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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确保党委决策贯彻落实
时间:2011-08-11 来源:四川人大网

内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  宾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市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开局之年。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讲话,深刻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总结我们党90年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经验,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要举措,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指明了方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立以来,参加了两次市委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中心组组织了专题学习,还举办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专题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明确了贯彻的措施办法。下面就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贯彻落实好我市新一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做到与党委思想上同心、政治上同向、工作上同步的做法作简要汇报。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常委会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市委的领导之下,自觉维护市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实现,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人大工作,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实践中,我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增强党的领导意识和中心意识,把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真正做到围绕中心自觉服从大局。一是自觉维护市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将人大工作置于市委工作大局中,从全局的高度找准自身定位;二是坚持党委工作中心就是人大工作重心的工作思路,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保障和促进市委决策落实上,准确把握市委的决策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做到与市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三是坚持向市委请示、汇报制度,年初将人大全年工作的计划报市委审定。凡审议重大问题,做出决议、决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等,都事先向市委请示报告,对依法行使职权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积极向市委提出建议,争取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在工作上,常委会主动服从、服务市委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支持全市的重大项目建设及重要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近几年来,常委会领导按照市委安排,积极参与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镇村建设,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积极深入帮扶联系企业和项目及挂点帮扶村进行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2009年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常委会组织召开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暨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专题传达学习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就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意见》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市委出台了《中共内江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后,常委会结合我市实际,对省、市委《意见》进行了贯彻落实,促进了人大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大宣传报道工作;建立了人大知识培训制度,把人大知识培训纳入了党校干部培训内容;市委高度重视县区人大常委会的班子建设。目前,我市5个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全部单设。部分乡镇新任的乡镇党委书记已不再兼任人大主席;制定了工作评议办法,开展了对市法院、市经信委、市教育局的工作评议;市、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经费预算都有所增加,工作机构均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尤其是市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已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各县(区)代表活动经费标准普遍提高200-300元。
  全面贯彻党委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市本级换届选举工作。2011年,内江作为省委确定的全省第一批换届市之一。在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常委会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有关换届选举的决策部署,引导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顺利完成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各项任务。一是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常委会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于2010年7月成立了市人大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完善了机构,落实了人员,明确了职责,为换届选举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着力贯彻落实新选举法。常委会认真组织学习新选举法,重点就修正案中对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额选举人大代表的规定,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确定了代表名额的分配方案,使代表比例更加合理。三是着力加强代表培训。代表选出后,常委会针对新代表较多、代表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采取以县区为单位开展专题培训的形式,组织代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安排一位常委会副主任亲自到五个县区开展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当好人大代表》为主题的专题讲座。通过培训,提高了代表的思想认识,为代表履职行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四是着力做好大会筹备工作。常委会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原则,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协同市委组织部精心组织、超前谋划、周密部署,积极开展换届选举调研,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了大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五是着力严肃纪律。会议期间,常委会专门印发了《关于严肃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纪律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会议请假、考勤、缺席通报等制度。常委会领导还在各代表团召集人会上再次对严肃换届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等规定,确保了本次大会风清气正和有序进行。六是着力抓好工作细节。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通过移动通信向代表和主席团成员发出短信,就代表驻地、开会地点、天气情况、道路情况等向代表做出提示,确保代表准时参会。通过“六个着力”,顺利高票选出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领导班子成员,确保了组织意图的圆满实现;换届纪律问题“零举报”,换届风气测评好评率99.7%。
  二、坚持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基本方法。常委会重点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的主要矛盾,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反映的集中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寻求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供市委决策参考,努力为市委当好参谋助手。先后对我市重点项目推进、 工业园区建设、小微水工程建设、城市交通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问题开展了集中调研活动。同时,常委会还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对涉及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项目等方面的调研报告,采取代表联名提出建议意见的方式,交政府重点办理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则按照代表建议的办理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结果回复代表。常委会围绕《优化城区工业布局 着力培育市区财源》组织了专题调研,在视察了相关企业和工业园区后,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参加集中调研的市人大代表集体联名,向市政府提出了3个方面的建议,交市政府限时办理落实。市政府根据该建议,制订出台了《关于内江市城市规划区内企业搬迁入园扩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城区工业经济的发展。
