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底,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构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并作出建设大吨位集装箱码头、提高长江水道运输能力的重大部署,从此,加快内河水运发展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三年过去了,四川水运发展如何?水上交通是否安全?9月27日,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高烽所作《关于水上交通安全情况的报告》亮点迭出: 三年多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以超常努力实现了四川水运发展的重大突破。首次组织开展水运资源全面调查,取得重大突破性发现,内河水运发展潜力得到巨大提升,前景更为广阔,全省港口集装箱吞吐能力从2007年底的5万标箱跃升到100万标箱......自2008年《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没有再发生一起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2009年和2010年连续两年全省运输船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个位数。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时,“水上交通安全”成为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安全责任须落实到位 文心田委员认为,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上要吸取上海地铁频发事故的教训,始终不放松安全工作,同时进一步突出重点,保证安全必须要有制度,同时要有严格监管,特别要在细节上下功夫,现实情况反复证明了“细节决定成败”的道理。张书铭、宋国文委员建议,省安委会对省级涉水部门的职责要进一步细化界定,以利于市、县涉水部门职责明确,更好地开展工作;省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在“十二五”期间每年以专项执法检查的形式推动工作落实。 民生工程切不可马虎 陈泓贵委员建议,各级政府应将农村公益性渡口建设工作在“十二五”规划中予以体现,并将其财政保障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级人大对该项工作要及时监督。向玉明委员提出,对公益性渡口要常抓不懈,将农村小码头、渡口建设纳入当地总体交通发展规划,分期分批解决; 将“渡改桥”工作纳入交通枢纽建设总体规划,有条件的渡口尽量能修桥。陶生元委员建议,对没有纳入或纳入后还没有进行渡改桥的渡口,在管理和维护上要加强,应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救援能力要跟上 张书铭等委员指出,要加强水上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特别是应急救援机构、人员、经费和装备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的提高。全面推进船舶自救互救机制建设,完善预警控制工作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各部门的协作联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