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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过“五关”听取审议好专项工作报告
时间:2011-01-04 来源:民主法制建设 作者:邹 卫

  人大常委会如何过“五关”,听取审议好“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笔者有如下思考。
  议题确定关:提升专项工作报告审议质量的前提   
  首先是拓宽渠道、广泛征集。在常规收集选题的基础上,采用面向社会征集、充分听取代表意见、与“一府两院”深入沟通协商等方式,广开言路、多方吸纳意见。
  其次是把握原则、精心遴选。坚持“抓大放小、少而精、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选题原则,对议题进行梳理、遴选和提炼,注意确保合法性、把握全局性、讲究连续性。
  第三是严格程序、理顺关系。议题选定做到环环相扣、步步跟进,把确定选题的过程做成严格把关、集思广益、对人民负责的过程。要争取党委重视、赢得“一府两院”支持、兼顾议题严肃性与灵活性,使监督议题更具针对性、时效性。
  会前准备关:提升专项工作报告审议质量的基础
  首先是加强视察调研。调查研究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人员的一项基本功。要注重广度,把日常调研与集中调研、个人调研与集体调研有机结合,深入代表、深入选民、深入基层,力求资料素材平民化、建议意见多元化。要把握深度。掌握科学的调研方法,认真梳理加工第一手素材,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做到去伪存真,去粗存精。要力求高度。在吃透情况、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形成视察、调研报告,报告要把重点放在找准问题、提出建议上,所提建议要高要准,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为会议审议提供高价值的参考。
  其次是加强互动反馈。人大常委会的全程参与和互动是保证专项工作报告文本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准确汇总。在“一府两院”提交专项工作报告三十日前,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准确汇总视察、调研中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专题材料,向“一府两院”反馈,并要求其在报告中作出回应。要严格审查。“一府两院”提交专项工作报告后,常委会工作机构要从严把关,看格式是否正确、内容是否真实、问题是否全面、措施是否可行、回应是否到位等,并在五日内形成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报告机关。要强化领导。对专项工作报告的互动反馈是当前的薄弱环节,主任会议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并把审查情况通报常委会组成人员,为常委会审议奠定良好基础。
  再次是加强会务准备。要坚持大局着眼、小处着手,注重考虑细节。在常委会会议七日前把报告文本和相关参阅资料发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让他们有充足的时间作好参会准备  ;在安排分组审议上考虑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业性,合理安排审议力量  ;在列席代表的选定上考虑审议议题的相关程度,让他们有话想说、有话可说  ;严格“一府两院”列席人员的请假制度,严防自审自议现象发生。
  会中审议关:提升专项工作报告审议质量的重点
  坚持会议审议到位。要确定重点发言人。根据审议议题需要,以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牵头,在确保组成人员能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选择重点发言人,有针对性地对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审议时做到重点发言和普遍发言相结合、人大常委会成员发言与列席人员发言相结合、审议提问和“一府两院”负责人回答相结合,有效克服少数人发言、多数人陪会的冷场局面。要全面公开审议过程。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改进会议宣传工作,对热点议题从调查到审议、整改实行全程报道,确保权力的运行经得起社会的监督和评价。
  坚持监督路径到位。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处理有三条路径,即作决议、形成审议意见、开展工作评议,怎样运用和组合这三种方式直接考量着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智慧。一是对重大事项直接作出决议。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了关于“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的报告后,就曾直接作出决议,对省政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对典型的专项工作开展工作评议。在实际监督中,应对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典型意义的工作开展评议,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特别要对问题突出、态度恶劣的工作开展评议,以追究失职、警示平庸。三是对其它事项进行规范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不超前、不滞后、不越位、不失职。在常委会会议充分审议的基础上,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在十日内汇总整理出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要做到准确、全面,重在指出问题、提出建议,经主任会议决定后,将其交报告机关研究处理。当然这三种方式不是孤立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 
  会后督办关:提升专项工作报告审议质量的关键
  工作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几个环节:
  跟踪检查,经常督办。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跟踪督办,及时了解掌握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评议意见和决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提出建议意见,保证人大监督落到实处,严防“热在会场、冷在现场、草草收场”现象发生。         
  形成制度,有序督办。通过建立完善专文送达、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机制,让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把跟踪问效作为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从根本上提升常委会监督的响应力和执行力。
  责任落实关提升专项工作报告审议质量的保障
  对“一府两院”要敢于问责。《实施办法》103条规定了报告机关应依法追究责任的九种情形,104条规定了问责方式和内容,人大常委会要结合“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这些刚性监督手段适时启动问责措施,有效提升“一府两院”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人大监督的制约力和权威性。
  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善于考核。探索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考核机制,把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调研、参加会议、审议发言情况,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对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人员要勤于管理。这是常委会机关内部的一场自我革命。对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进行目标管理,将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工作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并与交流提拔、评优评先、外出学习考察对接起来,有效发挥他们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的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