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5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魏 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蒋巨峰省长委托,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四川省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为实施好积极财政政策,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由财政部代理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总规模控制在2000亿元以内,债券期限为3年。财政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根据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规模、地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考虑综合财力、债务率、财力增长率、财政困难程度并特别考虑我省地震灾后重建因素,核定我省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180亿元,占全国规模的9%。
《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09〕21号)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可以用于省级直接支出,也可以转贷市、县级政府使用。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我省地方政府债券拟安排省本级90亿元,转贷市(州)9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将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住房,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工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项目建设与配套等,其中优先安排属于中央项目地方配套缺口部分。省本级将委托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组织项目实施,通过四川发展的投融资平台运作进行融资,吸引银行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入,从而放大债券资金的乘数效应。市(州)也要建立相应的机制,利用地方政府债券的特殊性整合相关资源,吸引银行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入到能够产生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项目,发挥对社会投资的吸附、撬动作用。
此次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代理我省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年利率预计在2.7%左右(未正式确定。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采用市场化招标方式)。按此测算,2010年至2012年我省每年需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4.86亿元,2012年需偿还本金180亿元,三年本息合计194.58亿元,其中:省本级、市(州)各需偿付97.29亿元。省本级需偿付的本息,主要由四川发展具体组织业主从项目收益中统筹安排予以偿还。市(州)需偿付的本息,由各有关市(州)足额安排还本付息所需资金,并及时上缴省财政。按照财政部关于债券发行费由各地自行承担、金额为发行面值的0.5‰的规定,我省需支付发行费900万元,其中:省本级和市(州)财政各承担450万元。
从债券发行规模占GDP的比重看,我省拟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80亿元占全省2008年GDP12506.3亿元的比重为1.4%,占2009年GDP计划14030亿元的1.3%,低于全国比重(3%左右)。从债务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看,按照国内外关于采取债务率指标控制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通行做法,省本级债务率指标上限值一般为政府性债务余额占政府综合财力的1.1或1.2倍。经测算,我省2008年省本级债务率为0.39倍,处于允许举借新债的范围,且距离上限值还有较大空间,若按照1.1倍上限值测算,尚有一定单债空间。所以,今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80亿元是可以承受的,总体上也是安全的。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纳入各地区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鉴于我省2009年收支预算已经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通过,现报请调整全省和省级2009年财政收支预算,具体调整情况为:新增2009年全省债务收入180亿元、省级债务收入180亿元(含转贷市州的90亿元);调整后,2009年全省债务收入、省级债务收入均为180亿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调增2009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180亿元、省级一般预算支出90亿元、省级转移性支出90亿元;调整后,2009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省级一般预算支出、省级转移性支出分别由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通过的1804.65亿元、391.9亿元、678.36亿元相应调整为1984.65亿元、481.9亿元、768.36亿元。
以上全省和省级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待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具体分配额度和投资项目确定后,省财政厅将相应调整2009年全省和省级财政收支相关科目的预算数,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8年,我省遭遇了“5·12”汶川特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双重袭击,灾后恢复重建和拉动内需、促进增长的任务十分艰巨,资金缺口巨大。以灾后恢复重建为例,资金总需求高达1.7万亿元,而中央、省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重建资金、对口援建及政府统筹的社会捐赠资金等仅3600亿元左右,缺口达1.3万亿元。除政府财政投入外,还必须充分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与此同时,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措资金也成为我省的必然选择。为此,省委、省政府多次向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有关部委汇报、争取,经过长达半年的努力,国务院于近期批准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80亿元,发行规模在各省、市、自治区中居于首位,能够取得这种结果实属不易。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省政府将按照“两个加快”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相关工作。
一是做好投资项目落实工作。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省政府将责成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四川发展等有关部门(单位),在核定的债券规模内,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将按照实现放大、取得乘数效应的原则,主要投向涉及民生、扩大内需等项目的建设与配套,优先安排准备充分、资金需求急迫、能够及时开工、能够产生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具有一定还款能力或急需投入的社会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项目实施,促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更早、更好、更快地发挥效益。
二是配合财政部组织债券发行。为提高发行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国务院决定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统一由财政部代理发行。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债券收支预算,结合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情况,我们将主动与财政部协商我省政府债券具体发行事项,做好相关工作。
三是加强资金预算监管。省政府将抓紧制订各项配套措施,着重针对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监管等方面出台规范的管理办法。督促使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收入安排支出的部门(单位),将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严格按照预算制度管理。建立和完善债务项目申报、审批、绩效考评和监督等制度,按时拨付资金,监控预算执行,及时发现和处理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高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四是严格履行还款责任。作为地方政府债券债务人,省政府将统筹安排全省财力,提前制订还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上缴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发行费等资金。指导各地综合考虑自身偿债能力,合理安排投资项目,控制债务违约风险。督促各地积极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前做好还本付息资金筹措工作,切实履行还款责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新一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及省人大常委会自产生以来,对省人民政府的各项工作给予了极大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省人民政府向你们致以衷心的感谢!面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省人民政府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省委“两个加快”和扩大内需的各项决策部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力确保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