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认识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性
地方人大是地方最高权力机关,是“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机关。信访工作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信访工作这个途径,可以了解“一府两院”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对“一府两院”工作的评价,有利于人大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并通过解决群众信访中提出的实际问题,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通过信访工作这种形式,也可以多侧面、多角度地了解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的干部的实际情况和群众公认的程度,有利于人大做好干部任免工作和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人大信访工作也是党委、政府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的信访机构要主动地把自己的工作纳入到同级信访工作的全局中去,建立信访部门之间协调开展工作的机制和制度,特别是要依法行使人大的职权,强化交办、会办、督办的力度,推动问题的解决。为此,地方党委要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要进一步做到党政分开,以便人大的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地方人大要进一步重视信访工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代表人民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好群众的利益。
二、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构
要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地方人大应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构。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全国各地人大信访部门在机构设置上还参差不齐,越到基层,机构越简单,专职人员越少。省、市人大都设有专门信访机构,有的是常委会下设信访办,更多的是在办公厅下设置信访办;县级人大通常是由办公室分设信访室,一至二名兼职信访员;乡镇人大通常没有信访室。经验表明,人大内部是否设专门信访机构,信访机构级别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接访的实际效果;相当级别的干部接访,有利于增强上访群众的信任感,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因此,地方人大要在上级人大的指导下,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充实工作人员、落实岗位补贴,特别是要尽快把农村乡镇一级的信访工作建立起来,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从事信访工作,这是重视信访工作的具体表现。
三、进一步改进信访工作方式
由于人大属“裁判员”身份,加上人手不够、经费有限,所以一般不陷入信访中具体的人和事,不直接调查处理,来信来访转办多,有时转到其本部门难免护短,转到其他部门难免走过场,久而久之,信访室成了信访中转站,办结率难尽人意,上访群众不满意,信访工作人员也气馁。“纸上得来终觉浅”,公式化的工作方式自然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为此,地方人大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一是要适时“下访”,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要发挥信访网络作用,横向与政府等部门信访加强联络与沟通,纵向与上下级人大加强联络与沟通,同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三是结合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四是召开疑难信访听证会,利用人大的组织优势,协调各方,形成合力,有利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进一步加强信访队伍建设
信访办理的质量取决于办理人员的素质。作为信访接待员,是人大的窗口形象,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除了热情接待、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外,还要懂法律、懂政策,有实践经验。人大信访与政府部门的信访有联系、也有区别,区别主要体现在受理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涉法信访多。针对信访事由,信访员要善于鉴别虚实、把握重点、区别对待、以理服人。有些问题不适合人大介入,或介入时机不对,如党内纪检、司法审判、土地纠纷等,信访员要晓之以理,告知正确途径或及时转办。作为分管领导干部,更要懂法律、懂政策,有组织协调能力,能准确把握事物的性质,启用适当的程序来解决问题。信访问题的解决需要多种能力的综合运用,这就要求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信访队伍。加强队伍建设的途径是引进人才和培训人才,其中培训人才是重点。培训方法可采用老信访员的传帮带,聘请律师指导,或由上级人大组织专门培训,穿插讲解信访实例,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同时信访干部必须加强自学,不断自我完善和提高。人大常委会要做好信访干部的培训和交流工作,以保持信访机构的活力。
信访工作的重点在基层,信访工作的难点也在基层,畅通信访渠道,对维护社会稳定非常重要。信访工作无小事,大多数上访群众到人大来上访,通常对人大为群众说话、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抱有很大希望的。地方人大作为地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理应为民排忧解难,不让老百姓失望。我们只有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才能适应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的需要。(武宁县人大常委会 程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