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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工作创新 发挥代表作用

时间:2009-10-13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 作者:奂清华(湖北 远安)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源泉。湖北省远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自2007年选举产生以来,不断深化对人大工作的认识,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特点,坚持以代表活动为主体,通过不断创新代表活动机制,丰富活动内容、规范活动制度、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效果,使代表工作更加富有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好的发挥了人大代表作用,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一、创新代表培训机制,加强代表素质建设

  远安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提高代表履职素质作为开展代表活动的重要内容,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抓好代表学习培训和素质提高工作。一是突出学习重点。以在县人大代表中深入开展“三学”(学政策、学法律、学科技)活动为载体,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安排部署、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远安县委关于走在全省山区县市前列的战略部署及相关重大工作安排意见作为学习重点,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增强建设远安、发展远安的政治责任感。结合“五五普法教育”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代表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依法履行职务。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开展学科技、学业务活动,努力成为单位工作能手, 企业技术骨干,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三学”活动开展以来,各地以乡镇中心活动室和代表小组活动室为阵地集中组织代表学习。2008年,全县54个代表小组组织代表学习培训近300人次,165名县人大代表均参加了学习,已有134名代表掌握了一门以上的实用技术或工作技能,代表们进一步成为政策的清白人、法律的明白人、科技的带头人,整体素质明显提升。2009年下半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全县人大代表中开展一次“三学”知识竞赛活动,以巩固学习成果。此前,常委会代工委已联合科技局、司法局等部门,编写了代表“三学”系列知识问答,各乡镇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实践,参学率达到了100%。二是注重学教结合。县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代表履职工作会议,由各乡镇推荐一名优秀人大代表开展履职经验交流,找准工作差距,明确工作目标,增强工作信心。并对全县代表小组组长和代表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培训。2008年7月,常委会采取理论培训与经验交流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县人大代表小组组长进行了以十七大精神、代表小组业务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将代表小组长的发言材料整理印发至全体代表,供大家学习借鉴。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采取聘请专业人士辅导讲座、代表小组组织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培训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动员、交流经验、理论辅导,使人大代表进一步增强了代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代表综合素养,为更好执行代表职务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改进学习方式。近几年,县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部分代表、代表小组组长和乡镇人大主席赴外地考察和到市内部分兄弟县市学习取经,开阔视野,交流经验,通过开展学习考察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二、创新小组活动机制,发挥闭会期间作用

  代表小组活动是代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履行职务的有效途径和重要平台。近几年来,远安县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更好地发挥了代表的作用。一是强化阵地建设,夯实小组活动基础。根据代表分布广泛的特点,按照就近和方便履职的原则,县人大常委会将全县省、市、县、乡(镇)601名人大代表进行混合编组,组建54个代表小组,并明确了小组组长和工作职责。各代表小组充分利用村委会、学校等资产,按照“有标牌、有场地、有设施、有制度、有经费、有活动、有记载、有实效”的“八有”要求,建起了7个规范化的乡镇人大代表中心活动室和54个代表小组活动室,为开展小组活动提供了保障。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小组活动管理。为促进代表小组活动,保障代表工作有序开展,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指导代表小组、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制度》、《人大代表小组组长职责》、《人大代表小组工作职责》等制度。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及相关意见健全和完善了《人大主席团例会制度》、《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小组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小组活动、视察调查制度》、《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度》、《代表学习培训制度》等,使代表活动有章可循,进一步规范、保证和促进了代表工作富有成效地开展。三是强化平台建设,扩展小组活动实效。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方式方法,坚持把开展“双争”(争创先进代表小组、争当优秀人大代表)活动、“八个一”(提出一条以上有价值的建议;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一次以上的专题调研;帮助群众办一件以上的实事和帮扶一个以上的贫困户;参加一次以上的代表联系选民活动;参加一次以上的乡镇组织的集体活动;参加一次以上代表小组组织的集中视察活动;围绕“三学”活动,掌握一门以上的实用技术或工作技能;参加一次年度向选民或选民代表述职)活动贯穿代表小组活动的始终,不断强化代表发挥作用的平台建设,扩展代表小组活动实效。近两年来,各代表小组紧密联系各自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活动,每年组织集中活动4次以上,时间10天以上,代表参与率达到95%以上。2008年,全县54个代表小组积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县主导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社区及民主法治建设等主题,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调研、联系选民等各项活动257次,收集代表意见358条,组织代表走访联系选民21170人次,推动了代表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远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创新代表联系机制,搭建代表履职平台

