%。财政收入在连续几年高位增长的基础上,增幅创下了十年来的新高,财政状况逐步改善,财政运行更加稳健。
--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2005年,全省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94.4亿元,同比增长16.3%,其中省级财政支出33.8亿元,有力支持了农村税费改革和“三补贴”政策的落实,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农民持续增收;用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230.3亿元,同比增长21.3%,其中省级财政支出35.8亿元,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促进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快速发展;用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支出147亿元,增长17.8%,社会化发放率达100%,确保了203.5万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领取基本养老金;全省大力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陆续建成了一批重点工程项目,进一步缓解了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
--积极深化改革,构建公共财政。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管理网络系统初步建立,148个县(市、区)实行了部门预算改革,改革面达到80%,143个县(市、区)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或集中支付与集中核算相结合改革;结合中央“三奖一补”政策,继续强化激励约束的政策导向,初步建立了县级财力最低保障机制,化解乡村债务工作得到强化;省财政对市州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大,资金总量达到了97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26.3%,促进了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一、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财政厅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05年财政厅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政策,积极采纳上年度审计的整改建议意见,进一步加大财政改革力度,着力推进了硬化预算政策的落实。对省级部门年初预算批复到位率比上年明显提高;非税收入银行代收已向二级预算单位扩展;省一、二级预算单位已全部实施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对市(州)、县的财政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了财政系统的内控制度建设,财政资金分配不断规范,省级预算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但审计发现,在预算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履行监管职责尚有不足,个别管理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具体表现是:
1.对部分省属高校预算外资金管理监督不力。按有关规定,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各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活动的监督管理。但审计发现,在省属高校报送财政厅的决算报表中,绵阳师院、西华师大等5所高校2005年度反映有预算外收入35957万元,全部未按规定缴入省财政专户管理;川北医学院、泸州医学院等10所高校反映有预算外收入53633万元,缴入省财政专户只有17214万元,仅为32.1%。财政厅督促落实不够到位,今后应加强管理监督。
2.部分转移支付配套资金和补助资金未督促落实到县。按有关规定,省、市财政应采取措施保证安排给县乡的转移支付资金落到实处。但审计从有关市州上报财政厅资料中发现,2005年,绵阳、宜宾等4个市应对县的转移支付配套资金10175万元没有得到执行,财政厅未督促其落实;对遂宁、甘孜等市州自行调整省财政计算分配到县的一般转移支付资金2653万元,未督促纠正。财政厅应加强监督,全面落实缓解基层财政困难的政策措施。
3.社保资金账户管理和开户不规范。按有关规定,由财政部门掌管的各种资金,都应纳入总预算会计的存款账户管理;社保资金财政专户在同一国有商业银行只能开设一个账户。但审计发现,财政厅社保资金专户尚未纳入总预算会计存款账户统一管理,并存在在同一银行开设2至3个账户的问题。财政厅应将社保资金户纳入总预算会计账户统一管理,并清理、撤并多设的账户。
4.审核下达采购预算项目不完整。按有关规定,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以上的项目,必须编制采购预算,财政在审核批复部门预算时,要单列政府采购预算。但审计发现,在纳入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的126个部门中,大部分没有编制车辆维修、车辆加油和纸张的采购预算,财政对这些经常性采购项目预算也没有单列批复,使审核下达的采购预算项目不完整。财政厅应严格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督促有关部门统一编制口径,完整下达政府采购预算。
5.对部分单位上报的预算草案中不符合预算编制要求的问题未及时予以纠正。按有关规定,财政部门应对本级各部门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核,发现不符合编制要求的应予以纠正。经对126个部门上报财政厅的决算报表及次年预算的检查,发现有43个部门未按要求将2004年末结余资金共95117万元编入2005年部门预算,财政厅未及时予以纠正。今后,应加强部门预算编报的审查。
6.对部分单位收支脱钩管理执行不彻底。按有关规定,财政部门应将各单位的政府非税收入全面纳入部门预算,严格实行收支脱钩管理。但审计发现,财政厅在执行收支脱钩管理方面还不彻底,对部分有非税收入的单位,还存在按收入的一定比例,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中发生的超、短收,也按相同比例追加、追减支出预算的现象。财政厅应进一步严格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长期积累形成的体制机制方面的根源,也有运行管理中部门之间还不够协调、监管措施还不够落实等方面的因素。这些还需要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完善管理,逐步加以解决。
