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2月27日,彭山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此掀开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彭山实践的新篇章。近30年来,在历届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人大工作年年有新进步,届届有新提高,肩负起了人民赋予人大常委会的光荣使命。
依法行使决定权
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就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充分发挥了议事参谋作用。3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主任会议774次、常委会会议230次,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476项。
依法行使监督权
综合运用审议、视察与调查、执法检查、跟踪督查等多种形式,把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机结合,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充分发挥了监督支持作用。3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情况汇报804项,组织开展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662次。
依法行使任免权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统一,认真落实县委组织意图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把好任免关、监督关,充分发挥了组织保障作用。3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依法任免“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09人次。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广泛联系代表和群众,逐步落实并提高代表活动经费,不断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近两年来,大力宣传了43名履职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代表典型,表彰了16名优秀县人大代表,营造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维护了代表的合法权益;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与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不断畅通民主渠道,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和责任,进一步激发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热情,充分发挥了凝心聚力作用。3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2042件,办成率由1982年的16.1%逐步提高到2009年的70.5%,受到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促进彭山发展作出贡献。常委会领导每年每人联系1—2个工业项目,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扩模、技改升级、生产营销等方面的矛盾和实际困难;积极服务城市建设,为推进彭山省级园林城市的创建作出贡献;服务农村经济,帮助和协调乡镇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以及血吸虫病防治和非典、地震等自然灾害抗击,协调帮助联系乡镇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
见证历史,昭示未来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人大工作责任重大。彭山县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依法履职,为推进彭山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