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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对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投入保障机制的建议
时间:2009-09-10 来源: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最近,巴中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投入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各地都存在投入不足的现象。建议:逐步建立“政府保障、项目带动、居民(农户)尽责、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一是政府保障。对县城应足额保障,足额预算;对乡镇应适度投入,按不同情况补助。把场镇管理执法经费、垃圾清运费、保洁费和环卫设备购置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对乡镇缴纳的城建配套费、排污费等返还乡镇用于场镇建设和管理;对农村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二是项目带动。把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城镇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通过实施交通、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加快场镇道路、排水、排污等设施建设,把农村道路、水利、庭园、沼气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项目与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三是居民(农户)自治。把环境综合治理纳入村规民约,投工投劳,自主管理。四是市场运作。可转让环卫收费权和广告、标牌、车站、码头等经营权,筹措环境综合治理资金。五是社会参与。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效弥补政府投入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