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报告 > 四川省财政报告

关于四川省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 2006-03-22 来源 四川人大网
[ 字号大小:]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四川省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关于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省国民经济实现了又快又好的发展。在此基础上,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财政支出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财政工作为维护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注1预算为408.4亿元,因中央调整、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注2,需调减我省年初安排的出口退税预算7.8亿元,相应增加收入预算。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省一般预算收入预算由年初的408.4亿元变动为416.2亿元。

  根据快报统计,2005年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79.5亿元,为预算的115.2%,增长24.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61.5亿元,为预算的112.7%,增长22.8%;非税收入完成118亿元,为预算的123.5%,增长29.1%。全省上划中央“两税”收入注3完成258.2亿元,为预算的108.6%,增长21.2%。上划中央所得税完成92.7亿元,为预算的117.8%,增长26.8%。以上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完成830.4亿元,增长23.6%。其中,按财政部规定口径计算的财政经常性收入注4增长8.7%。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注5预算为723.8亿元,执行中发生了以下三项变动:一是中央财政增加我省转移支付和各项专款补助共计292.4亿元;二是各级动用当年部分超收收入注6和上年净结余注7等增加支出预算63.8亿元;三是上年结转项目注8102.1亿元并入当年预算。以上三项共计调增支出预算458.3亿元,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1182.1亿元。

  根据快报统计,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82.2亿元,为预算的91.6%,增长20.9%。其中:农业生产和农业事业支出完成94.4亿元,增长16.3%;教育支出完成140.3亿元,增长14.5%;科技方面支出完成11.8亿元,增长11%。以上三项支出增幅均达到法律规定的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要求。

  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执行的平衡情况是: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79.5亿元,加上中央“两税”返还收入注998亿元、中央转移支付、专项拨款和结算补助等507.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4.1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及上年结余7亿元后,全年总收入为1196.4亿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1082.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4.6亿元、国债转贷支出及结余7亿元后,年终滚存结余为102.6亿元。扣除按政策规定应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99.9亿元后,全省算总账实现了净结余2.7亿元。

  全省基金预算收入注10完成136.3亿元,为预算的123.9%。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4.3亿元,为预算的74.5%。全省基金预算收支总额品迭后结余42.4亿元。

  (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130.7亿元,因中央调整、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需调减省级年初安排的出口退税预算3.7亿元,相应增加收入预算。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通过,省级一般预算收入预算由年初的130.7亿元变动为134.4亿元。

  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8.3亿元,为预算的110.3%,增长23.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5.7亿元,为预算的109.3%,增长23.6%;非税收入完成22.6亿元,为预算的116.5%,增长24.8%。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8.6%。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154.4亿元。执行中发生了四项变动:一是中央财政增加转移支付和各项专项拨款补助等292.4亿元;二是动用超收收入增加支出预算12.2亿元;三是上年结转项目并入当年预算52亿元;四是增加对市(州)转移支付和专项拨款补助283.1亿元。以上四项品迭后需调增支出预算73.5亿元,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227.9亿元。

  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92.6亿元,为预算的84.5%,增长26.1%。其中:农业生产和农业事业支出完成12.6亿元,增长11.7%;教育支出完成16.8亿元,增长55.7%;科技方面支出完成3.8亿元,增长20.9%。

  2005年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超收13.9亿元,按照确保有关法律规定的支出增长要求以及事关群众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出的原则,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出9300万元。其中:口蹄疫、禽流感疫苗省级配套经费3800万元,水利工程水毁修复2000万元,扶贫开发资金2000万元,农村沼气建设资金1000万元,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经费500万元。

  二是增加教育事业费23000万元。其中: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及四川农业大学“211”工程省级配套资金3000万元,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资金10000万元,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资金10000万元注11。

  三是增加科技支出3640万元。其中:省科技馆展品制作及运行启动资金2200万元,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1000万元,第四届科技杰出贡献奖及2005年科技进步奖440万元。

  四是增加社会保障及卫生支出8000万元。其中:困难群众低保资金2000万元,一类疫苗购置、运输经费4000万元,六个重点药检所设备购置1000万元,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及职业技能培训1000万元。

  五是安排矿山安全治理装备经费5000万元、环境监测装备经费5000万元。

  六是增加公检法司支出10400万元。其中:安排狱政设施改造等6200万元,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像采集设备购置经费3200万元,政法装备业务经费1000万元。

  七是安排重点基本建设及交通建设支出15000万元。其中:重点基本建设支出10000万元,交通建设支出5000万元。

  八是安排藏区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1000万元,三州农村通信扶贫工程运营维护费1560万元,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培训经费1000万元,执法部门专项检查经费1100万元等共计4660万元。

