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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加速器

时间:2008-03-20来源:未知
  

  让民营经济成为——

  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指出,要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以工业强省为主导,联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这一新的要求,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政策环境。城乡差别,使得农村经济发展长期落后于城市经济,导致城乡建设和居民收入的不平衡。农村落后的经济状况还使其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全面落后于城市。改变这种状况,必须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这是实施富民强县的务实之举,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现实之策。

  为促进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剑阁县委、县政府先后派出了13个工作小组分赴全县57个乡镇调研农村劳动就业情况,发现造成全县农村19万余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的主要原因是农民缺乏创业技能,自主创业意识淡薄。这与失业职工有着极大的相似性。因此对失业职工培训的经验和做法完全可以延伸到农民身上。为此,县委、县政府大力开展培训工程,解决“创业无方”难题。县上每月免费对“农村小老板”进行轮流培训,并启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着力提高全县广大农民自主创业的技能。实施人才强县战略,通过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营销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五支队伍,培养一批本地人才、引进一批优秀人才和回引一批乡村人才等措施,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同时,县委、县政府在突破土地制约,突围资金困境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

  如何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我们的对策与思考是:第一,加大政府执行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措施不落实的问题。首先,要加强领导,县、镇(乡)两级应建立发展民营经济的专门班子,充实领导和工作力量,对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认真研究解决。其次,要严格考核,定期督察各地、各部门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况,对发展快、效益好的予以表彰,对发展慢、效果差的进行通报批评,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提拔使用的依据。

  第二,营造法治环境,做民营企业的护身符。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体系,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投资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民营经济投诉中心”职能作用,切实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等治理力度;实行涉企审批制、涉企收费公示制等;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破坏发展环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以此保证民营企业轻装上阵,不受干扰。

  第三,推进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先,明晰产权,要按照公司法进行组建,家族式企业主要负责人之间要有明确的合约,分清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发生纠纷时承担的相应责任。其次,在家族式企业中引入职业经理人,通过职业经理人规范企业运作,形成职业操作和行为规范。另外,在家族式企业中,建立治理制度、组织构架和企业文化,对企业人员的贡献进行有效地评估。

  第四,锻造社会环境,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不打折扣地落实惠企政策,不拘一格地开展惠企行动,因企施策地制定帮扶措施。同时,放宽准入条件,放宽投资领域和放宽项目审批。 (作者系中共剑阁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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