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关于达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1-08-11 来源:四川人大网

  达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胥  健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从我国国情和实际情况出发,在多年的城市和镇村规划工作实践基础上,规划立法上的一次重大飞跃。从城市规划法到城乡规划法,可以说是打破了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上的规划管理制度,进入城乡一体化的规划时代,一字之差,意义深远。为切实推动《城乡规划法》在达州的深入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分赴各县(市、区),对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控详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加强学习宣传,规划意识不断增强
  自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县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均先后将规划法列入政府常务会议法制学习内容,认真理解法律精神和有关具体规定。2009年10月,市人大、市人民政府邀请省住建厅总规划师邱健同志到达州,为市、县(市、区)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讲解城乡规划法。为了督促搞好专业人员对法律的学习,市住建局聘请省城乡规划编研中心负责人来达州,为全市建设系统的干部及勘测设计、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讲解城乡规划法及相关业务知识;先后对全市乡镇长和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1320名和667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今年3月又组织具体从事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同志分两期到重庆大学进行了为期20天的培训,学习城乡规划本科生相关专业知识。新成立的市城管局更是把规划法列入重要的法制学习内容之一,结合行政处罚法,深刻领会法律的立法要义、违法认定、适用范围、法律责任。同时,各地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规咨询活动、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大了对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使基层群众对城乡规划加深了认识。
  (二)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修编了总体规划。修编后的《达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于2009年10月被省住建厅专家评审通过,正在环评报省政府批准阶段。各县(市)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要求,修编了本地总规。二是开展了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通川区完成了罗江、魏兴、蒲家、新村、双龙、东岳、磐石等7个乡镇和3平方公里工业集中区以及北外镇犀牛山、罗江镇密林等21个新村(聚居点)的规划编制。达县建制镇已完成总体规划和控详规划,一般乡已完成乡规划编制。宣汉54个乡镇,已编制完成乡镇总规32个、村庄规划3个、村民聚居点规划25个。三是编制了一批控详规划和专项规划。目前已编制完成了达州市西外马房坝、旧城片区、南城片区、北外张家坝、莲花湖马踏洞、秦巴物流园区等控详规划以及达州市山体保护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达县还编制了城乡风貌塑造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专项规划。市中心城区控详规划覆盖率达到近期建设的96%。四是各部门密切配合,力争规划相互衔接。市国土资源局在《达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过程中,充分征求规划建设部门意见,确保两规相互协调。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以城市总规为依据,分别编制了《达州市水利建设规划》、《达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达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达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
  (三)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执行规划
  一是大力开展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试点工作,努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水平。全市住建系统吸取过去的教训,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全面排查“三审、两交易、一服务”中容易滋生腐败的风险环节,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4个,先后建立完善了《规划建设方案审查例会制度》、《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加强工作创新。在规划审批上,将以往1个建设项目从选址到办证多个环节由1人负责到审核、审批、管理3个工作流程,调整设置为9人3个工作小组(即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组、建设项目工程规划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组),达到规范流程,相互监督,降低风险的目的。达县还建立规划专家评审组,所有报建项目,都必须先经专家组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评审意见后,再提交规委会审查。三是严格按总规、控规审批建设项目。认真执行人防审批为建设审批前置条件等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以及规划强制性标准。严格控制达城老城再批新的建设项目,积极拓展西外新区。近几年来,不仅中心城区从来没有为一宗房地产开发项目调整容积率等规划指标,而且为了打造宜居环境和完善西外新区的配套建设,市规委会将西外ⅡB3—3—e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住综合用地调整为小学用地(即一小西外新校区)、将西外原曲棍球基地拍卖地块规划指标容积率由5.5调整为4.0、将塔坨原罐头厂片区规划指标容积率由5.0调整为3.0、将原啤酒厂用地收回后作为市中心医院和四小发展用地、将通川区五中周边闲置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四是按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近两年,全市城市基础设施累计投资95亿元,重点实施了金龙大桥、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建设。五是加快推进安居工程建设。近几年来,新增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分别为1.35万套和1236套,完成9687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同时,通过风貌打造和综合治理,城乡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六是灾后重建也注重了规划在先。宣汉洋烈场镇在2010年“7.18”特大洪灾后,坚持了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目前正在按规划设计要求,打造依山傍水、环境优美、设施配套、功能齐全和具有川东民居风貌的新型农村综合体。
  (四)严格执法,提高城乡规划效能
  去年以来,市城管局共立案查处规划违法案件291件,发出《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201份,《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7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14份,先后采取查封措施7件,行政强拆措施67件。达县全县共发出停工通知书178份,拆除违规违章建筑物15宗。宣汉共清理查处涉嫌违法占地、违法建设188起,拆除违规违章建筑物2万余平方米,罚款381.2万余元。市和各县(市)规划建设、国土、城管等相关部门互相配合,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规划违法行为高发势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规划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少数单位、企业领导和一些居民对规划法还比较陌生或者不很了解,个别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划主体意识缺乏,少数干部对规划重要性认识不足,有些居民对规划执法行为缺乏理解和支持。
  (二)规划编制进展缓慢
  目前,分区规划、控详规划、修建性详规、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滞后。主要原因是很多乡镇规划编制经费未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致使经费严重不足。如达县去年启动的29个乡镇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机构因测绘费不到位,未完成测绘成果导致规划设计和地灾评估无法进行。
  (三)违规建设依然存在
  在农村,存在不按规划、占用道路红线、防洪排水通道和基本农田建房现象。在城市,因一些地方控详规划、修建性详规划覆盖不全,时有建设项目出现了强制指标没有强制执行。有的市民以防漏、防晒为名私搭乱建,未经审批,在顶楼自行改建或加层或撑杆搭棚,影响城市形象。个别项目单位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擅自改变规划,提高容积率、挤占公共绿地进行开发建设。
  (四)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高
  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从事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专业人员少、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城乡规划缺乏精细化管理,在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方面还有差距,除市本级已颁布实施了《达州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外,各县(市)的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或还没起草或还在编制之中。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规划意识
  要进一步广泛深入宣传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规划工作者的规划意识,营造良好的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的社会氛围。
  (二)加快城乡结合部规划编制,保障规划执法监督有据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道路、绿地、管网等专用规划,是实施城市建设工程项目行政许可和执法监管的法定依据,应加快城市规划的编制步伐。在编制城区规划时,应将农集贸市场、停车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城市公用设施一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编制城市近郊区域农房建设规划时,要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以科学的规划引领城乡建设,大力推进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要参照《达州市农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统筹考虑农村居民的耕作半径,合理确定农村居民聚居点,以节约用地,并便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和共享道路、给排水、环卫、健身等公共基础设施资源,努力把农村居民聚居点建成新型城市社区。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规划执行
  城管、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信息沟通,严格执行规划指标,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把好放线、验线、竣工验收关,确保规划意图实施不走样。要加大巡查力度,把违规违章建设制止在“萌芽”状态,避免资源浪费和财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规划经法定程序审批后,即具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要严厉查处违规建设行为,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规划建设管理
  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规划审批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结合本地地理环境、地质结构等,出台本地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从制度和源头上确保规划的实施和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随着行政区划调整、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的加快,规划建设管理的任务日趋繁重,单靠现有住建局一个规划科及几个工作人员,显然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应进一步完善规划机构,充实专业人员,并加强其政治、业务和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