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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在创新中求发展

时间:2010-05-04 来源:邻水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梅可明
  

  创新是推进工作的动力。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只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才能创造出体现人大特点、发挥人大优势的新举措,才能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那么,人大工作应该如何创新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创新思想观念。没有观念的创新,就不可能有创新的思路和发展的举措。有的同志认为,人大的工作都是按法律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无所谓创新,也不好创新。这种思维和工作习惯,是典型的思想僵化,说明人大工作要防止因循守旧,思想落后于形势的倾向。人大工作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但这不等于除此之外,人大就不能有所作为、有所创造。事实上,人大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必须创新突破,也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能有为、有位、有威。否则,就只能原地踏步,没有任何变化和发展,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设立地方人大常委会30多年的实践证明,在人大工作中积极创新,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途径,是增强人大工作活力,促进人大工作发展的重要方法。人大工作的创新,并不是对法律、程序的背离,而是更好地探求贯彻落实之路,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是在宪法和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内的创新。因此,创新人大工作,必须先消除无所谓创新、不好创新的认识障碍,打破对创新的神秘感、陌生感和畏惧感,树立起人大工作需要创新、能够创新的主动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创新的时代感、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创新的意识迎接挑战,以创新的观念审时度势,以创新的勇气直面难题,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会向前发展,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人大工作要深化,要发展,就必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涉及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要创新行使法定的方式方法,要创新代表工作的方式方法,要创新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等等。既要坚持运用已有的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又要不断探索创造出新的更加适合新形势的方式方法。要根据监督内容,勇于创新和灵活采用恰当的监督形式,坚持监督的多样性,实现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浅层次监督向深层次监督转变,单一监督方式向多形式、多渠道方式转变。一是要选准议题。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列为重要的监督内容,力求选精、选准。二是要敢于监督。监督是人大的法定职权,不监督是失职,监督不力也是失职。体现刚性监督,就不要有畏首畏尾、瞻前顾后的思想,要拿出敢抓敢管、敢于监督的勇气和魄力,克服怕逗硬、怕负责、怕得罪人的保守思想,做到该说就说,该管必管。三是要善于监督。敢于监督是基础,善于监督是方法,只有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人大的监督工作才有特色,才有效果。要把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统一起来,无论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还是调研、视察、执法检查,都不要仅限于听取被监督部门的工作汇报,也不要完全按照被检查单位的安排的路线去走一走看一看就了事,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深入基层和群众,把明察和暗访结合起来,充分了解到第一手资料,只有这样,才能找准问题的关键所在,抓住问题的核心,便于分析和查明原因,对症下药,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增强监督实效。四是要坚持一督到底。监督的效果如何,光看文来文往是不行的,必须看被监督对象整改的实际效果,以避免“审议时认认真真,落实时不见下文”的状况。要把初次监督和跟踪检查结合起来,加强跟踪监督,在督促整改落实上下工夫,坚持一督到底,直至见到真实效果。只有这样,才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重托。
  三、创新工作机制。法律和制度是人大工作得以规范运行的两个重要保障因素,仅有法律而没有严密健全的工作制度,人大工作就不能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就难以充分发挥。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四川省邻水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大胆创新,勇于实践,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切合地方实际,又极具操作性的工作机制,卓有成效地履职行权,使该县人大工作形成了新的特色,创造了新的经验,开创了新的局面,各项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一是建立并实行了“四长”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规定“一府两院”三长和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部分局长每年年初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安排,年中在常委会主任会议上汇报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年底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照年初台账进行审议和满意度测评,促进了“一府两院”在人代会上所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二是制定出台了《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实行了人代会闭会期间,部门预算由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制度,促进了预算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的转变。三是制定出台了《跟踪监督试行办法》,对关系“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问题,连年列入工作计划进行跟踪监督,对“一府两院”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列入常委会议程,听取和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使人大常委会在监督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得到了较好落实,增强了监督实效。四是制定了《工作评议实施办法》,开展部门工作评议,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勤政廉洁和工作的有效开展,实现了人与事监督的有机结合。同时,还修改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关于执法检查的规定》、《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规定》等二十多项工作制度,建立了《会前调研制度》、《会前送审制度》、《会中学法制度》、《中心发言制度》、《会议公开制度》等,为提高常委会审议水平,增强监督实效打下了坚实基础。
  总之,人大工作创新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和原则性,为了确保新时期人大工作创新的方向性、时代性和实效性,我们应坚持依靠党的领导和依法履职的原则,力争通过创新,把人大工作推向更高的水平。


(作者系四川省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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