  九是排污费等专项收入超收对口安排支出以及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安排相关部门社会管理与服务的成本性支出等共计38000万元。

  十是预留对困难地区政策性结算补助10000万元以及消化部分省级历年累计赤字7000万元。

  省级财政2亿元预备费主要用于安排农村低保试点、城市医疗救助以及民政救灾救济等7832万元;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洪、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类应急支出6300万元;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等支出4668万元;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支出1200万元等。

  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执行的平衡情况是: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48.3亿元,加上中央“两税”返还收入15.4亿元、中央转移支付、专项拨款和结算补助等507.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9.9亿元、市州上解3.2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及上年结余4.1亿元后,全年总收入为728.7亿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192.6亿元、上解中央支出4.6亿元、国债转贷支出及结余4.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492.1亿元后,年终结余为35.3亿元,扣除按政策规定应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36.8亿元后,省级仍有累计赤字1.5亿元,赤字数额比上年减少了0.7亿元。

  省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9.1亿元,为预算的119.7%。省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2.4亿元,为预算的84.1%。省级基金预算收支总额品迭后结余8亿元。

  上述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均为12月31日的快报统计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以及与中央财政结算后还将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关于2005年的财政工作

  2005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服从和服务于全省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努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始终把维护、实现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安排财政预算、开展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支出147亿元,较上年增加22.2亿元,增长17.8%,社会化发放率达100%,确保了203.5万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领取基本养老金。各级财政累计为下岗职工支付基本生活费1.2亿元,代缴社会保险费1.3亿元,确保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按时足额发放、社保费的及时代缴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年筹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1.2亿元,较上年增加1亿元,增长9.6%,对158.5万低收入困难群众实现了应保尽保。加大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及时拨付资金2.1亿元,妥善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失地无业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努力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妥善解决城市居民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近9亿元建设扶贫新村1162个,安置移民5.1万人。扶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加150元,基本解决了15万人的温饱问题。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亿元,切实加强对山地灾害的治理。及时下达各类救灾资金7.5亿元,有力支持了灾区的救灾救济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努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005年,全省各级财政实现农业生产和农业事业方面支出94.4亿元,同比增长16.3%。支持了中低产田改造、红层丘陵地区打井找水、水利工程渠系配套、旱山村集雨节灌等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大了猪链球菌和禽流感等畜禽重大疫病防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能源建设、农机购置补贴、良种推广补贴等方面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提前一年达到中央全部免除农业税的要求,确保了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足额到位。深入开展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化解乡村债务等配套改革。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财税政策,农民人均负担比上年减少了30元左右。继续搞好粮食直补工作,及时、足额兑付粮食直补资金6.5亿元,比上年增加1.3亿元,种粮农民平均每户直接增收35元。

  (三)努力协调城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大力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缓解经济发展“瓶颈”制约。全省基本建设支出完成115亿元,比上年增加30.2亿元,增长35.6%。进一步调整财政支持工业发展资金的投向结构,通过财政贴息、补贴、参股等手段,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到高新技术产业、优势资源产业、装备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优势产业。支持关键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研发,推动了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支持部分资源枯竭、扭亏无望的煤炭、有色金属和军工企业实施关闭破产,促进了全省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继续加大对环保事业的投入,省级财政安排用于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的支出达2.6亿元,同比增长96%,重点支持了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建设,建成了一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各级财政安排科技、教育支出达152.1亿元,同比增长14.2%,科教兴川战略得到有效实施。大力支持农村教育事业,省财政安排“两免一补”资金3.6亿元,为全省370万名中小学生免除教科书费和学杂费提供了资金保证。大力支持中小学危房改造、校舍建设、政府助学体系建设,大多数县提前达到了省确定的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安排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达49亿元,同比增长43.2%。努力筹措资金,保证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的贯彻实施。安排用于文化、体育、广播等其他社会事业领域的支出达27.5亿元,同比增长22.8%,丰富了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努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财政管理制度和资金分配办法,规范业务流程。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了以“暴露问题、规避风险、完善制度、提高水平”为主要内容的会计核算中心检查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薄弱环节,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制定了《四川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省级部门和单位管理、分配、使用财政资金的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要求,开展了财政资金跟踪检查工作。对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和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以及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等问题进行了清理、处置。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加大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管力度,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案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会计秩序。

  (五)努力解决人大代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尽管近年来我省财政事业实现了长足发展,但财政运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去年人大代表在审议财政报告时,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化解县乡政府债务、加强国有土地收益监管等问题尤为关注。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把逐步解决这三大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