(二)省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05年省地税局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了税收的稳定快速增长。全省地税总收入、税收收入双双跨越300亿元新台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但审计发现,税收征管还存在一些不够规范、严格的问题,主要是:
1.未执行欠税公告制度。按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但审计发现,省地税局直属分局(以下简称省地税分局)所管辖的纳税户发生新增欠税3258万元,省地税分局未按规定及时对欠税情况进行公告,不利于强化欠税管理和清缴工作。
2.对未履行税收申报的纳税人没有及时进行清理验证。按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制度。但审计发现,在省地税分局办理纳税登记的18000余户纳税人中,2005年有2700余户未注销登记、也未申报纳税。省地税分局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清理、验证,容易造成漏征漏管和税收流失。
3.对纳税人的纳税审核、汇算不够严格。按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和汇算。但审计发现,省地税分局支付给3个税务代理机构代征手续费155万元,代理机构未作收入,省地税分局汇审也未督促纠正,造成少征税收;在对某杂志社的税收征管中,对该社2003年、2004年无依据支付租赁费690万元,省地税分局未作审核调整,导致了少征税收。
4.纳税申报表管理不规范。审计发现,纳税人所需的纳税申报表,主要由省地税分局向纳税人无偿提供,但少部分又由四川万迪税务师事务所印制后在办税服务厅设点向纳税人销售,不利于营造规范的税收服务环境。
(三)部分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省文化厅、司法厅、移民办、扶贫办、工商局、招商局、旅游局、中小企业局、地税局、社保局、就业局、航务局、农科院、社科院等14个部门2005年预算执行及财务管理情况表明,从总体看,随着近年来财政改革和审计监督力度加大,各部门依法理财观念进一步增强,省级机关过去较为突出的挤占、挪用资金发放福利补贴的问题已从根本上得到了遏制,单位间职工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已明显改变,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但仍存在一些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够规范。主要是结余资金未全部编入次年预算。有9个部门将2004年末各项结余5975.9万元,放在拨入专款、专用基金结余或往来科目,而未按规定编入2005年部门预算;至2005年末,仍有5个部门未按规定将结余4068.3万元编入2006年预算。此外,还存在政府采购项目和会议费、专项事业经费等的预算编制不明细,导致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约束控制脱节的问题。
2.收支核算不规范。有5个部门通过收入挂往来或转移至下属单位等方式,少报收入1559.1万元;有9个部门通过虚列支出、在往来中直接列支等,多报或少报支出2901.5万元。收支核算不规范,既影响结余的真实反映,又不利于次年预算的完整编制。
3.收入未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5146.4万元。有4个部门存在此问题。如文化厅未将中央返还我省的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547.4万元及时缴存财政专户;工商局未将以前年度的规费收入等2145.6万元收缴入财政专户,直接用于了补助基层工商局经费。
4.挤占挪用专项资金882.5万元。有7个部门存在此问题。如扶贫办将2005年专项经费结余54.7万元、航务局将项目经费587.3万元、司法厅将应补助基层的专项资金结余52.6万元,用于弥补机关经费支出;工商局将应补助基层的专项资金结余40万元,转入机关经费结余;农科院2005年未按规定用途拨付、使用农业专款49.8万元。
5.基础管理不够严格。主要表现在:一是有8个部门未经财政批准开设或未按规定撤销账户共20个。如移民办一些处室未经报批,违规开设银行账户4个,2005年末存放资金1961.3万元;中小企业局2个应予撤销的账户未按规定撤销;就业局在同一商业银行的3个支行分别开了收入户和支出户,与社保专户管理规定不符。此外,省社保局还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银行账户混用的情况。二是公款私存和部分收入未纳入财务统一核算管理。有5个单位存在此问题。如招商局以出纳员个人名义先后开设3个私人账户,存放单位现金,用于公务支出;社科院历年结余及内部单位的课题费收入、发行收入、创收分成收入等815.8万元,旅游局以前年度旅交会分成款、土地转让等收入余款132.1万元,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地税局对金税杂志社停办后的存款余额349.6万元,未及时清理并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
6.对下属单位监管乏力。经延伸审计发现,一些部门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缺乏有效制约,致使一些单位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如农科院下属的水稻高梁所等3个单位2001至2005年将土地转让、房屋和市场租赁等收入列入往来账而未计收入,2005年底尚余11463万元;扶贫办下属的培训中心2002至2006年间无依据收取《扶贫开发》杂志订刊费、赞助费237.3万元。该办主管的扶贫基金会将收到的项目配套资金1363.8万元,以定期存款存入银行,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文化厅下属的省图书馆2005年未报经有权部门批准而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668.6万元也未缴存财政专户;移民办下属的开发中心及监理公司,2005年3次以会议费名义套取现金17.3万元,用于发放劳务补贴和奖金;农科院下属的绿野实业开发公司收取房租等收入748.6万元,未计缴税费等。
从今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看,虽然以往反映出的一些带一定普遍性的问题已有明显减少,但在深化财政改革的新形势下,预算管理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又突出地反映了出来,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这些还需要通过管理监督机制制度的健全完善,逐步加以解决。
