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人大工作会专题

蒋巨峰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09-11-18 来源:四川人大网
  

(2009 年11月2日)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同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在我省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省委专门召开这次人大工作会议,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结合政府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衷心感谢人大支持

  2004 年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以来,在中央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实践。尤其是去年以来,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主线和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止滑提速、加快发展”的全省经济工作基调,全力以赴参与和支持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着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为推进全省“两个加快”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围绕全省大局正确行使立法权。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地方立法作为重要任务,着眼全省工作大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政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支撑。比如,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第九天,依法审议批准了《北川羌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传承和发展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支持。地震发生后两个多月,审议通过了《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为政府有效开展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受到灾区群众的拥护和欢迎,得到海内外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赞誉。为加快发展中小企业、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制定了《四川省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业实施办法》;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发展,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省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四川省旅游条例》。仅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就制定了地方性法规5 件、修改2 件,批准成都市地方性法规5 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3 件,为省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制保障和有力支持。

  二是围绕依法行政正确行使监督权。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和促使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比如,省人大常委会先后3 次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报告、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对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和奶制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价格法、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集中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民族工作、民族地区扶贫工作、宗教工作和大骨节病防治工作情况等报告。各位人大代表深入调查研究,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后恢复重建的各个方面向省政府提出了议案、建议和意见。仅去年,省政府系统就收到省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意见782 件,这些意见和建议多数被省政府采纳。省人大代表还多次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督导和视察工作,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正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出发,将行使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与听取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结合起来,除审查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重大常规工作外,还在进一步扩大内需、着力改善民生、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工业强省建设、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比如,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及铁路建设情况的报告,促进我省加快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作出《关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支持省政府编制好我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支持省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同时,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程序,确保了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我省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加强对被任免人员的监督,增强了被任命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执政为民意识。

  事实充分说明,政府工作离不开人大的监督和支持,全省改革发展取得的每一项重大成果,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每一点进步,政府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效,无不凝聚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辛勤努力与心血。目前,我省经济已先于全国触底,增速高于全国水平,呈现止滑回升、向好发展的良好态势。初步统计,前3 季度生产总值增长13. 5%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9. 7%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9. 9% 。灾后恢复重建步伐加快,已累计开工重建项目36772 个,占需重建的79. 3% ,其中竣工22244 个,占重建任务的48% 。在此,我谨代表省政府,向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向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地方各级政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一方面,人大对政府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既是国家宪法赋予人大的神圣职责,也是政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工作的重要保证。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既是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也是全面贯彻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根本保证。各级政府要把尊重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自觉贯彻落实到政府决策和各项工作实践中去。一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政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府制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解决社会突出矛盾的重大政策措施,群众普遍关心的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要让人大代表广泛参与,充分征询人大代表的意见。对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是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对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具有重大意义。列入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计划的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认真接受评议,虚心听取意见,切实改进工作,评议后的整改情况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二要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决定。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对贯彻执行情况要及时报告,确保决议决定落到实处。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落实。三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让人大代表满意。认真处理人大代表来信来访,对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和人大常委会转来的信访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向有关部门交办,定期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及时报告反馈。同时要继续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约见人大代表制度等,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三、始终坚持执政为民

  执政为民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做好政府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始终坚持执政为民。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关心群众疾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强化财政公共保障职能,继续加大对“ 三农”、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公共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逐步实现公共产品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深入实施“ 八项民生工程”,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着力抓好就业促进工作,把促进经济增长与有效增加就业结合起来,继续认真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低收入群体、灾区群众和新增失地失业群众五大群体就业服务方案,落实好扶持创业的各项政策,大力推动以创业促就业。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做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等工作,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政策,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城乡困难群众给予更多的关爱,切实帮助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就医看病、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抓好安居房和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棚户区改造。深入实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推进富民强省。加快区域统筹,切实做好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扶贫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当前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坚持进度与质量并重,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特别是要高度重视解决灾区群众生计问题,优先抓好民生项目重建,带着对灾区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主动做好城乡住房、教育、医疗、就业和扶贫等工作,尽快让灾区群众安居乐业。全面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大力解决农村饮用水源安全问题。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是政府正确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近年来,省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切实加强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工作,在成都、德阳等4市2县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责成44 个部门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标准制定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对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推进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一要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工作,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坚持法制统一,政府规章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规章之间、规范性文件之间也不能相互矛盾。提高政府法制工作质量,做到切合实际、可操作。二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权力、执法程序和相应责任,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坚决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行政执法中的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运作机制。三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机关行政行为,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严格行政责任。推进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按照省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绩效评价制度。四要提高法律素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法律意识,结合开展“ 五五”普法教育,不断提高法律素质。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严格要求、严肃纪律,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五、切实提供优质服务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努力解决好人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但在一些地方、一些方面还存在支持力度不够的问题。各级政府要主动密切同人大的工作联系,为人大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通过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协助各级人大机关推动代表履行职责。要切实为人大代表在人代会前调查研究、收集民意创造条件和提供支持,尊重和保障人大代表代表人民依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虚心接受人大代表的质询、询问。要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等工作提供方便、加强配合,让人大代表看实情、听实话、查实效。要积极为人大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继续将代表活动经费、人大会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尽可能使人大工作经费逐年有所增加,保证各级人大的正常运转,帮助各级人大机关逐步改善办公条件和生活条件,尤其要帮助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基层人大机关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对人大在经费、车辆和办公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与本市( 州) 、县( 市、区)同级机关通盘考虑,妥善解决。同时,要主动跟进人大代表活动的信息、后勤服务,关心人大代表的工作和生活,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为他们依法履职创造必要的条件。

  同志们,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为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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