  为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我省结合中央“三奖一补”政策,完善了财政激励约束考核办法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加大了对市(州)、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初步建立了基本涵盖公共财政职能范围的县级财力最低保障机制。2005年省下达市(州)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共计97亿元,比上年增长126.3%,县级人均财力比上年增长21.8%。

  为控制和化解县乡政府债务,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法、制定措施,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体系进行工作考核。省委、省政府即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制止乡村发生新的债务的通知》,对导致新增乡村债务的各种行为从制度和机制上予以严格约束。省财政已将县乡政府债务化解情况纳入了财政激励约束考核范围,并对2004年化解债务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给予了激励性财力补助。

  为加强国有土地收益监管,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专项核查工作,并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国有土地收益收缴和使用的监管。2005年全省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土地收入和缴入金库的土地收益资金分别比上年增长了55.8%和23.2%。

  上述问题是改革和发展中体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政策不配套等多种因素长期作用的结果,既是各界关注的热点,也是财政工作的难点。全面、彻底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决心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工作,努力向全省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各位代表,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过去五年中,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帮助下,我省财政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改革和发展全局,开拓奋进,努力创新,财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财政实力逐步增强。2005年,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增幅创出了十年来的新高,“十五”期间年均递增19.2%,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先后跨越了500亿元、600亿元和800亿元三大台阶,超额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财政收入目标。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由2000年的452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082.2亿元,年均递增19.1%。

  财政保障程度明显提高。各级财政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大幅增长。五年间,政府公共预算支出年均递增19.8%,社会保障预算支出年均递增25.1%,较好地保障了社会公共需要。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增幅分别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8.8、9.1和3.8个百分点,加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为促进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财政改革不断深化。以构建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基本框架为目标,全面推进各项财政改革。部门综合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等财政改革初见成效,增强了财政管理的透明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效实施“县努力、市尽责、省帮助”的财政激励约束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努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县级人均财力水平从2000年的1.05万元提高到2005年的2.6万元,增长近1.5倍。

  财政监督管理得到加强。不断强化财政法制建设,转变财政监督管理方式,深化财政监督管理改革,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各级政府依法理财、依法治税、依法监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

  总之,过去的五年,是我省财政跨越式发展的五年,是公共财政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五年,是财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的五年,是财政监管不断强化的五年。

  三、关于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和省委关于2006年全省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2006年我省财政预算的编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财政支持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重要作用,更加注重科学发展和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和社会和谐,更好地为我省发展新跨越服务。

  (一)全省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我省2006年经济增长目标,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527.5亿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预算安排为402.9亿元,增长11.4%;非税收入预算安排为124.6亿元,增长5.6%。上划中央“两税”收入计划安排为287亿元,增长11.2%。上划中央所得税为100.9亿元,增长8.8%。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915.4亿元,增长10.2%。其中,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8.9%。

  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527.5亿元,加上中央“两税”返还收入101.3亿元,中央转移支付和各项结算补助收入273.4亿元,扣除上解中央支出7亿元后,全省当年可用财力总额为895.2亿元,比基数增加51.2亿元。根据《预算法》有关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规定,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算相应安排为895.2亿元,增长6.1%。

  全省2006年新增财力51.2亿元主要安排用于以下方面:一是人员增支项目共计17亿元,主要是预留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资金、随工资增长而增加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新增人员所需支出等。二是增加维持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3.7亿元。三是增加社会保障投入5亿元。四是我省向中央政府偿还再贷款和国债转贷利息4亿元。五是增加农业、教育、科技、卫生、行政政法等支出20亿元。六是各级按《预算法》规定增设预备费1.5亿元。按此安排后各主要支出项目是:

  农业生产和农业事业支出51.9亿元,增长9.1%;教育支出143.1亿元,增长9%;科技方面支出12.5亿元,增长9.1%。以上三项支出增幅均达到法律规定的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要求。基本建设支出29.9亿元,增长3.1%;企业挖潜改造资金29.5亿元,增长3.7%;文体广播事业费25.8亿元,增长5.2%;医疗卫生支出43亿元,增长7.2%;其他部门的事业费36.4亿元,增长3%;社会保障方面支出102.1亿元,增长6.2%;行政管理费137.7亿元,增长6.4%;武装警察部队支出2.1亿元,增长3.2%;公检法司支出76.7亿元,增长6%。

  全省基金预算的安排情况是:基金收入预算141亿元,其中:养路费收入31.9亿元,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收入7.6亿元,农网还贷资金收入4.2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4亿元,土地有偿使用收入59亿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4.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141亿元。