二、专项审计和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一)对成都理工大学、乐山师范学院等9所省属高校2003至2004年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结果表明,我省各高校积极推进改革,建设投入和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高等教育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但因高校快速发展带来的投入不足,部分高校扩并使财务管理难度增加而内控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以及财务基础管理薄弱等因素影响,各高校还存在一些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04年仍有5所高校违规收取“调招费”等1516万元。二是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的情况普遍较差。9所高校应缴未缴财政专户资金达61,925万元,占应缴财政专户金额的50%以上。三是存在隐瞒收入现象。有7所高校将科研成果收入、培训费收入等记入往来账或转移至下属单位,导致隐瞒收入6145万元。四是违规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有6所高校及所属单位共设有19个账外账和“小金库”,金额达2165.9万元。其中个别经办人员还涉嫌个人经济问题,审计厅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五是债务负担较重且未建立科学、规范的偿债机制。至2004年末,9所高校基建贷款共达117060万元,偿还债务压力较大。六是财务管理基础薄弱。各高校较为普遍地存在违规开立银行账户、科研经费管理不善、票据使用不合规等问题。
(二)对21个市州和126个县(市、区)法院2004年诉讼费及罚没款管理审计情况。结果表明,各级法院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在加强财务管理、促进依法理财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仍存在专款管理不够规范、内控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38个法院诉讼费未及时缴库5054.5万元。如简阳市和威远县法院2004年收取的诉讼费348.4万元未及时缴入金库。二是有31个法院挤占挪用案件执行款及利息2729.5万元。如攀枝花市中院违规借用案件执行款500万元,用于归还修建审判大楼的银行贷款。三是个别法院财务管理薄弱。如达州市中院立案庭一经办人先后两次冒领诉讼费和执行款共5万元;资阳市中院累计将执行款619万元转入干警私人账户保管,并由其负责支付,收付原始凭证亦由个人保管,明显违反财经制度规定。
(三)对省交警总队和5个市公安交警部门2005年收费及罚没款管理审计情况。结果表明,交警部门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和罚处分离的规定,收费及罚没款管理明显加强,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个别单位仍存在一些违规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省交警高速支队未将现场罚没收入款460万元及时缴库。二是交通事故处理押金管理不善。如内江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和隆昌大队收取交通事故处理押金362万元,未按规定纳入单位财务管理,其中二大队不仅收款未使用正规票据,且购票、开票、收款均由一人包办,所收押金还违规以个人名义存入金融机构。三是一些管理环节制度不够健全。如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对城区占道停车场收费,缺乏制度规范和监管措施,对收费上缴定额和临聘守车人员的基本工资与提成奖金比例均无统一标准,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不利于公共资源收益的管理和对相关人员的监督。
(四)对南充、巴中两市2004年财政决算审计情况。结果表明,两市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促进了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但两市在财政收支管理上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截留、漏征省级财政收入674.7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929.6万元;虚报项目获取省专项资金553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资金19700万元等。同时,审计还发现了一些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如南充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将代征的税款308万元截留用于基建支出、安置供养人员和经费开支等。巴中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管理混乱,部分以现金方式征收的税款违法存放于7个私人储蓄存折,部分票证被销毁、遗失。该分局原财务科长陈鉴等人涉嫌从中贪污私分巨额税款,经审计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已有4名涉案人员被正式逮捕。在审计查处此案过程中,还发现中国银行巴中分行营业部不仅存在违规办理转账结算行为,该部吴某等人还受陈鉴之托向审计组提供虚假的现金进账单。对此严重违反金融规章制度和阻碍审计工作开展的问题,审计厅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调查情况
(一)审计调查遂宁、南充、达州、泸州、巴中等5市污水处理项目投资效益情况表明,随着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已迈出了我省市州级城市污水治理的第一步,对当地水环境的改善已经或正在发挥出积极的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项目投资效益的发挥。一是管网建设不配套,设计生产能力未能充分利用。5个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能力23万M3/日,2005年平均每天实际收集污水17.9万M3、实际处理污水12.2万M3,闲置处理能力达47%,且已收集的污水32%未经处理又被直接排放。二是设计能力与实际需要有较大差距。5市区污水收集区域预计污水总量39万M3/日,而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仅为需要量的59%。三是一些项目因设计不合理、投资决策失误而造成了损失浪费。有的地方采用物化工艺处理污水,因水质不适宜而不能达到污水处理目的,后改用中水回用和生化处理,又因管网不配套且无市场和用户,使设施长期闲置;有的地方污水管网沿江铺设过低,一遇洪水即倒灌而无法处理;有的地方集污干管高于城市部分排污口而导致大量污水无法归集。四是一些单位存在挪用项目资金,招投标管理不严,工程结算高估冒算等问题。如遂宁市环保局、市污水处理厂弄虚作假,以“公司欠工程款”、“征地费”等名义,通过在几家公司之间倒款,最终将项目资金709万元套取并挪用于修建办公、宿舍楼等,审计厅已将此案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查处。
