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彝福,副主任廖小平、严代雄、夏天、刘刚、王晋率队对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司法机关关于新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详细询问了在执行法律过程中存在的热难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市司法机关高度重视,认真研读、积极施行、不断探索,准确把握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立法宗旨,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和办案方式,建立和完善了与新刑诉法相配套的工作制度。严厉打击了刑事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彝福就如何更好地贯彻执行新刑诉法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司法机关要充分认识施行新刑诉法的重要性。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础上,依法惩罚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要加强对新刑诉法的学习领会。通过向法律学习、向实践学习、向案件学习,不断增强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注重细节、讲求精准,杜绝错案发生。 三是要在法律的基础和前提下,各司其职,依法衔接、依法制约、依法支持。建立务实高效的司法机关联席工作制度。 四是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机关机构设置、专业人员引进及资金保障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