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三十周年专题

坚持“四个注重”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时间:2009-12-07 来源:巴中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杨志成
  

  四川省巴中市人大常委会自2000年12月设立以来,始终坚持“四个注重”,围绕中心和大局行使权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
  一、注重依法作出决定,增添发展合力
  对全市经济社会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把市委的决策转变为全市人民的意志,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先后就进一步加强对外开放工作、实施全市经济社会重大发展战略等作出10个决议,就批准《巴河流域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总体规划》等作出4个决定,有力地保障了经济和社会建设顺利进行。
  二、注重综合各种形式,提高监督实效
  认真落实《监督法》,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一是先后听取经济、社会发展专项工作报告49次。二是开展《统计法》、《安全生产法》、《价格法》等经济执法检查11次。三是组织开展乡村公路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专题调研27次。四是整合审计监督力量。把审计意见、决定和审计报告决议的落实情况纳入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审计工作报告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五是预算工委“在线”监督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三、注重拓展监督范围,促进全面发展
  强化财政预算监督。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关注重点支出安排及到位情况,审查超收收入安排和使用情况。坚持所有部门预算上人代会审议;先后对21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强化经济发展监督。认真审查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等经济发展情况调研25次。听取和审议关于工业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等专项经济工作报告29次。关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好中期评估审议工作。
  强化大交通建设的监督。先后开展大交通建设情况调研4次,听取和审议情况报告3次,作出了《关于加快大交通建设的决议》。
  强化项目监管。听取政府项目工作的情况报告4次。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开行贷款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2次调研督查。
  四、注重实行跟踪监督,突破重点、难点
  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实行长期跟踪监督,切实提高监督效果。2001年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巴河流域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的决议》,在随后的8年时间里,两届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关于巴河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规划情况的汇报》等5次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决议》等2个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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