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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区活动板房拆除工作亟待进一步科学规范
时间:2010-04-26 来源:人民权力报 作者:翟 峰

  据调查,我省受灾群众因灾而借住的过渡安置房多达164万套,其中仅全国19个省市对口援建就达100万套,而且绝大部分为临时活动板房。然而,随着永久性住房逐步完成,我省大多数灾民已陆续搬离过渡安置房,临时活动板房即将被陆续拆除,这时面临两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临时活动板房因其材料的大多不可降解性,很可能因处置不当而形成新的建筑垃圾。二是如果临时活动板房不能及时得到分类处置后的再生综合利用,又会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不利。
  鉴此,笔者认为,要规范地震灾区活动板房拆除处置工作,最大程度上保护环境、防止对土壤和环境造成污染,应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在拆除灾区活动板房时,有必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方面,应把灾区活动板房的拆除、处置工作列入各级灾区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过渡安置房的妥善处理,建议由灾区省级政府统一发文提供范例。如据四川一些灾区的先行实践与笔者的调查分析,过渡性板房在灾民搬离或撤除后除可以继续作为救灾物资储备外,还具有产业发展、公共设施、非承重隔墙、屋面保温等广泛用途。为此,建议西部灾区各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抓紧时间进行专题研究,尽早出台关于做好过渡板房回收利用和管理方面的文件,并对这方面要真正形成的集中回收、破碎加工、再生应用的循环经济再生应用产业,以及相关的涉及面和互为配套衔接的作业方式、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皆应有明确的实施细则。
  另一方面,要做到尽可能科学拆除并回收利用好区域内的供电、供水、供气及污水处理设施。如灾区活动板房原有的使用功能结束后,即应根据当地灾后重建和生产、生活的需要,采用适当方式对其进行合理利用和处置,尽量使其物尽其用,避免资源浪费及其对土壤和环境造成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