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对外交流 >

山东省乐陵市人大常委会“一年三问”制度让监督成为常态

时间:2010-10-20 来源:山东人大网
  

  近日,乐陵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乐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年三问”监督暂行办法》。“一年三问”,是指市人大常委会对当年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法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所列的工作目标任务,针对事关全局的工作,择其重点,实行年初问安排、年中问进展、年末问结果。办法规定,首先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根据市人代会通过的各项相关工作报告,确定年度“一年三问”监督内容,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送“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再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监督调研组,一般在当年的3月、8月、12月开展“一年三问”。随后,监督调研组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调研情况,年末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对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对其中发现的问题,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督,督促其整改落实。调研组成员由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聘任委员组成,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可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问卷调查、代表视察等方式进行。办法要求,“一年三问”监督应坚持公开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适时将监督结果向社会公布。      (摘自《山东人大网》)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