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工作是否有必要进行创新,不少地方人大工作者和基层人大机关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答案是肯定的。创新,不是对法定的职能、职权、职责的突破,也不是对法定的工作程序的改变,而是要突破传统思维模式,走出思想认识误区,不断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树立新理念,确立新标准,培育新作风,探索新方法,建立新机制,追求新作为,从而促进基层人大工作得到不断深化。
树立新理念 党的十七大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人大机关尤其是基层人大工作者必须以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够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新时期的发展需要,有效地发挥人大机关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中应有的作用。探索创新基层人大工作,首先是广大基层人大工作者思想观念的创新,一是牢固树立人大工作必须服从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始终围绕党的工作中心和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依法行使职权,以务实的态度开展人大各项工作,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牢固树立有效行使职权必须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理念,克服畏难思想,大胆开展监督工作,同时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善于进行监督,尤其要把握监督的范围、突出监督的重点,改进监督的方式和方法,科学地运用监督手段,努力提高监督水平,在监督中切实有效地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从而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三是牢固树立有位有威必须致力于有所作为的理念,脚踏实地,努力工作,苦干实干,真正有所作为,以实际行动增强人大机关的公信力、影响力,提升人大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确立新标准 基层人大工作不仅仅是需要“定期举行会议、按程序进行议程、举手表决行使职权”,而更重要的是要在履行法定职责的过程中体现出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和更高的标准。要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人大工作根本职责,认真学习党的十七报告,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人大工作,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大工作根本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与广大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真诚倾听民声,真心体察民情,真实反映民意,真正维护民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人大工作根本目标,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和“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充分运用调研、视察、检查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宏观调控措施、财政经济以及一些事关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和保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培育新作风 人大机关作风建设不能泛泛而谈,仅限于“坚守岗位、遵守纪律”等一般性要求。要从政治纪律方面严格标准,在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干部职工的生活作风建设以及培育良好的学风、文风等方面全面入手,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工作队伍,始终做到:牢固树立党的观念,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善于通过人大的工作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有效实施。牢固树立政治观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全局。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紧密围绕全党工作大局开展人大工作,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促进和保障本地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党的领导与人大依法履职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倾听人民呼声,尊重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当前,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创新服务促进发展”活动要求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切实改进与上述要求不相适应的思想和作风,认真解决机关干部职工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即把人大工作当“二线”,精神疲惫、缺乏激情与活力的问题,因循守旧,服务方式机械呆板,缺乏开拓创新精神的问题,服务发展的水平和能力、质量和效率不高的问题,转变机关作风,创新服务“三会”、服务代表、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的问题和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协调配合,增强相互理解与支持的问题,从而强化服务职能,强化工作质量,强化机关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工作协调,形成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推动机关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探索新方法 人大机关的工作方法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不断地探索创新,把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行使到位,从而,不断提高常委会科学履职、民主履职和依法履职水平,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首先,要力求规范性,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科学制定和不断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守则、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等常委会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监督措施,推进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强化工作手段。其次,要提高准确性,保证人大工作安排更加符合当地的实际,通过引入专家咨洵、征求意见、座谈等各种方式方法,弥补自身认识的局限和能力的不足。第三,要增强针对性,保证人大行使监督权能够取得实际效果,适时准确地使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提高代表视察的针对性和权威性。第四,要注重实效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以及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要注重实效,建立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进行专门办理,突出办理重点,搞好跟踪督办。第五,要保持灵活性,为了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实行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征求选民意见,组织代表协助受理人民群众信访,并在选区推广代表公示制,挂牌接待选民,挂牌督办督办建议。
建立新机制 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效能,从工作运行机制上保证人大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建立督查落实机制。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以及“审议意见”要有贯彻落实的保障措施,对群众及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要采取定期督促办理和按时检查落实情况的办法,对于实施的监督措施要实行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报告的制度,从而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建立奖惩机制。在代表工作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积极引导代表主动履职、自觉履职,评选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代表小组,及时进行通报表彰,以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三是建立完备的责任追究机制。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细化工作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按时报告人大决议决定及其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四是建立科学的信访工作机制。从健全组织、强化协调、规范受理、督查督办、回访跟踪、综合剖析、保障运行等七个方面加以规范落实。五是完善机关管理机制。从办文办会,工作流程、行为规范、机关管理等各方面进行科学地约束和管理,建立一整套适时管用的制度体系,实现人大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追求新作为 要站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高度,站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站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努力做好基层人大工作,不断扩大工作领域,创新工作内容,力求有新的作为。一是要在推动依法治区上有所突破。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认真开展法制讲座,聘请国内知名法学专家学者为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授课,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推动依法治区。二是要在促进发展上有所突破。人大工作应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开展,通过视察、调研、听取报告、讨论、决定经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倾其全力督促抓好库区产业经济发展,当前尤其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在重庆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决定,就如何破解机制性体制性难题进行深入调研,探索研究解决途径。三是要在增强监督实效上有所突破。在工作监督上,主要是围绕经济建设,围绕群众关心的根本利益等开展监督,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要由宏观性监督向微观性监督转变和扩展,使监督的内容逐步得到深化、细化。在法律监督上,要围绕宪法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开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四是要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所突破。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使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群众行使好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权力,体现出人民当家作主,同时鼓励代表发挥其在社会活动中,尤其是经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作者系重庆市万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