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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选票时须注意哪些问题?

时间 2009-06-19 来源 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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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投票结束后,应由选民或正式推选出来的监票、计票人员及主持选举工作的选举委员会、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人员,及时将投票数和选票数清点核对,准确地计算候选人和另选人得票数,作出正式笔录,并由监票、计票人员签字。计算选票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查验发出的选票总数和开箱取出的选票总数。如发出选票总数和开箱取出的选票总数相符,或者开箱取出的选票总数少于发出的选票总数,则本次选举有效。如果开箱取出的选票多于发出选票的总数,则应宣布本次选举无效。

  2、确定选票上所列正式候选人和另选人的得票数。对于每张选票也需要确定是否有效:有效票即赞成人选数和应选人数相等或者少于应选人数。废票,即赞成人选数超过应选名额,或者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者全部都未按规定的符号填写的选票。弃权票即全部选票均未作任何示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一张选票上,所标明的赞成人选未超过应选名额,且又有部分符号不清,无法辨认,部分未标明符号。此种情况应按部分赞成、部分作废、部分弃权处理,而不要把整张选票作废。

  3、在逐个统计候选人和另选人的票数时,作为一次投票选举,个人得票最高的不得超过收回选票的总数;所有候选人和另选人的得票数总和也不应超过收回选票的总数乘应选人数的积。如出现上述超过的现象,则应重新核对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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