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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时间 2007-02-06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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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8日在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学忠

各位代表:

  我受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查。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省各族人民在新的起点上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迈进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中共四川省委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走群众路线,按照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议,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促进了全省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一、加强立法工作,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

  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指导思想,把地方立法的重点放在解决影响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放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在注重提高立法质量的同时,加快了地方立法进度。一年来,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7件,首次进行了地方立法解释;修改5件,废止3件,对4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审议,对12件立法项目进行了调研;批准成都市和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7件,修改16件,废止3件;对全国人大发来征求意见的10件法律草案征求并上报了意见;对政府备案的规章进行了审查。

  着力抓好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立法。四川是旅游资源大省,旅游业是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为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发展,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省级综合性地方法规——四川省旅游条例。我省文物资源十分丰富,依法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是保护文化遗产、建设西部文化强省的要求。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为文物的保护利用提供了法制保障。

  注重制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法规。根据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安全生产条例,用法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四川是劳动力资源大省,为进一步推动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常委会制定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对于预防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发挥积极作用。

  进一步完善法制统一的保障机制。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保证法制统一的要求。常委会制定了关于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审查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规范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权利义务的设定,完善了法律监督机制。

  及时对现行法规进行清理。根据国家法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立、改、废”并重,对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档案法实施办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或修正,增强了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颁布后,对照监督法有关规定,对我省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工作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了司法案件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

  不断拓宽民主立法的渠道。注意发挥地方立法咨询小组的作用和听取法律专家、学者的意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网络公布和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制定的法规科学严谨、公正可行,较好地协调处理了各方面的关系,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法制统一原则,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设置,注意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各专门委员会还配合全国人大有关专委会开展了相关法律的立法调研。

  二、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增强了监督实效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监督重点放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年来,常委会检查了4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19个专项工作报告,发出审议意见书21份,推动了法律的贯彻实施,有力地支持和督促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土地管理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议意见,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宏观调控,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和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土地管理法在我省的全面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是关系生态四川建设、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子孙后代生存发展的大事,也是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常委会在连续三年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综合治理,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经过全省上下不懈努力,我省主要河流11个断面监测数据表明,其水质和水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对推进依法行政至关重要。常委会对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严格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各市州人大常委会与省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了上述三项执法检查活动。

  此外,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还检查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促进了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维护和落实。受常委会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对相关法律法规也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活动,对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加强了跟踪督办。

  加强对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等重大问题的监督。为了促进生态四川建设这一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的贯彻落实,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四川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报告,要求政府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和工作制度,落实建设规划和目标责任,切实加快生态省建设的步伐。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要求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稳定生育政策,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人口和计生工作深入开展。我省是一个多民族大省,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做好民族工作,对于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关系重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不断完善帮扶政策措施,加大投入,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要进一步健全监管体制,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此外,还听取和审议了旅游工作的情况报告。
 
  加强对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问题的监督。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事关畜牧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公共卫生安全,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了相关工作报告后,要求省政府进一步抓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快畜牧业发展步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协调发展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农村卫生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暨相关的农村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村卫生防疫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好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农民群众的健康提供体制保障。

  加强对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督促省政府细化报送省人代会审议的财政预算草案的内容,提交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省级部门预算由2005年的42个增加到64个,加大了代表大会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力度。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财政决算报告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改进财政决算审查方式,增强了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加快省级财政预算支出进度,并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住房困难补助、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治理、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等6.6亿多元的省级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处理结果的报告,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方面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认真纠正和严肃处理,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公正司法事关公平正义、社会和谐,是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常委会着重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加强律师出庭、法院庭审、公诉人出庭工作的情况报告和加强全省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情况报告,并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庭审,要求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狠抓司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服务、法院庭审、民事调解和公诉工作,坚持公正司法,保障公平正义。

