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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家机关副职领导人员的差额选举比例是多少?

时间 2009-09-01 来源 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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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国家机关副职领导人员包括: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乡镇人大副主席,人民政府的副职领导人员。他们的选举候选人应当多于应选人一至三人,具体差额数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选举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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