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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坚冰在这里消融——宣汉县人大常委会强力监督法院执行工作纪实

时间:2010-10-25 来源:宣汉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胡旭东
  

  近日,宣汉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郎庭伟,来到地处该县黄金镇斑竹村,将68166.5元“执行款”送到3年前在建筑施工中致残、生活不能自理的严仕月手中。法官的到来使严仕月和他的妻子无法掩饰内心的感动,眼里流下了泪水。这是宣汉县人大常委会强力监督、有力推动法院执行工作,集中开展执行会战,破解1293件积案中的一件实例。
  群众:“执行难”难到何时
  在宣汉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的案头,一封封群众来信竟有60%是反映法院“执行难”的信件。“执行难,难在哪里?难在被执行人难找(外出务工、服刑等),难在被执行的财产难寻(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难在部分案件的申请人和被执行都属于弱势群体,都需要救助才能维持生存。”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负责人向守文道出了原由。
  诚然,“赢了官司输了钱”。老百姓对执行工作的怨言,像一条皮鞭驱使着执行法官用汗水和智慧铺设执行路。在执行中,即使法院使用一切手段和办法,面对执行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是弱势群体等现实问题时,仍然束手无策。部分案件的申请人已被“执行难”拖得精疲力尽,在法律面前感到无助。多年得不到执行的积案一度成了全县人民、人大代表,特别是一些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共同关注、强烈要求解决的大问题。
  人大:“法律白条”必须兑现
  跟踪检查是监督法的一个亮点,也是实践证明使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有效方式。针对法院“执行难”这一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今年宣汉县人大常委会把监督法院执行工作纳入了重要日程,当成了抓紧快办、必须办好的大事,一项项有力的监督措施开始全面实施。
  2010年7月至8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到县人民法院、部分乡镇走访部分执行申请人、被执行人,采取听汇报、座谈、走访等方式就法院执行难工作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并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全县54个乡镇人大和100多名县乡人大代表寄送征求意见函。同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全体人员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开展了视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
  2010年10月1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既充分肯定了县法院近年来执行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一些问题和难点,并提出了四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强沟通,深化审执兼顾意识;进一步加大宣传,树立司法权威;进一步加强领导,优化队伍建设。
  法院:全力破解“执行难”
  宣汉县人民法院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先后召开院党组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专题进行学习、进行专题分析讨论,具体落实措施,切实进行整改。一是形成“院长负总责、副院长亲自抓、执行局(庭)长具体抓”的管理格局;二是先后制定了《宣汉县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宣化县法院关于执行公开若干问题的规定》、《宣汉县法院执行错案、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等八项规章制度;三是先后组织开展 “三大主题活动”、“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三项重点工作”及“六大体系”建设等专项活动,加强业务培训。同时,在执行方法上,采取“说服教育与强制执行、严肃执行与灵活执法、集中执法与日常执法”“三个结合”,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在创新执行方式上,力求做到了“三个严禁、三个延尺、三个尽量”,彰显人文关怀。在规范执行秩序上,在县执行局成立综合、裁判、执行三个职能小组,将执行权、裁判权分别行使,对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召开听证会,实行合议制、局务会讨论制和庭长、局长、院长分级审批制相结合的方式,设立专职廉政监察员,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执行公正。通过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共清理执行积案663件,标的达6663.8万元。在优化外部环境,执行保障上,制定出台《宣汉县执行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加大司法救助,设立执行救助基金。2007年以来,已为符合执行救助条件48件案件123名当事人提供了32.36万元的执行救助基金,为消除执行信访源头、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截止目前,全县共执结旧存积案1215件,执结标的额7538.15万元,案件执结率为93.97%, 努力兑现法律白条,执行工作岗位目标考核连续三年获得达州市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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