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二)
罗林书委员说,总体赞同。建议第四条采用规范提法,将“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修改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李洪福委员说,第三十条第二、第三款内容的增加,非常好,对中药材的质量保证有监督,是广大患者高度关注的。中医药质量这也是中医药的生命。建议在法律责任中将中医药医疗机构和县级以上管理部门在确保中药材等质量的责任更加明确。
王启庭委员说,1、应当删除第二条第二款;2、第五条第一、第二款“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和“中医药管理机构”应当统一表述;3、中医馆等设立应当具体一定的资金;4、第三十五条,建议增加符合条例的企业可以在发生灾情、疫情时预先调剂、代煎中药。
文心田委员说,1、我省是我国中医药资源大省,为了保护、规范和促进我省中医药发展,很赞成制定和出台《四川省中医药条例》;2、为了此《条例》具有很明确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在总则第二条中,有必要对“中医药”、“中医药活动”作出界定,否则,实施操作中会遇到困难和麻烦。如中医使用西医、医疗仪器设备和化学药品是否仍属中医药范畴?现临床医学中的“中西医结合”属不属于本条例适用范围等。
余 斌委员说,提几点修改建议:1、第二十五条建议增加“有条件的市、州、县也可以搞中医名医馆”的内容。2、第四章“中药与制剂”建议应规定中药和制剂的等级标准。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制定质量的等级标准。3、第二十八条规定了中医药的广告问题,规定较软。中医药广告应严格控制,现在很多广告铺天盖地,商业行为应有所限制。建议在“审查”前加上“严格”,“一致”前加上“完全”。
足 麦委员说,这个条例总体很好,建议第四十七条加上“民族自治地方可以通过地方立法,促进民族医药的发展”。
阿什老轨委员说,中医药是我国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解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订了正确的方针政策,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保护和发展中医药,使中医药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防病治病和卫生保健事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七大把“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写入大会报告,体现了党的科学发展观的施政方针,是党的中医政策在改革发展的新阶段的具体体现,是新的历史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中医药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机遇。但是如果抓不住这个机遇解决好中医药发展的关键问题,中医药的发展将会走一个很大的弯路,作为我国文化代表的中医药的发展前景将面临许多变数,我们这一代人将要为此承担沉重的历史责任。影响中医药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在环境和社会的因素,也有中医药自身存在的问题;既有政策和管理的问题,也有学术和专业的问题。就现阶段而言,进一步落实党的中医政策是中医药发展的根本保障,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的规律是中医药发展的基本途经,而中医药学术的进步则是中医药发展的核心问题。当前中医药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二:一是对中医药理论体系、科学价值和地位作用的认识亟待深化。中医是经验科学,也是应用科学,由于其诊断主要依靠望、闻、问、切,由内及外,由表象至内体,讲究阴阳平衡,和谐调适,辨证施治,往往让人觉得深奥莫测,由于对中医药理论体系、科学价值和地位作用的认识还非常肤浅,从而产生对中医的误解和不信任,“无知的怀疑”形成国人普遍重西医轻中医的现象,致使中医地位下降,效益下滑。二是中医药医疗服务过度市场化、商业化,使许多中医院用“西”不用“中”。由于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不足,医院公益性淡化,过度市场化、商业化,医院主要靠营业收入支撑发展,造成医疗市场以选择西医为主,中医药的市场份额逐渐萎缩,加之中医药治疗较为单一,迫使中医院以中西医结合,中西医兼顾,甚至以中医现代化为名,争相购买大型设备,开展西医检验项目,慢慢变成以西医为主来拓宽医疗市场,不少中医院西医收入已远远超过中医收入,从而使中医院成为了西医院。与此同时,中医药教育中对传统中医理论重视不够,以西医模式培养中医学生,中医教育严重西医化,语言上中医院校古汉语教育“短腿”,学生看不懂中医古籍,外语水平可过四级、六级,而未能深入研读《黄帝内经》、《伤寒论》、《本草纲目》等经典著作,中医的望、闻、问、切等临床功夫训练太少;课程安排上中西医课时几乎相等,西医理论要求不低,不重视中医理论和中医临床,而硕士、博士则要求做到细胞水平、分子水平,西化的培养模式,西化的中医思维,西化的中医诊疗及用药,结果造成不少学生中医没学深,西医没学到。许多中医院校毕业生不会用中医思维,更无法用中医经验看病,不少人转行西医或名为中医而实做西医。难怪有人说:“如不从教育体制上和课程设置上彻底改革,中医这座岛屿将被淹没在西医的汪洋大海中”。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和发展中医药的政策措施,可以说,我国的传统医药政策是世界上最好、最全面的。中医药的发展和振兴离不开政策的保证。但是宪法规定的“发展现代医药和传统医药”的原则,中央关于“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中医药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一直没有能够解决。综上所述,如当前形势下,通过修订法规,把党的政策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稳定和明确下来,增强执行政策的刚性,使之转化为国家的行为和政府的行动,从而使党的中医政策切实得到贯彻执行。对此,我完全赞同《四川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也建议本次常委会修改后表决通过。
王福耀委员说,1.第十四条“作价出资”、写成“作价投资或作价入股”是不是更准确?2.第二十八条“10个工作日”,如果过了这个时限没有审,是不是就可以发广告?这里有空子可以钻,要补充完善。3.第四章中药与制剂,实际上现在中药材的采集不规范,未熟收采,保证不了应有药效,有必要对质量上作要求,因为药的采集是有季节的,过了时间或未到时间药效就不能保证。
张家让同志说,中医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此立法是很有必要的。保护并发展中医药,就是保护和发展中国的传统文化。提几点建议:1、第一条建议将“发扬”修改为“发展”。2、第二章保障与促进对于中医药服务价格进行了规定(第十条),建议修改,不要规定得太具体。
(编校:王开源 王国有 蒋 伟 陈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