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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学习中央1号文件
时间:2013-02-17 来源: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徐 洪

  2013年中央1号文件仍然聚焦“三农”,这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0个中央一号文件。这一方面体现了我党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始终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另一方面也说明当前“三农”问题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矛盾,“三农”仍处弱势,迫切需要下大功夫加以解决,迫切需要“举全党全国之力持之以恒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
  近十年来,中央全面推进“三农”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制定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措施,农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农村面貌得到很大改善、农民群众得到很大实惠。我省粮食生产实现了六连增,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07年的3.13:1调整为2012年的2.9:1。事实证明,近十年来,我国农业发展已迎来了又一个黄金期,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达到了新水平,农民收入水平和结构都发生了新变化,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取得了新进展,城乡一体化格局逐步形成,农村社会事业明显改善,“三农”工作成果显著。
  但是,当前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诸多矛盾和困难,主要表现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稳定性增强、国家粮食安全压力增大、农业现代化建设滞后、农业生产资源日益紧缺、农业比较效益明显偏低、农村人口和农村社会结构快速分化、建设现代农业后继乏人等等。中央1号文件指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在进入新的阶段,呈现出农业综合生产成本上升、农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村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城乡发展加快融合的态势。”在这种形势下,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任重道远。为此,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加快建设现代农业。
  一、继续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关系广大农民最直接、最具体、最实在的权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建设现代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帮助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举措。
  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我省的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都专门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方式、收益分配等作了规定。从近年调研得到的信息可以看出,我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总体稳定,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较为完善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依法颁(换)发基本覆盖,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基本建立,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及纠纷调处提供了依据,也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业奠定了基础。全省各地通过加强监管、强化服务、积极引导,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了现代农业和特色效益农业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但在实践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仍然存在流转规范程度不高、流转效率效益低、服务配套措施不完善、管理机制不健全、与现代农业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我省人大代表对此问题也是高度关注,在刚刚结束的省十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涉及农业方面的议案共3件,有2件都是提出要加强地方立法、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法规规定。因此,我们要按照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加强管理和引导。依法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的管理和指导,继续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土地流转合同档案,探索建立备案审查制度。引导农民树立现代化的生产经营理念,鼓励土地向农业大户和种田能手流转、农业生产向规模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市场化程度,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
  二是完善服务和扶持措施。加大对土地流转信息公共服务的支持和投入,建立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和细化财政支持激励机制、金融信贷支持机制、风险保障机制等。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解决农民流转土地后特别是已经放弃经营土地、进入城市就业的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三是严格执法监察。坚决制止以土地流转名义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坚决制止非法征用占用承包土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等损害农民权益的行为。
  二、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组织形式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中央1号文件指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要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目前各地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探索发展了股份合作、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等多种生产组织形式,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产业化、集约化水平。其中,“农民专业合作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
  近年来,我省各级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为主体、以利益为纽带,不断完善扶持政策,着力强化指导服务,加快健全规章制度,大力实施人才培训,深入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总体较好,显示出蓬勃生机和旺盛的生命力,已逐步成为引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截至2011年底,全省合作社数量达到20330个,位居全国第10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8%。但我省农民合作社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总体发展不足且不平衡,扶持政策落实较差,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利益联结亟待完善。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要“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发展农民合作社,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一是进一步加大服务和引导力度。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合作社辅导服务机构,构建市县乡三级辅导员队伍体系,进一步提高对合作社指导和服务水平。强化宣传,认真总结优秀合作社的好做法、好经验,扩大合作社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培训教育和人才引进,多渠道培育和引进实用人才和职业经理人。支持科研人员、农技人员、高校毕业学生领办、合办和加入合作社,充实和加强合作社人才队伍。
  二是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支持合作社开展规模化基地建设、营销体系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加工储运设施设备建设,全面提升合作社的综合实力。健全政策性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保险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支持合作社的贷款担保平台,制定合作社资金互助管理办法。落实设施农用地政策,合作社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大规范力度。根据法律和章程规定,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和财务管理等制度,以制度促规范。积极引导合作社建立与成员的利益联结机制,处理好与成员的利益分配关系,使普通成员得到更多实惠。深入开展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着力培育一批省级示范社,通过示范社的带动和引领,提高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
  三、巩固和强化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
  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完善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是体制保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核心,切实的投入和扶持则是必要的物质基础。
  加大投入。一要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二要加大对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投入;三要加大农业科技投入,一方面要持续开展科技研发,一方面要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利用推广力度,引导农民在农业生产中采用适用先进技术,并为农民使用新技术做好服务、创造条件。
  加强扶持。一是切实落实好现有的各项强农惠农扶持政策,让真正种粮农户的到实惠。二是从市场经济实际出发,对农业的扶持政策不仅仅停留在生产环节,更应向流通环节、服务环节延伸拓展。在继续加大对种粮、农机农资购置等补贴的同时,探索制定加大农业保险、农业融资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为做大做强现代农业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