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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责任型政府松松绑

时间:2008-04-01来源:巴中市人大常委会 王安全
  

  前不久看到一则报道称,造成南方地区特大冰雪自然灾害,政府应负主要责任云云。

  笔者读后颇有几分不同之感:冰雪乃大自然造化之物,其生消凝融自有其特定的规律,只不过这次它走出既定的轨道,反常地同暖和惯了的南方人开了一个玩笑而已。据一些资料分析,此次南方反常的冰雪天气现象,是一股反常的寒流入侵热带水域,从而导致全球气候异常造成的。

  徜如此,此次灾难的始作佣者,应该是大自然带给人类的坷坎,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人们会忽然将全部责任定给了政府呢?!

  而笔者以为,真正该为此次气候异常负责的,是我们地球人类自身。随着工业文明时代的到来,人类为了自身的发展,无限度地在向大自然索取的同时又肆无忌惮地对大自然进行着各种破坏。善恶因循回环,大自然又将这一切恶果,反过来奉还给了人类自己。从南极的臭氧空洞,到海平面的上升,从地震到海啸,从洪水到冰雪……接下来还会有什么,没有人知道。而要想找到这个答案,也只有靠人类自己了。

  人类作为这一切的歆享者和始作佣者,难道还不应该检省检省自身的行为?还不应该尽自己的一份责任去尽力弥补?而为什么只是一味地靠指望甚至责备某某组织来承担负责呢?譬如,春天到了,你栽过一棵绿树吗?你会尽量少开一公里机动车,向大气少排一点废气了吗?你少开一分钟空调了吗?你少扔一块废电池、烂塑料袋了吗……总之,这些看似微小的行为,但却是你关注环保,关心生命的最有力的见证。

  其实,提高生命质量的决定权就掌握在我们平常人自己手里,而不是靠由某种组织或机构来左右的。

  我们为什么总是喜欢一味地强调政府的责任,而忽视和淡漠我们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呢?对政府的各项工作,我们听得最多的是全部责任、一票否决等全责型的苛求。虽然政府作为我们的公共服务机构,有责任有义务为我们提供所需要的一切公共服务,包括提供抵御自然灾害的信息、技术、预案等,但这并不是说所有罪责都得要有政府来承担。因为政府的能力毕竟是有限的,所谓全责,本身就是一个不科学的界定,这只能是工作上一种尽善尽美的追求目标而已。可也正是因为这种全责制的苛求,让我们的政府工作往往显得举步维艰,由于怕害怕承担全责,我们的政府工作者在一定程度上会变得小心谨慎,畏手缩脚,如履薄冰,甚至提供不上我们所需要的服务来。

  作为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政府,我们更多的是寄希望他们的工作做得越来越好,做得越来越完善,从大局上去为我们的生存质量设计,从细处来为我们的生活质量提供服务。而不是一味地依靠和指责!

  规范和约束我们人类自身个体的日常破坏行为,就是拯救我们人类自身,就是为政府工作松绑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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