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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四型”人大代表 真心为群众服务

时间:2008-05-12来源:中国人大新闻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是代表们的共同心声,但如何做一个称职的人大代表并不是每个代表都十分清楚的。近日,笔者在秭归县梅家河乡召开的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与52名乡镇代表座谈时得到了满意的答案——做“四型”人大代表,真心为群众服务。

  做学习型的代表

  人大代表要具有代表人民的利益依法履行职责的愿望,还要具有相应的知识和本领。特别是对于大多数的新代表来说,人大代表是一个全新的职务。这就需要代表加强学习,扩大知识面,提高自身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和履行代表职责的素质和能力。人大代表都应当积极参加代表依法履职的系统培训,向书本和理论学习,并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通过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做责任型的代表

  无论是哪一级的人大代表,都肩负着崇高的政治责任,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人大代表应当对代表职务、对代表使命、对人民重托怀有敬畏之心,有一种无尚的光荣感、责任感,不能把代表职务仅看成是荣誉称号、把代表当成“会议代表”。人大代表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选民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做调研型的代表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应对权力机关行使职权所必须了解的有关情况特别是第一手材料充分掌握,知情知政,保证在参加人大有关工作和活动时胸中有数。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包括视察、专题调研等,参加好代表小组活动,并采取多种方式与原选区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人大代表只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的才有切身的感受,从而审议议案和报告的水平以及提出代表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质量才能提高,也才能充分发挥出代表的作用。

  做务实型的代表

  人大代表大多工作和生活在基层,需要专门抽出时间和精力执行代表职务。代表在执行代表职务过程中,要实实在在的为人民群众说话、办事,实实在在的为党和人民政府排忧解难。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人大代表是否称职的一个重要标准。人大代表在与人民群众联系中,了解到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方针、政策的意见后,应当负责任地向本级人大或者有关部门反映,并主动帮助有关部门出主意、想办法。对于人民群众提出的一些不合适的意见和要求,或者不了解的问题,代表应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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