  以上全省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2005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收支政策代编的。待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代会批准之后,再将汇总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省级财政预算草案

  2006年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161.8亿元,增长10.3%。其中:税收收入预算139.4亿元,增长10.9%;非税收入预算22.4亿元,增长7.2%。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8.8%。

  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161.8亿元,加上中央“两税”返还收入17.3亿元,中央转移支付和结算补助273.4亿元,市州上解收入4.4亿元,扣除上解中央支出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66亿元后,省级可用财力总额为183.9亿元,比基数增加15.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规定,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算相应安排为183.9亿元,增长9.1%。

  省级2006年新增财力15.4亿元的安排,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和国务院通知精神以及省委确定的支出安排原则和支出序列,依法加大对农业、科技、教育支出的投入,重点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努力支持和谐社会的建设;保障正常运转和支持改革的资金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省级2006年主要支出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农业生产和农业事业支出12.8亿元,增加1.28亿元,增长11.1%。其中:新增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2000万元、红层丘陵区打井找水工程1000万元、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00万元、水管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配套资金1000万元、农村沼气建设2000万元、扶贫项目配套资金1000万元以及农业生产救灾和动物重大疫病防治资金3000万元等。

  教育支出17.6亿元,增加2.74亿元,增长18.4%。其中:新增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资金10000万元、改善高校办学条件经费3400万元、省政府助学、奖学金3000万元、高校科研经费1000万元以及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培训经费1500万元和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经费1300万元等。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方案,2006年需由各级财政安排的农村义务教育新增投入,按照省确定的各级负担比例在当年财力和转移支付补助中足额安排落实。

  科技方面支出4.1亿元,增加0.46亿元,增长12.4%。其中:新增科技自主创新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1000万元、科技富民强县资金1000万元、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资金1000万元、省科技馆运转经费545万元及省农科院“西南科技创新中心”技术开发研究经费300万元等。

  上述支出增幅不仅达到法律规定的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要求,也高于省级财政支出增幅。

  基本建设支出9亿元,增加0.5亿元,增长5.9%。

  企业挖潜改造资金8.5亿元,增加0.83亿元,增长10.9%。其中:新增工业发展资金3000万元、流通企业发展促进资金15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等。

  文体广播事业费4.8亿元,增加0.46亿元,增长10.4%。其中:新增计划生育专项资金2000万元、文化、文物事业费1000万元、体育事业费1000万元等。

  工业交通等部门的事业费2.7亿元,增加0.53亿元,增长24.4%。其中:新增环保机构及监测体系建设资金3000万元、安全生产经费1000万元等。

  医疗卫生支出9.5亿元,增加2.47亿元,增长35.3%。主要是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省级财政安排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县及2006年对参合农民提高补助标准的支出。

  社会保障方面支出20.5亿元,增加1.6亿元,增长8.5%。其中:新增就业和再就业资金1500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000万元、民政救灾经费1000万元、国有企业破产改制职工安置及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专项经费2000万元等。

  公检法司支出15.6亿元,增加0.54亿元,增长3.6%。

  行政管理费27.1亿元,增加2.32亿元,增长9.4%。

  预备费2.5亿元,增加0.5亿元,增长25%。

  省级基金预算的安排情况是:基金收入预算为51亿元。其中:养路费收入31.9亿元,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收入7.6亿元,农网还贷资金收入4.2亿元,土地有偿使用收入1.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51亿元。

  以上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预算管理,我们在编制2006年省级部门预算过程中,进一步规范了专项项目的设立,使其与部门职责相匹配,提高了年初部门预算的到位率。省级64个部门2006年的部门预算已报送大会,请一并审查。

  四、关于2006年的财政工作

  “十一五”时期我省财政改革和发展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建设西部经济强省、西部文化强省和法治四川、和谐四川、开放四川、生态四川的大局,进一步转变理财观念、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不断提高财政工作的决策能力、执行能力、服务能力、调控能力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支持发展、促进公平、服务社会、造福群众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以县为单位全面建成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目标。

  今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尤为关键和重要。我们将在确保全面完成财政收支预算任务的基础上,切实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支持就业和再就业的财税政策,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政府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的按时足额兑现。在有条件的地方继续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大力解决好失地无业农民、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关闭破产企业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落实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努力实现民族地区寄宿制学生增加1万人的目标,以上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的资金投入主要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加快建立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继续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坚持治理与预防相结合,对治理难度大、成本高的地方积极开展群众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大力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继续做好财政应急保障工作,健全预警和救援体系,不断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二)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努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不断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使农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公共财政的实惠。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整合财政支农资金,以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支持“金土地”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以支持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以支持劳务开发为重点,提高农民的增收能力。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继续完善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认真做好73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搞好乡镇卫生院改扩建。继续实施红层丘陵区打井找水工程,切实解决群众饮水难问题。支持农村电网和沼气工程等设施建设。落实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扶持政策,优化农村金融环境。