  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年共处理来信15120件,接待来访15427人次。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坚持批阅群众来信,接待和处理群众来访。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房屋拆迁、拖欠工程款和务工农民工资、土地征收征用、企业转制、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和一批长期未解决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妥善处理,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三、高度重视代表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代表作用

  常委会继续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工作重点,认真实施关于加强和规范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努力创造条件,保证代表依法履职。

  认真组织安排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扩大省人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全年共有60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对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改进常委会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组织在蓉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情况报告,开展集中视察,并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教育卫生事业、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一百多篇调研报告,拟定、提出了一批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对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认真做好为代表服务工作。坚持向省人大代表及时通报常委会会议和重要活动情况、寄送常委会公报和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信息资料,建立并通过省人大代表电子邮件服务系统向代表传送资料信息,努力使代表知情、知政。认真落实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措施,市州人大常委会设立了省人大代表联络处,尽力帮助解决代表在执行职务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多种方式,组织代表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促进了代表履职能力的提高。

  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审议与建议、批评、意见的处理工作。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提出议案的代表参加相关立法调研和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工作,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并经主席团决定交由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27件议案,均审议完毕,已印发各位代表。其中,根据代表提出的议案,常委会或委托有关专委会对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城市规划法进行了执法检查,修改了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新都三河场公路收费站问题的议案,经有关专委会督办,已妥善解决;关于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的议案,将在今年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关于作出大力发展四川循环经济的决定的议案,已开展立法调研。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3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都已认真办理,对重点建议、意见加强了跟踪督办,提高了办理质量。办理情况逐一答复了代表,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有所提高。

  四、规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按照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为推进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在认真总结依法行使决定权的经验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明确规范了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方式和程序。这对于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促进我省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依法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了决定。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工作基本情况和“五五”普法工作主要安排的报告,作出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对各级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在全社会营造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对常委会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考试制度。一年来,共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7人次。

  地方人大换届选举是关系民主政治建设和地方政权建设的重要工作。常委会及时对我省部分市州和181个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和代表总名额、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作出决定,对全省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依法作出安排,强调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并贯彻到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中,保证了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大力加强思想建设。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政治观念、大局观念、法制观念和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坚持举办学习会、报告会和法制讲座,认真学习宪法、法律,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有了提高。深入开展监督法的学习,组织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州、县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听取专题报告,参加监督法培训班,深刻领会法律基本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为监督法的实施作好思想准备。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形成了一批理论联系实际的专题调研成果。以抓好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实施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制定省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工作意见等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促进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坚持年初制定立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各项工作计划,增强了工作的计划性。加强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高。

  积极做好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常委会机关报刊、人大网站作用,加大了对法律法规及立法、监督、代表等方面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常委会工作的透明度。继续开展“四川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加强对典型案件的跟踪报道和舆论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提高宣传水平,努力使法制宣传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全年共有50名公民应邀旁听了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通过邀请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等重大活动和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市、州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听取基层人大的意见和建议,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及时答复各地提出的问题,促进了各级人大工作的开展。加强同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重视学习各地的经验。

  开展了与国外地方议会的交流和往来。在对外交往中,注重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各位代表,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之所以能取得新的进展和成绩,是中共四川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与全省各族人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与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密切配合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与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全省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一些重要的法规亟待制定,一些现行的法规需要修改,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的力度还不够,监督的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活动的组织和形式还应改进,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制度要狠抓落实。我们要重视这些问题和不足,以对人民、对代表高度负责的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07年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这一年里,我们将迎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的召开,各项工作任务繁重,意义重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的主题,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推进四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按照这个总体要求,我们要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注重特色,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从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的目标和要求出发,着力于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好民生问题,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今年地方立法的主要项目。一是适时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防洪法实施办法、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内部审计条例等新的地方性法规。二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三是对监督法实施办法、公路法实施办法等法规的起草、修订开展立法调研。四是根据监督法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适时对有关法规进行修订或废止。五是继续做好对成都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审查批准工作,认真做好全国人大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

