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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在推进依法治市中的三重目标
时间:
2014-08-04
来源:
巴中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
王君豪
依法治市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方略的重要举措,落脚点在治市,途径在依法,目标在发展。人大作为法治监督机关,涉及到监督者的法治能力,监督对象的依法治理,法治监督的实效三个层面。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大在推进依法治市中的目标包括了法治能力、良好治理、推动发展三重目标。
目标之一:提升法治能力
提升法治能力。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要树立法治信仰,不断深化对法治的认识,提高法治素养、坚守法治底线,牢记法治使命、弘扬法治精神。要养成法治思维,把法律作为凝聚社会共识的最大公约数,从内心深处形成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要运用法治方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带头参加法律学习,自觉投身法治实践,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
推进依法监督。人大要围绕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部署,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运用法治手段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强化法治监督,结合法律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加大对行政行为、司法行为的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适时听取和审议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推进“一府两院”用法治的手段解决社会矛盾、用法治的方法满足民生需求,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落实。
目标之二:促进良好治理
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机关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的繁重管理任务,实施80%以上的法律法规,是依法治市的中心环节。要确保政府履职尽责,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资分开,使政府真正成为优良环境的营造者、优质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维护者。要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确保政府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和规范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要强化行政执法,依法整治涉及到公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经营秩序,依法开展征地拆迁、违规建设、无证经营等利益纠葛事项专项治理,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
推进公正司法。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依法司法,自觉遵守司法的法定性、程序性原则,保持司法权力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要扎实推进司法公开,把审判过程、裁判文书和执行情况公开,推进审、检、警、所、狱务公开,杜绝执法随意性。要加快建立科学公正的错案评价体系,明确错案认定标准,健全错案问责机制,完善错案责任追究的程序,以刚性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消除司法腐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们感受到法治的力量。
推进全民普法。要在全社会大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把全民普法作为法治建设的切入点,奠定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要以领导干部、司法执法人员、普通公民、青少年群体为重点,深入推进法制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等“七进”活动,切实开展法治示范市、示范县区、示范乡镇(街道)、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让法治意识、法治精神、法治信仰深入人心,在全社会树立崇尚法律、敬畏法律、信守法律的社会风气,形成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企业依法经营、全社会崇尚法律的法治局面。
目标之三:推动加快发展
用法治推动发展。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良法善治是发展的不竭源泉。人大要选择事关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监督议题,敢监督、真监督、善监督,把监督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推进器;要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规范性文件备案等方式,使“一府两院”的治理能力有大的提升、权力运行有大的规范、违法行政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有大的解决,从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通过全民普法,在全社会真正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使法治监督在形成政府创造环境、市场创造效率、全民创造财富的发展局面上有所作为。
用法治改善民生。民生需要法治提供保障,法治需要民生注入持续的活力。人大要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法治监督的重点,将解决老百姓衣、食、住、行等民生问题上升到法治层面,形成有利于改善民生长效机制和法治保障。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维护者;司法机关要从保护民生权利、救济民生利益的角度进行理念设计和制度安排,不断提高司法保障民生的水平。
用法治促进和谐。要找准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结合点,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大要促进“一府两院”建立以法治为支撑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机制。推进信访监督法治化,有效解决“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等问题。要把所有社会主体的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形成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切实维护所有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巴中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用法治深化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要把依法治市与改革举措紧密结合,用法治思维指导改革,用法治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利益关系,用法治方式解决市场规则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人大,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完善人大工作机制,通过多方式、多途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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