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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人大审议意见办理质量之我见

时间:2009-06-10来源:中国人大新闻
  

  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办理,是推进人大监督工作、落实监督成果的重要途径。审议意见办理质量的好坏,是监督工作成败的关键。如何督促“一府两院”扎实抓好审理意见办理工作,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笔者认为,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在强化人大监督意识上下功夫。全社会积极支持配合、“一府两院”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是落实办理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基础和前提。如何赢得全社会的支持配合?关键要在宣传上下功夫,使宣传成为增进理解、扩大共识、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人大是“干什么的”、“怎么干”、“干的结果怎样”的宣传,使社会各界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作用有着全方位的认识和了解,展现人大工作成效,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营造尊重人大监督、支持配合人大监督的社会氛围。另外,可以通过逐件公布审议意见的办理结果等形式,将“一府两院”的审议意见办理置于舆论监督之下,推动促进办理质量的提高。

  在强化“一府两院”的人大监督意识方面,各级人大常委会更要将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对人大监督工作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对“一府两院”落实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有着具体明确的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必须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法制培训,使他们认真了解和掌握人大监督工作的目的、方式、规则和程序,消除人大监督是“找麻烦”、“找茬子”的错误认识,树立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思想观念,积极支持配合人大的各项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办理好人大常委会的每一件审议意见,推进“一府两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二是在提高审议意见质量上下功夫。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能否得到有效办理,审议意见质量的高低最为关键。而提高审议意见的质量和水平,使审议意见切中时辟、重点突出、有的放矢,“一府两院”能够办得了、办得好,笔者认为必须严把“三关”。一要严把调研检查关。俗话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每一项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前,必修的功课就是组织开展调研或执法检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案卷资料、调查问卷、网上征求意见、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收集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然后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分析研究,形成调研或检查的书面材料为常委会审议发言提供参考依据,使常委会组成 人员审议发言能够讲的准、讲的实,避免空谈、乱说现象发生;二要严把审议发言关。每一位组成 人员在发言之前都必须有充分的准备,审议发言必须紧扣主题,围绕该项工作的开展不仅要实事求是的肯定工作成绩,也要不遮不掩地指出存在的实际问题,更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意见,这些意见和建议就是“一府两院”工作整改的依据和重点;三要严把审议意见汇总关。按照监督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常委会结束后,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和办公室必须限期内将常委会组成 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后交由“一府两院”研究落实处理。汇总审议意见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意见办理结果的好坏。因此,在汇总整理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确保审议意见的真实性。保证组成 人员的审议发言原汁原味地体现出来,另一方面要确保审议意见办理的可操作性,尽量将一些操作性强的重点、热点建议纳入审议意见之中,最大程度地保证审议意见能够如期得到办理。

  三是在审议意见的督办上下功夫。这是做好审议意见办理工作重要环节。笔者了解到,在监督法出台之前,不少地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过程中,为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也曾向“一府两院”发过审议意见书。但是由于在审议意见办理过程中缺乏有力的督办和督查,致使大部分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流于形式、不了了之,造成了监督工作虎头蛇尾的被动局面。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不仅对“一府两院”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也为我们开展跟踪督办审议意见提出了法定依据。对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是提高审议意见办理质量,确保监督工作实效的重要环节。因而,各地人大常委会都必须在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上下功夫,在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后,应责成相关工委和办公室加强对办理过程和结果的跟踪督查,通过调研、实地督办等方式,及时对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提出要求,与“一府两院”一起为审议意见办理想办法、谋主意,使审议意见的办理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并将办理结果在规定期限书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使人大监督工作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作者单位:安徽省太湖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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