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四川省旅游条例》将于8月开始修订。7月8日,记者从省旅游局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获悉,经过半年向广大网名征求意见和省法制办在各个市州实地调研,今年下半年,我省将对2006年出台的《四川省旅游条例》进行修订。 此次会议,省旅游局学习宣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委通知精神,省旅游局局长郝康理对全省旅游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强调旅游产业作为我省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和优势产业,要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省旅游局党组成员纷纷发言,阐释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的重要意义,分析需要牢牢把握的四个重点,明确提出全系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 作为新兴产业、朝阳产业和创意产业,旅游产业是我省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通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省旅游局党组中心组更深刻地认识到,旅游产业正处于特殊的发展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处,旅游产业要在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过程中走在前面。 规范发展工作首当其冲。2010年12月1日,《四川省旅游条例(修改草案代拟稿)》通过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比2006年出台的《四川省旅游条例》,新版《四川省旅游条例》将加大对违法旅游经营者的处罚。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称,此举将强化旅游行业管理,在健全我省旅游法规体系的基础上,促进旅游诚信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