  (三)切实支持改革创新

  继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在全面推进各项财政管理改革的同时,着力理顺政府间事权财权关系,优化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奖一补”政策,建立县级最低财力保障机制,将政法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城市低保和农村“五保户”供养等公共支出及事关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经费支出纳入转移支付保障范围,使财力配置进一步向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丘陵地区等困难地区倾斜,向基层倾斜,不断提高县乡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财力保障水平。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粮食流通体制、投资体制等经济体制改革,执行好激发创新动力、鼓励创新行为和提高创新回报的财税激励政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的技术含量及附加值。管好、用好财政支持改革创新和工业发展的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支持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实施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四)切实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进一步创新财政工作,改革财政体制,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缩小工农差距、城乡差距,逐步解决地区间财力悬殊过大的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大力促进城乡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力度,推动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和激励民间资金投资社会事业。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大力节约能源、资源,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构建生态建设的产业替代机制,以支持旅游业为重点,带动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生态工业替代资源破坏型产业。大力支持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高新技术的开发、利用和推广,努力提高生态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切实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认真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深化财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财政监管职能,坚决查处各种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为经济运行创造良好的财税环境。要努力使财政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的意愿,便于人民的监督。要严格贯彻《预算法》,财政预算要更加清晰,财政政策要更加透明,财政政务要更加公开,使财政真正在“阳光”下作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评价机制,保证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大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力度,强化对行政性收费、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的收支管理,确保各项重点支出需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安排到最需要、最能发挥效益的领域,努力使每一笔财政资金都用得其所、用得适时、用得适度,用出效益,使财政运行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六)切实落实好本次大会作出的决议

  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工作的决议,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办理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议案,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努力让全省人民放心、满意。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帮助下,把握机遇,务实创新,勤奋工作,努力完成全年收支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事业的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注解注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是指除基金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外,地方政府可统筹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收入等。

  注2: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的负担比例从2005年1月1日起,由原75:25改为现行的92.5:7.5,退库方式改为平时就地全额退中央金库,地方负担部分年终结算专项上解。

  注3:上划中央“两税”收入:是指从1994年开始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原属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值税的75%部分和消费税100%由地方财政收入上划为中央级财政收入。

  注4:财政经常性收入:是指政府以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身份取得的、每个财政年度都能连续不断、稳定征缴的财政收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不含城市维护建设税、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海域场地矿区使用费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及其他非正常收入等);二是中央、省核定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及出口退税基数返还收入;三是中央、省通过所得税分享改革增加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注5:一般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建设支出、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农业支出、科技三项费用、教育支出、文体广播事业费、科学、医疗卫生支出、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社会保障补助支出、行政管理费、公检法司支出、政策性补贴支出等。

  注6:超收收入:是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实际取得的财政收入超过收入预算数的部分。

  注7:上年净结余:是指截止到上年年底,地方的财政收入加上上年结余和中央各项补助,减去上解中央和当年实际支出后,形成年终滚存结余,年终滚存结余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结余后的余额。若是正数即为净结余,若是负数即为赤字。

  注8:上年结转项目:指在上一预算年度内项目未全部完工或支出计划未实施,不能在当年实现支出而需在下一年度继续安排的项目。

  注9:中央“两税”返还收入:指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为维护地方既得利益,中央财政决定以1993年地方实际完成的增值税的75%部分与消费税之和,扣除中央财政下划地方收入后的余额返还给地方财政。并从1994年开始,在1993年“税收返还收入”的基础上,根据年度本地区上划两税收入的增长率的1:0.3系数再计算确定当年的税收返还收入增量。

  注10:基金预算收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的有关规定,从1996年起将经国家批准征收的部分政府性基金(收费)和地方财政按国家规定收取的各项税费附加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这部分收支范畴称为基金预算,收入称为基金预算收入。

  注11:省级财政从2001年起每年安排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资金3亿元,其中1亿元从扶贫资金中安排。2005年,根据中央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扶贫资金中不再安排此项资金。因此,2005年改由省级超收收入中安排1亿元。

附件:

分享到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意见选登

我来说两句

查看所有评论
用户名: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 匿名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