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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时间:2008-05-30来源:未知
  

  办理代表建议是代表关注的热点,也是政府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切入点,人大常委会应把关注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当作工作的焦点和着力点。

  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跟踪督办是保证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的有力手段。代表的意见、建议大多是集中本选区或选举单位群众呼声提出来的,实施办理的地点大都在代表所在地,办理结果也是代表和群众最关心的。因此,提意见、建议的代表对办理情况实施监督最直接、最具体。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代表这一作用,让他们对办理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以便随时指出不足。

  要加大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大多在闭会期间进行,代表均已回到了工作岗位。此时,代表提意见、建议对承办单位难以形成制约力,人大常委会就要为代表的监督行为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一是要及时对代表所反映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施督察,责令改正;二是要加强与政府沟通联系,督促政府加大对承办单位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的压力;三是要加大代表法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的执行力度,对办理工作不够到位的,要通过对其“一把手”进行约见、责成到会说明情况、组织代表询问或质询,直至启用罢免程序。

  要建立办理工作的激励机制,使承办单位不好做“小动作”。一方面,定期调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并以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对做得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做得不够好的单位给予批评;另一方面,坚持每年组织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政府关于办理情况的专题报告,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专题报告进行审议。同时要开展办理工作优劣的评选活动,将评选结果在下次人代会期间通报全体人大代表。通过这些工作,使承办单位不好意思做“小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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