  为了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积极开展代表活动,更好地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远安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代表联系机制,以县人大代表为主体,以代表住宅电话、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为载体开通代表联系选民专线电话,搭建代表活动新平台。一是拓展范围。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在花林寺镇选择3名县人大代表,试点开通了代表专线电话。2008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县7个乡镇选择31名县人大代表开通了代表联系选民专线电话,实行挂牌履职,将代表个人的住宅电话、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号码印制在代表专线电话联系卡上,发放给选区选民,接受选民咨询和反映意见。2009年,远安县已扩大到全县54个代表小组均有一名专线电话代表。二是规范运行。为了更及时、方便、有效地发挥代表专线电话的作用,开通的代表建立了专用登记簿,对选民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及时登记处理,需要解答和解释的及时解答解释,需要解决的及时协调解决,代表解决不了的,及时向乡镇人大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或直接向“一府两院”反映,常委会代工委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并进行通报。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协调“一府两院”建立了解决代表专线反映问题互动机制,对代表反映的问题视作闭会期间所提建议处理,督促“一府两院”予以及时办理、答复,以确保社情民意渠道畅通,应对快速,处理问题及时。专线电话开通后,代表们通过努力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群众得到了代表最直接的服务,对代表产生了真正的信任感和亲切感。承办单位通过走访代表和群众,深入现场研究,完善办理方案,强化工作措施,促进办理落实,强化了服务意识,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从而达到了改进工作、服务群众的目的。2008年,专线电话代表共接听选民反映问题和诉求329条次,其中代表自行协调解决272条次,反映到“一府两院”解决38条次,已解决的310条次。三是强化保障。不断建立健全代表专线运行工作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对电话专线代表的电话费实行以奖代补,对代表专线运行情况实行季度汇总,半年通报,年度总结制度,大力宣传专线代表典型事迹,年底评先表模,每年对优秀专线电话代表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励专线代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为专线电话代表履职提供保障。2009年5月27日,《人民日报》对远安县代表专线运行成效进行了宣传报道,推介了远安的先进经验。

  四、创新建议办理机制,增强代表履职责任

  认真督办落实代表建议办理是代表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远安县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交办模式,由历年专题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交办改变为2009年的政府全体会议交办,这种交办方式的创新更加强化了政府组成部门和承办单位的办理责任,达到了统一思想、统一时限、统一要求的效果,为提高办理质量夯实了基础。另一方面,立足于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率和代表满意率,远安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督办机制,建立了“六公开”(提建议代表姓名公开、建议内容公开、承办单位及责任人公开、督办单位及责任人公开、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方案公开、建议办理结果公开)、“三回访”(承办单位办前、办中、办后回访人大代表,督办单位定期回访人大代表,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进行抽查回访)、“两督办”(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对代表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进行督办)、“两测评”(督办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人大常委会进行满意度测评)和“两通报”(将办理结果通过人大网进行通报,在下一次人代会上逐件通报)制度,并在公开办理的建议中,筛选10件事关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分工负责,牵头督办。同时,对上年未办结的建议建立跟踪消号制度,以文件形式将上年结转的建议交相关部门办理,一并强化督办检查。在建议办理期间,常委会会同县政府采取走访代表、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促落实等方式进行两次督办检查,有效促进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县十六届人大一、二、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建议分别为115件、114件、122件,一、二次会议代表建议落实率分别达到60.9%、64.9%,代表对建议办理满意率分别达到98.3%、100%。通过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创新,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率和满意率,既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更好地调动了代表提出建议,积极履职,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全县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经验得到了上级人大的充分肯定,《中国人大》杂志、《全国人大新闻网》和《楚天主人》杂志予以重点推介,宜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2008年,全市代表建议工作现场会在远安召开,对远安的经验进行了推广。

  五、创新履职激励机制,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近几年来,远安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激励机制建设,激发代表认真履行职责,服务选民。一是积极推行“两卡一册”管理制度。远安县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小组和人大代表中推行了“两卡一册”(“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情况登记卡、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卡、人大代表履职工作手册”)制度,把严格落实“两卡一册”制度作为强化代表管理的基础工作来抓,把“两卡一册”的填写、管理作为代表小组活动和代表履职的重要考核依据,实行定期检查,促其规范管理。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加强检查、督促,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代表小组和代表填写“两卡一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不断强化了代表履职责任。2008年,全县人大代表规范填写履职登记卡的代表164名,填写代表小组活动登记卡53个,填写代表工作手册160人,占全县代表小组和代表的98%、99%以上。二是扎实开展考核评比活动。远安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年初安排部署,年底乡镇推荐、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评选表彰的方法,开展先进代表小组、优秀县人大代表、优秀人大代表建议、优秀代表联系选民专线等评比表彰活动,激励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时,进一步完善人大理论宣传工作考评办法,充分发挥网站、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及时报道远安县人大工作动态和成效,宣传人大代表的履职典型,不断扩大人大工作的影响。三是开展代表年终述职活动。2008年,远安县人大常委会选择部分代表进行试点,开展县人大代表年终向选民述职活动,全县有201名县、乡镇人大代表进行了年度述职,向选民或选民代表报告年度工作情况,接受选民的监督,从而进一步调动了代表履职服务的积极性。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拟在提高效果的基础上,在全县所有县人大代表中开展述职活动。近几年来,远安县在创新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将充分汲取省内外兄弟县、市、区的先进经验,不断创新、积极进取,为开创全县人大代表工作新局面、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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