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省人大常委会迈着矫健的步伐,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坚实保障。
30年,他亲眼见证了省人大常委会履行神圣职责的生动历程。
他,就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外侨委副主任委员向玉明。
第一次设立人大常委会
1979年12月,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杜心源等77人组成四川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厅,在秘书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于1980年1月20日开始办公。
不久,风华正茂的向玉明来到省人大。“新设立的省人大常委会最大的特点就是,在探索中不断完善依法履职和集体行权的机制,民主法治的步伐越走越坚实。”向玉明说。
常委会很快建立了工作制度。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除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之外,还可邀请市、州、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主任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主任或主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主持。
向玉明回忆说:“无论是立法、还是监督,省人大常委会都将其放在重要的位置,总结制定了一整套具体程序。”在法规草案审议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反复进行修改,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当法规争议较大时,暂不交付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修改补充,取得大多数人的一致意见后,再提请审议表决。在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中,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视察或检查等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第一个办公地点
“省人大常委会成立初期,没有自己的办公大楼,租用东风饭店西楼作为办公地点,一共几十间办公室。”向玉明介绍。
省人大常委会筹建时期,省委领导对人大工作机构的建设非常关心,指示“首先建立工作机构,小而精干”,“人大常委会是个新的机构,工作有个建设过程,要逐步积累经验”,“把生活搞好,把文娱活动、看病搞起来”。就这样,省人大常委会慢慢走进了人们的视线。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设秘书处、行政处、政法处、代表联络和信访处、人事处,向玉明在政法处,全机关共有干部职工109人。办公厅建立后,各处室逐步建章立制。
“和现在相比,那时候的物质生活说不上丰富,但精神生活却并不贫乏。”作为刚到机关的年轻人,向玉明有了很多学习的机会。直到今天,老一辈人大工作者全心全意投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情境还让他记忆犹新:起草一份文件,反复推敲;完善一个报告,字斟句酌;建立一个制度,废寝忘食。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是跟随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执法检查。检查中,不论男女,不分老少,走村入户,认真了解第一手情况。那些年过花甲,却头顶烈日一丝不苟的身影至今令他深受感动,也激励他更加努力地埋头学习,潜心钻研。
第一部文物保护管理
地方性法规
十年浩劫,给四川的文物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当时,也正是广汉三星堆、大足石刻、安岳石刻有新发现的时候,许多文物急需立法加强保护。”向玉明说。
为了保护好祖国的珍宝,省人大常委会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先后征求了专家学者、文物工作者的意见,决定制定《四川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经过六次修改补充,办法就文物的保护范围、管理体制、保护单位、文物出口、奖励与惩罚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将文物的保护管理纳入了法制轨道。”向玉明说,“四川历史悠久,富有革命传统和优秀文化遗产,文物十分丰富,《四川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制定后对文物的保护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1982年11月,《四川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出台的当月,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与广汉县联合,第二次发掘三星堆遗址。到1986年,四川第五次发掘三星堆遗址,将三星堆遗址的年代上限推至距今5000年。今天,三星堆古遗址被称为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考古发现之一,被誉为“长江文明之源”。
采访结束时,向玉明正在查找资料,为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发言作准备。走过30年,在新的起点上,向玉明期盼着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继续书写时代的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