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罢7月6日《安徽日报》一版刊发的“我省评选人大优秀议案建议”的报道及四版“安徽省十届人大优秀议案、建议评选”中公布的候选优秀议案、候选优秀建议后,笔者不禁为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在贯彻中央9号文件中不断创新代表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这一做法拍手称好。
众所皆知,人大代表由选民和代表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监督,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向大会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重要形式。但长期以来,在地方人大的工作实践中,一件件的代表议案、建议一般都在办结中了结,伴随着一年年、一届届的时光流失而淡忘。然而今春以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对该省十届人大产生4年来人大代表向大会所提出的63件议案、2052件建议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评选活动,虽然评选工作量大面广,程序繁杂,但该省人大常委会精心谋划、科学运作,整个评选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井然有序。
一是评选工作准备充分。第一,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从年初就对省十届人大以来4年间代表所提议案、建议进行梳理汇总,打印成册,于4月下旬印发省人大代表、省政府办公厅、各市省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和省军区政治部;第二,4月19日,省人大办公厅以皖人常办[2006]16号《关于开展评选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优秀议案、建议活动的通知》,对整个评选活动的内容、评选目的、评选范围、评选标准、评选步骤、评选审批、表彰程序和组织领导与分工做出具体的安排,对评选每一环节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评选标准界定严格。在这次评选活动,该省人大常委会对优秀代表议案、建议的标准界定具有严格的法定性、鲜明的人民性和公认的实效性。即所评选的优秀议案、建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围绕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议案提出处理后有效规范了政府行为;办理后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取得明显社会效果。
三是评选程序操作规范。在这次优秀议案、建议评选中人大代表、代表小组、省人大和省政府办事机构、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全省人民共同参与,形成互动共振。整个评选活动经历了省人大代表小组讨论初定,省人大、政府办事机构汇总,主任会议审查提名,全省公民投票评定的程序。首先,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各市省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和省军区政治部组织本选举单位的省人大代表小组进行讨论评选,每市和驻皖部队从63件议案和2052件建议中各推荐2件优秀议案、3件优秀建议,并附推荐意见和理由,5月下旬送交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其次,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对各市和驻皖部队推荐的36件议案、54件建议整理后,送省人大办公厅、研究室、各工委和省政府办公厅讨论,汇总意见,排出推荐名次顺序;第三,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对36件议案、54件建议进行审查,最终确定14件议案、19件建议作为提名;第四,由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对提名的议案、建议附上摘要、推荐理由或点评,于7月上旬在《安徽日报》、《江淮法治》和中安在线、安徽人大网站刊登,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评选,最终由全省人民从中评选出优秀议案8件、优秀建议10件。并决定在9月份召开的全省代表工作座谈会上,对优秀议案、建议的领衔代表进行表彰。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大优秀议案、建议评选活动,这不仅在该省人大史上是件开历史先河的事,而且在全国也是罕见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对一届之内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对优秀议案、建议进行评选,不仅向人们召示该省人大常委会在贯彻中央9号文件有看得见的新举措,而且向人们召示人大代表履职干好干差一个样的历史已结束,代表所提议案、建议质量将接受人民评选,8件优秀议案领衔代表、10件建议领衔代表,在这次评选中将得到人民奖赏、受到省人大常委会表彰。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样的评选活动,必将对激励代表更加积极履行职责,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和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必将对提高全社会人大意识,支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推动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