  三、围绕党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
  常委会围绕党委的决策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使党委决策转变为国家意志,督促“一府两院”将党委决策落到实处,使人大工作与党委工作形成合力,保证党委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确保党委的决策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将党的主张转变为国家和人民意志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常委会根据市委重大决策,紧紧抓住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抓住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适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和全市人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为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反复征求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作出了《关于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决定》,要求市政府加强对内江辖区内沱江、球溪河、濛溪河、清流河等河流和所有中型水库及承担饮用水源的小型水库、水塘、堰塘的保护,减少生产、生活污染,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并每年向常委会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同时,针对我市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经济发展滞后的现状,常委会还先后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决议》和《关于加快小微水惠民工程建设的决议》,有力地改善了我市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认真行使监督权,确保市委决策落到实处。常委会在深入领会市委意图,准确把握市委工作重点的基础上,结合内江实际,重点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的主要矛盾,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确定监督重点,自觉使人大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全市改革发展大局。2011年,常委会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一枢纽,五个区”建设目标,(即建设成渝经济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西部开放合作先行区、建设现代产业集聚区、建设城乡统筹实验区、建设特色文化展示区、建设和谐社会模范区),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工业经济发展、内江市城乡规划调整、文化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同时,常委会还注重监督的连续性,通过切实有效的跟踪监督,及时把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融入“一府两院”工作之中,督促政府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议有决,决有行,行有果。尤其是对于我市具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更是持之以恒地监督,综合运用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视察和执法检查等多种监督方式,跨年度连续跟踪,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2004年沱江“3.02”特大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常委会连续几年把水污染防治和城乡饮用水源保护作为民生工程进行长期、重点监督。2005年,常委会在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加强了对我市企业治污工作的监督力度,对污染严重、治污不力的,要求市政府督促其限期整改;2006年,常委会加强了对省确定的我市7户重点治污企业治污工作的监督;2007年,常委会继续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对我市境内的河流、水库等进行了深入检查,并配合全国人大“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强对环保工作的跟踪监督,有效地促进了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2009年,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决定》。决定作出后,常委会于2010年12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该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先后数次对我市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进行视察、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在常委会长期不懈的监督下,我市水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四、坚持与党委同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工作搞活了,人大工作就有了生机和活力。只有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才能更好地发挥代表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的桥梁作用,发挥代表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带头作用,使代表们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才有利于党委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在县(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了市人大代表联络处,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参与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认真吸收列席会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组织驻会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走访联系代表,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近三年来,通过走访代表共收集到代表对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近300条,人大常委会在主任会上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了他们的意见,并以书面的形式把对“一府两院”的建议意见转“一府两院”办理,很好地促进了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建立了代表电子邮件服务和手机短信系统,通过寄送公报、新闻摘登、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及时把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视察、执法检查等行权情况,向代表通报;坚持走访、看望、慰问基层人大代表,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在各项审议、检查和调研过程中,常委会特别注重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要求代表不当“无言代表”、“举手代表”,努力做到敢于讲,乐于讲,善于讲,及时把党的富民政策带到群众中去,把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智慧反映上来,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实现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目的。
  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实。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办理好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支持代表履职行权的具体体现。近几年来,在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方面首先是把好交办关。常委会按照整理归类、筛选重点、及时交办的办理思路,梳理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通过召开专题交办会,交由“一府两院”及部门负责人牵头办理。今年,常委会围绕市党代会提出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将代表提出的加快321国道内江段改造工程、打造成渝经济区绿色食品基地、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整合全市工业园区承载能力、加大力度扶持川威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20件建议,确定为重点建议,交市政府及部门负责人牵头办理。其次是把好督办关。常委会责成人事代表工委牵头,相关委室负责,并采取组织代表听取办理方案和办理进展情况汇报、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在办理过程中做到了“四个不放过”,即能够解决而未解决的不放过;不做调查研究、应付差事、不正面答复的不放过;已经承诺而未解决或者把计划解决说成已经解决的不放过;对代表不满意的不放过,有效地提高了办理质量。再次是把好反馈关。在办理过程中,及时掌握承办单位办理落实的反馈情况,并通过征求代表意见的方式进行严格把关,力求使建议的办结率、代表满意率达到100%,确保了办理质量。通过代表建议的办理,解决了一批与我市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特别是2009年,常委会组织省人大代表联名在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大丘陵地区小水利工程建设力度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及时进行交办、督办。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建议要求,在《西南五省小型水利设施规划》编制中扩大我市小微水利建设纳入全国规划的份额,并指导我市各县区完成通过了《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实现了我市小微水利工程建设科学、有序、整体推进;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投入,全力协调省级投入,并对我市予以了倾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市中区和资中县作为重点示范县(区)加以扶持,重点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