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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方人大“预工委”的三点期待

时间:2011-04-11 来源:民主法制建设 作者:杨维立
  

  随着各地财政收支规模逐渐扩大,预算及执行中复杂因素增多,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日渐加重。据报道,2010年12月22日,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了增设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决定;2010年12月初,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正式挂牌并对外办公。
  正如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火所言  :在人大常委会设立专门的预算监督工作机构,这也意味着市人大将在“预算监督”方面“花大力气,下大工夫”,通过加强人大监督,管好“政府的钱袋子”。这里,笔者对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的专门预算监督工作机构——“预工委”有三方面的期待  : 
  其一、提高项目预算编制评估效能,将“好钢用在刀刃上”,为人大监督提供“精确制导”。笔者有三项建议:一是选择项目时,开展民意调查,针对代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推动人大代表参与编制预算的评估工作  ;二是随机抽查项目,了解项目预算编制真实情况  ;三是不妨在适当的范围内召开对项目预算编制听证会,进而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议打下坚实基础。
  其二、当好监督“尖兵”,提前介入预算方案编制。预工委提前介入预算编制,深入调研,有助于发现预算编制中的“水分”和其它不规范之处,并发出警示。这样的“预处理”不仅为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提供有力参考,更重要的是及时向政府提出建设性建议,堵塞可能的漏洞。此外,预工委提前介入还能有效推动预算方案的通俗化,最大程度地让人大代表看得懂,减少审议时的障碍,方便代表的了解和监督,满足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其三、期待预工委当好监督“了望哨”,为预算执行套上“笼头”。为了提高监督的时效性,笔者建议以预工委为主体,借助现代科技的力量,建立预算执行预警机制,一旦发现政府及其部门有违纪违规花钱迹象的,就及时亮起“红灯”,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防患于未然。
  监督预算执行,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没有金刚钻,岂能揽瓷器活?有鉴于此,引进专业人才,增强预工委的队伍业务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激励竞争机制、考核奖惩机制,提升预工委的工作效能。这些既是管好“政府钱袋子”的现实需要,也是预工委成长进步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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