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首页
综合要闻
领导活动
会议报道
立法工作
监督工作
代表工作
基层人大
观点理论
建言献策
对外交流
机关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
常委会会议
主任会议
四川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专题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实现伟大中国梦 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
践行节能低碳 建设美丽家园
芦山地震专题
四川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专题
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省人大代表
常委会领导
常委会委员
组织机构图
法律法规
法制讲座
大案纪实
反腐追踪
律师事务所
律师信箱
当前位置:
主页
>
建言献策
>
垃圾分类回收亟待制度保障
时间:
2014-05-28
来源:
四川日报
作者:
漆先望
面对生产和生活垃圾的快速增长,可用作填埋的土地严重短缺,为此不少城市寄望于垃圾焚烧。然而,对环保的担忧,又使人们对垃圾焚烧存在很大疑虑。传统的混合垃圾,使有害垃圾和无害垃圾混杂,是制约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的主要障碍。若能在严格分类的基础上,回收一切有害垃圾,只焚烧少量无害的残余垃圾,不仅人们的环保忧虑能够迎刃而解,而且可以开发城市矿产,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垃圾分类回收涉及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涉及绝大多数企业的生产经营,是生态文明的重要内涵,是社会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理论和实践都一再证明,垃圾分类回收只有进入制度的笼子,垃圾才能转变为再生资源。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为垃圾分类回收提供制度保障。
责任延伸制度。生产者不仅有权利向社会提供产品并获取经济回报,也有责任回收生产和消费的废弃物。生产资料可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使用企业按照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负责废弃物的无害化回收。面向千家万户的消费品,则必须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由生产企业承担废弃物回收的延伸责任。消费品的废弃物回收方法和回收渠道,应作为新产品(包括包装物)审批的必备条件。所有产生废弃物的老产品也要通过更换生产许可证,尽快落实废弃物的回收方法和回收渠道。
押金返还制度。居民在购买消费品时预付押金,消费后以废弃物换回押金,是在经济发达国家受到普遍欢迎和赞誉的经济制度。押金返还制度既不会增加消费者负担和推高物价指数,又能够形成消费者参与垃圾分类回收的内在动力。如我国回收率极高的啤酒瓶,实际上就自觉采用了押金返还制度。对那些使用高度分散的固体废弃物,特别是有利用价值或严重危害环境的固体废弃物,如电池、节能灯等应率先落实押金返还制度。
产业扶持制度。落实国家对建设垃圾处理场和城市矿产开发的税收优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回收。对污染严重且回收利用延缓的废弃物,列出负面清单,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尽快弥补产业空白。根据产业基础扩大城市矿产的区域分工,努力形成规模经济。提供仓储场地和运输条件方面的政策优惠,鼓励发展废弃物回收物流,支持城市矿产发展。
上一篇:
人大支持政府“总控”债务风险很有必要
下一篇: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夯实人大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