(二)审计调查成都、德阳、绵阳、宜宾和攀枝花等5市2003至2004年排污费及其他环保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表明,各地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排污费征收与污染治理力度明显加大,一些重点污染源已得到了较好整治。但仍存在专项资金安排与使用不善而影响效益发挥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征收的排污费用于环保部门人员及公用经费多,安排用于企业及单位的污染源治理资金较少。两年间,5市本级排污费收入为14138万元,财政共安排支出11279万元,其中用于污染治理项目4289万元,仅占38%,其余62%被安排用于了环保部门人员及公用经费。个别市本级两年征收的排污费均未用于污染治理。二是一些资金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挤占挪用排污费630.4万元。如攀枝花市环保局行政经费超支挤占环保专项资金119.6万元,市财政局将重点污染源治理资金76万元安排用于企业宣传费。三是财政投入未足额到位。经延伸调查40个环保污染源治理项目,财政计划投入资金3482万元,实际投入为2565万元,只占应投入额的73.7%。
(三)审计调查乐至、安岳、武胜、邻水县和眉山市东坡区等5县(区)省拨红层找水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表明,省拨专项资金到位及时,项目进展总体顺利,受益农户生产、生活用水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盛赞这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但调查也发现,部份地方还存在项目建设管理不善、资金使用违规而影响效益发挥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虚报项目完成情况,获取财政补助。如乐至县国土资源局多报打井1142口,并以此向财政结算获得补助34.2万元;邻水县监管不力,打井队虚报打井数量和打井深度,多获取财政补助24.8万元。二是挤占挪用打井专项资金,影响项目实施与效益发挥。如武胜县将市安排的项目经费10万元拨入财政局机关经费账户;邻水县明星村在实际未打井的情况下,用其他发票报领资金6万元并挪作它用。三是特困户补助政策未严格落实。如武胜县上报对建卡贫困户均已按每户600元给予了打井补助,但审计抽查核实其中两个村,47户“建卡贫困户”均未打井,更未享受补贴,资金用于了其他户超过标准的打井费用。此外,一些地方还存在县区财政配套资金未落实、未按规定向群众公开补助政策等问题,影响了规划任务的全面完成。对存在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按照省政府领导批示,正在进行清理整改。
对以上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进行了处理,有关部门、单位正在进行整改。下一步,省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依照法律规定,全面整改情况,将在今年底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四、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省政府已要求财政厅及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加强预算管理。要规范部门预算编制行为,严格执行“收支脱钩”政策,细化项目预算,加强综合预算管理,堵塞漏洞;要以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为契机,不断完善定额管理体系,逐步实现财政资源配置的公平、公正与透明;要进一步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今后,对基层的转移支付,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的专项外,原则上都采取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办理。要努力形成运转协调、有利于激励约束的监管机制,确保财政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收支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财政与预算执行部门协调不够、监管脱节问题,实施财政资金预算跟踪、滚动管理和绩效考评制度,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财政与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财政财务收支的综合监督;各部门、单位要自觉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严格控制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等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各级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财政财务管理,切实加强机制制度建设。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财经、审计法规的学习,树立违纪违规是问题,管理不规范、机制制度不健全、效益不高同样是问题的意识,把深化改革、完善管理作为依法理财、防范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从管理的薄弱环节入手,强化对财经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完善资金分配、使用的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要逐级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违法违规问题的责任追究,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省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下,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促进了预算管理和依法理财水平的提高。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为推进四川发展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