  坚持立法为民宗旨。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立法的全过程,落实到法规的具体规定之中。要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重要位置。突出法规的地方特色,增强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坚持立、改、废并重,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认真贯彻执行立法法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地方立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民主立法。采取立法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有效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草案,要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公布,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正确处理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保证地方性法规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和完善公开征求立法建议制度,编制好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开展对地方性法规实施效果的跟踪调查,积极探索立法质量评价机制。

  二、围绕大局,增强实效,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今年是监督法实施的第一年。要以监督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上。严格依照监督法规定的监督程序和监督形式,努力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组织开展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水污染防治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建设生态四川的重要内容。为了巩固水污染治理成果,加大整治力度,在近几年连续检查的基础上,今年将以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继续对水污染防治法及饮用水保护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围绕节约资源这一基本国策,为加快我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开展对节约能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要依照监督法的规定,将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其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重点听取计划和预算执行、财政收支的审计、关于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移民工作、食品安全及食品卫生、贯彻国家关于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情况、法院健全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情况、检察院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职务犯罪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对省政府实施惠民行动的情况,将突出重点,组织跟踪检查。听取专项报告前,要就相关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常委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后形成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要加强跟踪监督,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要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将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的情况,及时向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超收收入安排及使用情况和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对省级预算安排的部分重点项目进行视察;进一步扩大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的部门预算范围,这次大会上共提交了87个部门预算;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审查监督;扩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向社会公布的范围,进一步增强预算透明度;加大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和对审计查出问题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力度。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按照立法法和监督法的要求,有重点地开展审查,对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要求纠正或者予以撤销,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要建立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确保备案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切实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执行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和处理群众上访、亲自批阅群众来信、处理群众来访和信访信息综合分析、重要信访问题协调督办等各项制度。要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常委会监督的内容,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解决。

  三、密切联系,认真组织,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继续把代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科学规范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拓宽代表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为代表联系群众、调查研究、执行职务创造有利条件。要突出工作重点,立足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处理质量,完善督办制度,加大督办力度。认真组织代表搞好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使代表知情知政,更好地履行职责。要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继续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重要活动;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工作;利用省人大代表电子邮件服务系统,及时为代表提供更多的信息资料;坚持常委会重要工作向代表通报制度,自觉接受代表的监督。做好代表培训工作,进一步落实好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措施。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及各市(州)的省人大代表联络处对代表在履职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与代表所在单位联系,妥善加以解决。

  四、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的主题和省委的重大决策,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适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

  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任免工作程序,坚持和完善常委会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考试制度,改进对任免人员情况介绍工作,保证任免工作依法进行。

  我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即将结束,常委会要适时召开工作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省委的部署,指导市、州人大搞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的推荐、提名工作,优化代表结构,提高整体素质。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密切与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注意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工作指导。

  五、丰富形式,拓宽渠道,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贯彻“五五”普法规划和常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督促政府切实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要把民主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进一步在全省形成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加强宪法和法律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要继续大力宣传监督法,切实推动监督法的学习贯彻。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办好常委会机关报刊和四川人大网站,加强和改进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和闭会期间立法、监督、代表履职等方面工作的宣传报道。继续开展“四川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加强舆论监督。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发挥好人大制度研究会的作用。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开展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流和友好往来,积极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

  六、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进一步搞好自身建设

  适应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推进常委会的思想、制度、作风建设。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坚持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暨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和法制讲座、专题报告会。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提高使命感和责任感,尽职尽责地做好本届任期最后一年的工作。要抓好常委会各项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专门委员会、办事工作机构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用制度保障常委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力求使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和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服务民生。要认真总结本届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经验,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打下一个好的基础。要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抓好廉政教育和内部管理,增强服务意识,落实工作责任,调动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提供更好的服务。

  各位代表:

  当前,我省正处于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推进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的主题,在中共四川省委的领导下,团结一致,扎实工作,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省进程,为促进四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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